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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变革中的中国和西方
美妙新世界:进步中的西方(2)
作者 : 王海洲、潘旺


  培根的见识不仅反映了他自身的天赋,也反映了西方社会的独特性。正如在当时欧亚大陆的其他地区找不到与此相似的陈述一样,这一陈述恐怕也是古典希腊和罗马所难以理解的。

  与技术进步相一致的是相应的经济发展。900年至1300年,经济稳步发展。然后出现了14世纪的经济大萧条。它由多种因素共同引起。这些因素是连年的粮食歉收和饥荒、黑死病、英法“百年战争”以及德国和意大利的其他斗争。粮食歉收和饥荒在1315年和1316年间尤为严重。黑死病首次流行于1349年,夺去了三分之一到三分之二的城市居民的生命;以后又多次周期性地发生。不过,1400年后不久,经济开始复苏;从那时起,经济发展的趋势是普遍地上升。

  经济的全面发展自然同技术进步有关;技术进步促进了农业和手工业的生产率的提高。这几个世纪未曾遭受任何外来侵略也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另外,10至14世纪,人口大约增长了50%,这一增长率在全球性人口爆炸的今天似乎是微不足道的,但在当时却是世界上任何一个面积大体相当的地区无法与其相比的。人口激增促进了维持人口增长的农业的改进;而食物供应的增加反过来又使人口的进一步增长成为可能。

  农民不仅在自己所在的地区开荒种地,而且随人口的增长移居广阔无垠、人烟稀少的边远地区。正如美国发起的西进运动一样,欧洲这时开始了向俄罗斯边境的东进运动。例如,到1350年,西里西亚地区有新殖民地一千五百个,由十五万到二十万移民经营。不仅日耳曼移民渡过易北河,排挤东欧的斯拉夫和波罗的海诸民族,而且其他移民也随着征服者进入西班牙,盎格鲁—撒克逊人挺进威尔士、苏格兰和爱尔兰。

  人口的增长,以及农业、采矿业、渔业和林业产量的提高,都相应地促进了商业和城市的发展。10世纪时,虽然欧洲各地已可见到商人,但他们经营的商品绝大多数是奢侈品。到14世纪时,商业已从日常生活的外围发展到日常生活的中心。当时交换的货物有:英格兰的原羊毛,佛兰德的用英国羊毛制成的毛织品,德意志的铁和木材,斯拉夫地区的毛皮,西班牙的皮革和钢,以及东方的奢侈品等。尽管从事商业的人只占总人口的一小部分,但中世纪后期商业的巨大发展,对整个社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城市作为地方贸易和地方行政的中心,开始慢慢地出现。意大利在这方面居领先地位,拥有威尼斯、阿马尔菲和那不勒斯这样的商业中心;这些商业中心的居民被伦巴第侵略者切断同内地的联系,于是开始出海谋生。后来,内地商路上和波罗的海沿岸相继出现了一些城市。另外,定期大集市对商品销售也很重要。这些集市出现在商路两旁,以香槟地区的那些集市最为著名;香槟离佛兰德、意大利和德意志的距离相等,战略地位十分重要。

  在某些地区,一批批城市联合起来组成联盟,这些联盟成为强有力的政治及经济统一体。当霍亨斯陶芬王朝的皇帝企图强迫意大利北部的米兰、布雷西亚、帕尔马、维罗纳等富庶城市纳税,并接受帝国管辖时,这些城市便结成伦巴第联盟;联盟在教皇的支持下,成功地进行了反对皇帝的战争。同样,1350年,不来梅、吕贝克、斯德丁、但泽等波罗的海沿岸的九十个城市组成了汉萨同盟,反对海盗,迫使外国承认它们的商业特权,实际上垄断了北欧的贸易。

  这一发展给欧洲商人带来了地位及权力,这在欧亚大陆是独一无二的。例如,在中国和印度,商人被视为下等人和不受欢迎的人;在西北欧,商人则拥有社会地位,其财富和政治权力也随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增长。在中国,各时代的商人在衣着打扮、携带武器、骑马乘车和拥有土地方面受到种种限制;他们将商品从一处运到另一处,被认为是非生产性和寄生性的活动,他们被置于社会底层。同样,在印度,由于印度教强调放弃财产,商人毫无声誉。在印度,最理想的人物不是赚钱造宅第的、忙忙碌碌的商人,而是坐垫子、吃大蕉叶、无物质财产牵累的神秘主义者。因此,在东方诸帝国中,商人毫无机会上升到当权者的地位。中国是学者主管行政,日本是军人治理国事,马来西亚地区和印度拉杰普特诸国是地方贵族管理国家,但没有一个地方是由商人当权的。只有在欧洲,商人的政治权力及经济力量正稳步增长,他们正成为伦敦的市长、德意志帝国自治市的参议员、荷兰的州长。这样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关系意味着国家更加重视、更加始终如一地支持商人利益以及后来的对外冒险事业。

  到10世纪时,西欧已变成封建小国的聚集之地;这些封建小国一点一点地获取已灭亡的查理曼帝国的土地和权力。以后几个世纪中,几种势力彼此不合。封建君主们不断地与有较大封地、行使较多权力的封臣们相冲突。诸城市有时结成像伦巴第联盟和汉萨同盟那样强大的组织。它们都以自己为中心;然而其时,还存在着一股与它们相对抗的、正在为实现一个以罗马教皇或者以查理曼及其前任的继承人“罗马”皇帝为首的统一的天主教世界而不懈奋斗的势力。这些互相冲突的势力错综交织在一起,使政治生活中产生了各种水平的同盟和联盟,它们无限多样,不断变化。

  而欧洲君主新权力的获得,极大程度上取决于同新兴的商人阶层的非正式联盟。自治市的自由民向君主提供财政援助和管理才干,成为国王的内侍、监工、账目保管人和皇家造币厂经理等。最初,这些人组成国王的王室,主管国王私人事务。如今,随着王室成员被派去管理整个王国,强有力的中央集权政府发展起来。更明确地说,它与某些代议制议会一起,为官僚机构、法院和税收制度打下了基础。

  作为回报,君主向自由民提供保护,以反对封建领主和主教的频繁战争和苛捐杂税。他们还为商人利益服务,废除了五花八门的地方自治政权。这些地方自治政权各有其自己的关税、法律、度量衡制度和货币。14世纪末期,易北河上有三十五个征税站,莱茵河上有六十多个,塞纳河上也有许多,如果船载谷物沿塞纳河行驶两百英里,其费用将达这些粮食售价的一半。随着这些障碍的消除,到15世纪,出现了民族君主国,初步形成了今天的英国、法国、葡萄牙以及斐迪南和伊莎贝拉联姻后的西班牙的版图。

  这些大而新的政治统一体,在调动从事海外冒险事业所必需的人力物力资源方面是必不可少的。早期探险者虽然绝大多数是意大利航海冒险家,但他们的资助者都是新兴的民族君主国,而不是他们的家乡、微不足道的城邦,这一点决非偶然。西班牙和葡萄牙朝廷给哥伦布和达·伽马以大力支持;英国和法国朝廷也紧随其后,热情支持卡伯特、韦拉扎诺及其他许多人。

  公元4至10世纪,欧洲曾遭到日耳曼人、匈奴人、马扎尔人、维金人和穆斯林的侵略。但从10世纪到14世纪,这种局面却戏剧性地颠倒过来,欧洲开始全线进攻。各国十字军在西班牙、意大利南部、西西里和荷兰击退了穆斯林,甚至占领了基督教拜占廷帝国。到15世纪末,过去曾由斯拉夫和波罗的海诸民族占据的广大地区,这时都变成了德意志各阶层——封建主、主教、市民和农民——的领土。
古吴轩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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