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78年,麦当娜正在读大学二年级,她毅然地中断学业,前往纽约发展。据说,当时,她身上只有35美元,促使她去的惟一的动力就是自己的一腔热血。她在纽约驻足的第一个站点就是纽约的“时代广场”。那是个很大的广场,在麦当娜看来,那个广场足有她家乡那么大。
那是麦当娜第一次来到纽约,也是她第一次坐飞机,第一次坐出租车。她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在那个繁华的城市,她一个人也不认识。于是,她就让出租车司机把她载到中心地带,出租车司机就把她放在了时代广场。麦当娜后来说,“在时代广场前,我所看到的一切都让我肃然起敬。”
当时,在那个时刻,麦当娜就给自己定下了目标——征服这个城市,一定要征服它。
为了谋生,她去各种快餐店打工,要不就直接从朋友手里要钱。在那个时候,曾经有许多过路人看到一个身高五英尺四点五英寸的女孩,裹在那件过季的大衣里去垃圾桶里翻东西吃。在那样的艰苦环境下,她不在乎吃的是什么。
条件不允许她按时吃饭,早餐吃一根香蕉,午餐吃一个苹果,加餐吃一瓶酸奶。在当时她的眼中,这个时期经历的所有艰苦都是烦人的分心事。但她心里明白,她来纽约是为了那个伟大的目标——不是来吃的。她没有浪费时间做不现实的梦,她要做的是实现自己的目标。
回忆起那段经历的时候,麦当娜说,“尽管我毫不犹豫地来到了纽约,但我确实感到很孤独。我总给自己打气,咬紧牙关,控制住眼泪,我经常在自己支持不下去的时候跟自己说:‘麦当娜,你要坚持下去,你必须坚持下去,因为你已经没有了退路。’父亲来纽约看我的时候,他深感羞愧。我住的公寓里到处是蟑螂,楼道里有酒鬼,整个地方闻起来是一股馊啤酒味。但是,父亲并没有要求我回去,因为他知道我的个性。”
几个月后,也就是1978年11月,麦当娜去著名的珀尔·朗舞蹈团试演,她对舞蹈的独特诠释得到了独舞艺术家珀尔·朗的认可。她狂热的自由舞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那个时候,麦当娜去面试的时候,穿着一件后背完全撕开的T恤衫,上面别着一个巨大的安全别针,大概一英尺长。这种着装在当时很新潮的纽约也会让人为之侧目。
当天,麦当娜就被录取了。
据珀尔·朗回忆说,“麦当娜当时就是一个我们想要的那种舞蹈家,许多舞蹈家能踢腿,能展示特技的身体控制,但是那些都很普通。而麦当娜有力量、有强度,能超越身体表演,达到某种更为激动人心的程度。那种强度是我对舞蹈家最看重的东西,幸运的是,当时的麦当娜身上就有我想要的这种东西。”
从珀尔·朗的回忆中,很显然能看得出来,当时,她懂得塑造自己,引领自己去实现目标。麦当娜征服了朗,并使之成为她的良师益友。
在朗的帮助下,她的舞蹈技艺日趋成熟,成了朗的助理。而朗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依赖着麦当娜了,朗后来回忆说,“刚开始的时候她很有条理,很敬业,而且态度很严肃。但是几个星期之后,我发现到她对我的教学手法感到不满意。在我给她加压的时候,她总会不失时机地表现出不耐烦甚至厌恶来。”
两个多月后的一件事证实了朗的推测。一天,麦当娜完成了一组复杂的舞蹈动作,伴奏音乐是一个疯狂的钢琴师弹奏的爵士乐,这时朗走到她面前,做出很不高兴的样子。他拍着手命令道:“再来一遍。”
麦当娜就重新跳了一遍全部动作。
“再来一遍!”
麦当娜跳了第3遍。
“再来一遍!注意你手和脚的节奏!”朗不耐烦地说,并且还摇着头。
“不行,再来一遍!”他又使劲拍着手说,“再来一遍!”
麦当娜又跳了第5遍。
朗还是觉得有不足的地方,“再来一遍!动起来,麦当娜。”
就在这个时候,麦当娜突然停下了脚步。“我太累了!不要再逼我了。你为什么对我这么苛刻?”
她说完,就去自己的背包里翻了一通,找出一个药片——也许是阿司匹林,也许是更烈的药——喝了一口塑料瓶里的水,把药片咽了下去。然后,她把瓶子往地上一扔,嘟囔了一句,瞥了一眼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