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中国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总数的74%。而2001年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的总人口为13亿,农村人口8亿,占全国人口总数的64%。
—资料来源:《中国农村人口比重十年降一成》(中新社消息 2002-09-25)
1998年中国乡村劳动力为46 432.2万人,占总从业人数的70.27%。当年稳定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0%(约9 500万人)。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
1999年跨省流动就业农村劳动力的大省(直辖市)有:四川323万,安徽302万,湖南274万,江西229万,河南215万,重庆177万,广西171万,湖北146万,贵州138万……
跨省流动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中,在广东省就业的占总数的49.5%,在浙江省就业的占7.7%,在上海市就业的占5.8%,在北京市就业的占5.7%,在福建省就业的占4.6%,在江苏省就业的占4.4%。
进入这6个省市就业的农民工占跨省流动的农民工总数的77.7%。在这些农民工输出大省中,各省(自治区)跨省流动农民工就业去向的主要特征是:
四川省44%和重庆市48%的跨省流动农民工流向广东,流向福建的比例分别为6.7%和10.5%;
江西省的跨省流动农民工中的59%流向广东,20.4%流向浙江,13.5%流向福建;
安徽省的跨省流动农民工中的27.0%流向江苏,18.8%流向浙江,20.5%流向上海,10.8%流向广东;
湖南省的跨省流动农民工中的89.7%流向广东;
河南省的跨省流动农民工主要流向广东(占42.9%)、北京(占14.4%);
贵州省的跨省流动农民工主要流向广东(占69.4%);
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跨省流动农民工的97%流向广东。
进入广东就业的外来农民工主要来自湖南(占20.8%)、四川和重庆(占16.0%)、江西(占15.7%)、广西(占13.8%)、湖北(占11.0%)和贵州(占8.5%)。这些省市自治区的农民工占在广东就业的外来农民工的85.8%。
—资料来源:《中国劳动力就业及劳动状况(1999)》(中国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
数据里的“稳定转移”,指外出打工半年以上的农民工。他们在20世纪最后10年,从数千万迅速上升到1亿左右,其中20%是跨省流动,约2 000万左右。这2 000万跨省流动的农民工中有将近一半(统计数字显示为49.5%)涌入广东,主要集中在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广州、深圳、东莞、佛山以及沿海的汕头、惠州等大、中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