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允城是个商人,他之所以不惜重金,继续出版这部《明史辑略》,自然是因为这是儿子的遗愿;同时,他觉得编书、刻书也是一件儒雅高尚的事情,自己虽然是个整天与钱打交道的商人,却也希望能做些风雅的事情。当时被庄廷鑨邀请参与此书编撰的人很多,大家都觉得这是一件很荣光的事情,有些人因为没能名列其中,还感到遗憾。可见此书编修、刊刻之初,众人都觉得这是一件不世之功业,没觉得有什么不妥的地方。但令所有人尤其是庄允城没有想到的是,就是这样一件耗费了自己无数家产的荣耀事情,不久就让他身陷囹圄,死于狱中,还给几十个人惹来了杀身之祸,成了清朝历史上第一个文字狱大案。更为离奇的是,就在连几岁孩童都被抓获罪,不能幸免的严酷追查下,有同样受牵连的三家却得以幸免。所以,这件清初以杀戮重而闻名后世的文字狱大案,又被添上了几许神秘的色彩。
这三个遇祸得免的人,分别是查继佐、范骧和陆圻。查继佐,字伊璜,号东人,浙江海宁人,是明朝崇祯年间的举人,曾经参加南明鲁王政权组织的抗清斗争,失败后一直家居讲学,弟子很多。范骧,字文白,也是海宁人,曾经是明朝的贡生。陆圻,字丽京,浙江钱塘人,此人为人聪明并且生性怪僻,但也以文学上的才华而著名。这三个人是当时的名士,相互之间也是非常好的朋友。他们在当地都是富户,也颇有文采。当时庄廷鑨为了扩大书的影响,也把他们的名字列在书的前面,算是他们也参与了此书的编订。这三位在顺治十八年(1661)十一月十三日碰面说到这事,查、陆两个从范那里借了一本来看,还觉得非常得意,说:“吾二人参阅有名。”因为在当时,将名士姓名列在新书的卷首,说他们也参与本书的编辑,这种借助“名人效应”宣传新书的情况非常普遍,而对于那些名字被列于其中的名士而言,这也是一个宣扬自己名声的机会,双方各取所需。所以,刚开始的时候,查、陆、范对此事并不放在心上。但没过多久,这三个人就以庄廷鑨未经他们的允许而擅自将他们的名字列为参订为名,将庄告到了官府。
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对《明史辑略》和庄廷鑨的态度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