大清十五疑案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第四章:传奇
眼看他房坍了(2)
作者 : 阚红柳




  但一开始雍正并没有把曹家与李煦一起治罪,而是允许他将亏空分三年还完。曹自身的亏空尚未补完,又增加了曹寅遗留的亏空,只好多方求人托人。雍正为防止有人吓唬敲诈曹,特地在曹的请安折上写了严词批语:乱跑门路,交结他人,只能拖累自己,瞎费心思力气买祸受;主意要拿定,安分守己,不要乱来,否则坏朕名声,就要重重处分,怡亲王也救不了你!

  雍正皇帝的这个朱批特谕表明,虽然他对曹“乱跑门路”是十分不满的,但是雍正对曹的好意体恤、亲密关怀还是读得出来的。

  雍正四年(1726),曹负责操办的缎匹衣料质量“粗糙轻薄”,受到赔偿并罚掉一年俸禄的处分。不久,雍正穿的石青缎褂褪色,经查又是江宁织造的产品,结果又罚掉曹一年的俸禄。曹一次又一次地失职,导致了雍正对他越来越不满和失望。

  雍正并没有就此将曹问罪,决定将他召回北京当面考察和训诫。雍正五年五月传旨,命苏州织造高斌不必回京,他所督运的缎匹由曹送来。不料曹在督运织造缎匹的途中,又在山东长清县等处勒索费用,骚扰驿站,终于招致雍正“龙颜大怒”。十二月初四,雍正下令将曹等交由内务府和吏部严审。

  在曹被撤职受审的时候,雍正又得知曹转移财物,企图隐蔽,于是新罪旧账一齐算,雍正五年《内务府满文上传档》记载:十二月二十四日传旨查封曹家产。他命令江南总督范时绎,将曹家中财物封存看守,并将重要家人立即捉拿。

  范时绎接到谕旨,立即将曹的管家数人拿下,关押审讯,所有房产财物一并查清,造册封存。第二年二月,新上任的江宁织造隋赫德将曹江南家产人口查明接收,曹在京城的家产人口,也由内务府全部查封。六月,骚扰山东驿站案审结,判曹赔银四百四十三两二钱,由内务府负责催讨,并将曹戴上木枷示众。

  雍正六年初夏,曹雪芹随同祖母、母亲等全家老少,由南京回到北京,住在崇文门外曹家旧宅,开始了穷困潦倒的悲凉生活。这一年,曹雪芹刚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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