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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流氓群体产生的社会成因
物质匮乏的直接后果(图)
作者 : 高秀清 张立鹏


  

刘邦汉高祖



  

    在古代社会,由于物质生产不够发达,社会物质财富难以满足社会成员的基本物质生活需要,尤其是那些社会下层的社会成员,他们的物质生活资料就更加匮乏。在这种情况下,有些社会成员为了获得必须的生活资料,不得不采用一种非正常的方法,这其中有些则是流氓得以从中产生的导因。

    孟子就认为:“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己。”(《孟子·滕文公上》)战国时期的法家代表商鞅就曾提出过“富能生德”的思想,反对儒家“安贫乐道”的仁义道德说教,认为利不仅是道德的,而且是善的根基,“力生强,强生威,威生德,德生于力。”(《商君书·靳令》)齐国法家管仲也曾明确提出:“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管子·五辅》)的观点。汉代思想家王符进一步发挥了这种富德论思想,进而得出“礼义生于富足,盗窃起于贫穷”(《潜夫论·爱日》)的结论。王充则更加明确地说:“让生于有余,争起于不足。谷足食多,礼义之心生;礼丰义重,平安之基立矣。”由此他得出这样的结论:“善恶之行,不在人质性,在于岁月之饥穰。由此言之,礼义之行,在谷足也。”(《论衡·治期》)汉晁错也说:“民贫,则奸邪生”;“饥寒至身,不顾廉耻。”(见《汉书》卷二四《食货志上》)

    恩格斯在调查英国工人阶级的状况时发现,贫困使工人阶级走向道德堕落。贫困的无产阶级为了自己的生存,“不得不牺牲他们人类本性的优良品质”,去干些不道德的行为。因为他一无所有,深受奴役,道德与法律对他们无济于事,“穷困让工人在几条道路中进行选择:慢慢地饿死,立刻自杀,或者随便在什么地方见到他们所需要的东西,只要可能就拿走,干脆说,就是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303页)

    就中国古代社会而言,当人难以维持最起码的生存时,往往容易铤而走险,堕落为流氓。如《旧唐书·张建封传》引户部侍郎判度支苏弁的话说,当时涌进长安城的农民有数万人,皆无“土著生业”,而成为“游手堕业者”。同书《张说传》里有这样一段话,更能说明这些人变成流氓的原因。书中写道:“宫成褊小,万方辐凑,填城溢郭,并锸无所,排拆居人,蓬宿草次,风雨暴至,不知庇托,孤茕老病,流转衢巷。”这种由贫穷而转化为流氓的人,在中国古代,应该说是不在少数的。
中国文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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