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次,骗子的社会地位十分低下。自古及今,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视骗子等职业为非正当职业,因而极遭鄙视。
当然骗子社会群体(阶层)的社会构成,不像士、农、工、商、兵、学等社会群体(阶层)那样稳固,其社会来源是变动的,并不是先天的,既可以从其他阶层中分离而来,又可以从此群体中分离出去。举凡其他社会群体中的人因为各种变故沦入社会底层,都有可能加入骗子群体,而这个群体中又有若干最后分离出去,进入其他社会群体的行列。
进入到骗子群体中来的人员构成,有这么几种:
一是失意落魄的读书人。他们不能升入社会的最上层,转而沦入社会的最底层,一无所有,只能凭借他的智力优势,将智慧用在邪道上,以骗为生。
二是破产的地主、商人和被解除职务的官吏。他们多因家庭、事业的重大变故,或破产,或罢官,一下子由社会上层跌入社会最底层,为了苟活,只能以骗度日。
三是失业的手工业者、学徒和破产的自耕农。手工业工人与学徒失业,农民破产,他们失去了正当而体面的职业,衣食无着,只能凭借其“好勇斗狠”和习惯的体力劳动来进入行骗者的行列;否则,别无选择。
四是残疾人,尤其是盲人。残疾人身体的缺陷,造成他们劳动与生活的不便,但又可借助人们对其生理缺陷的同情优势,挤身行骗者的行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