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在湖州府学担任教职的赵君宋,听说上面正在调查庄廷鑨的《明史辑略》,为了抢头功,赶紧花了六两银子到书店买了一本,命令两个学生仔细翻看,从中摘出了数十条他认为有违碍的文字。正准备上报,没想到庄允城已经得到消息,为了先发制人,庄到当地的守道那里控告赵君宋,同时拜访前任守道、现任通政司的王之祚,并把自己手中的三部《明史辑略》送到通政司、礼部和都察院三衙备案。经过这样一番处理,庄允城觉得,应该不会再有什么问题了。
当时有个叫李廷枢的吴江人,在顺治年间中了进士,被任命为浙江的粮道。因为贪赃而与时任归安县县令的吴之荣互相揭发,双双被判处绞刑,在监狱里呆了六年。没想到顺治十六年朝廷一纸大赦的诏书,两个人一起被放了出来。经过六年共同的监狱生活,这二人反而成了好朋友,而且互相联姻。李廷枢曾经做过现任湖州知府陈永命的主考,听说有人告发庄廷鑨,也赶紧买了此书一部,急急地赶到知府的衙门里,对陈永命说:“你赶紧调查此事,等庄家贿赂的钱财一到,我与你共享吧。”谁知这回庄允城又抢先得到消息,他立刻给陈永命送去了数千两白银,陈永命一见白花花的银子,立马把他的老师抛在脑后,打算独吞这笔钱财。陈同时下令追回《明史辑略》的书板,全部劈毁完事。而李廷枢却分文未得,一气之下,他将这书转给了亲家吴之荣,希望他能有所收获。
《明史辑略》中到底写了些什么?为什么所有的人都对它这么感兴趣?
由于此书的原刻本已经在案发后被全部销毁,只剩下三册传抄的残本。1935年由商务印书馆收入《四部丛刊》中出版。从现存的情况来看,其中违逆忌讳的文字,大约有以下几种:
一、直呼清朝皇帝先祖的名字,不加尊称。比如,对于努尔哈赤的父亲,清朝追封为显祖宣皇帝,而庄廷鑨书中直呼其名——“他失”。仅此一项,已经构成了大不敬的死罪。
二、对于努尔哈赤在辽东的崛起,清朝的官方记载都赞美为“龙兴”,而庄廷鑨这里却说成是“滋患”,还称清朝的先祖和清朝的官兵为“贼”为“夷”。
三、对于明朝与当时尚在关外的后金之间的战争,完全站在明朝的一边,对于明的战败,从惋惜到悲凄,淋漓尽致,跃然纸上,而对清朝前身后金的失败则喜形于色。这样明显的倾向性必然招来大祸。
吴之荣是旗人出身,自然十分清楚满洲人的忌讳。但他开始也不过是想借此向庄家敲诈勒索些钱财,并没有想将事情闹大。
只是有时候,事情的发展并不随人的意志为转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