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拆梢”
“拆梢”是讹诈取财手法之一种,其形式也是花样繁多,其核心特征就是以恐吓的手段取财。其中的“拆”字,即夺之意;“梢”即金钱的别称。“拆梢”合在一起,意即以攫取的手段分他人金钱。
其实也就是现在人们所说的“敲竹杠”。在清代的法律文书中,相类者也很多,诸如“张贴揭帖”、“捏告各衙门”、“勒写借约”、“谎言欠债”、“逼写文券”之类,都是恐吓讹诈的具体表现。有关这种恐吓讹诈的实例在清史籍中很多,不妨引述几例。如康熙二十三年(1684),流氓王进孝指称甄五道、翟应聘等窝隐逃人,“吓诈银两,又复行诈,致翟应聘自缢”(《康熙起居注》,康熙二十三年五月二十九日甲午);康熙四十五年(1706);“流氓林三假冒九门提督的家人,吓诈银两”(《康熙起居注》康熙四十五年十一月十三日丁卯);在福建仙游县,每当“筑垣墉、开典铺”之时,就会有一些无赖子弟及孤贫丐民,“亦往往蚁附索扰”(陈盛韶:《问俗录》卷三,《索彩》)。“索扰”云云,虽以“讨彩头”的形式出现,实际上也与恐吓讹诈相同。
恐吓讹诈这种拆梢手段,上海流氓可说是最为典型。他们所采用的方法也千奇百怪,有的与“扎火囤”相似;有的手段又近乎强赖;有的手段则是明目张胆的要挟,凡此种种,不一而足,今此不加赘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