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叶还绿的时候, 学生公寓搬进一家新邻居: 一位英俊男士外加一头黄白花色的公猫。男士在医学院读博士, 挺幽默, 也爱跟人们打招呼, 说今天天真蓝, 是我帮各位预订的; 或者小鸟唱得多立体声啊! 没多久就跟大家混得很熟。
男士非常爱自己的宠物, 把个花猫梳理得王子似的, 还套个红脖圈儿, 挂个铜铃铛, 拴个铝标牌儿。标牌儿上刻着地址、电话和猫的名字, 是那种又难拼又难记的有学问的名字。一天, 男士牵猫散步, 遇见我, 就戏说猫是他孩子。我捧场说,您的孩子真漂亮。于是,皆开怀大笑。从此, 我私下里便称男士为:他爸。其实当面叫,估计人家也不会恼, 既顺着他的理儿, 又透着笑眯眯的爱心。
美国的猫和咱国的猫, 从须到尾, 长得没啥不同。惟一的区别在于交流系统。你若唤“黄黄黄”或“花花花”、“虎虎虎”、“咪咪咪”, 美国猫决不会条件反射的。你得叫“凯蒂、 凯蒂”(也就是小猫的意思), 他才知道你是想和他沟通了。
邻居的花猫不是自来熟的性格, 平时总在家里, 偶尔牵出来一趟, 任你怎么标准地呼唤也不靠前。但也不后撤, 只是静静地追随着主人。你即使弯腰作拣石头投掷状, 他也无动于衷, 特傲, 也特傻。美国的动物都傻, 鱼儿也好摸, 松鼠也好逗, 苍蝇也好打。你根本用不着买苍蝇拍儿, 用废纸一捂一个准儿。所以我特瞧不起美国动物。相比之下, 咱国动物的警惕性就高得多。有一次, 我在北京街心花园晒太阳, 刚伸懒腰, 树上一群麻雀刷地全飞了。清洁工老太太说, 五八年大跃进以后的鸟儿都这样, 以为你要射弹弓了呢。一想可不是, 谁都心疼自己的子女, 舍得把基因、 密码、 防身术什么的遗传给后代。
树叶发黄的时候, 花猫在外面的次数多了起来。进出楼道, 总能碰见。无人用链子牵着, 消遥自在。但我也不唤他, 怕挨讪。
一个下午, 我站在院里抽烟。花猫突然喵喵叫着过来, 在我脚下软软地躺下, 打了一个滚儿, 又打一个滚儿, 然后坐起来, 直勾勾地望着我。不好! 这小兽什么时候长了一身癞呢? 原先油光水滑的毛皮, 这会儿疙疙瘩瘩的, 露着些粉红色的癣斑, 痒 ! 所以渴望人类帮助挠挠也说不定。但人类有知识,害怕这病传染, 也懂得责权范围。所以抽完烟人类就跟他白白了。
以后几天的花猫, 癣斑更多, 连头上尾巴上都是, 眼睛旁边也是, 蓬头垢面,小鬼儿一样。见我就打滚, 或者歪头眯眼, 翘起后爪搔耳根, 用各种肢体语言诉苦。铜铃铛也跟着哗啷啷哀鸣, 可怜不是见儿的。刘齐毕竟不是残忍之徒, 就找了根干树枝, 给他挠痒痒, 边挠边叫凯蒂。叫一声小兽应一声, 很领情道谢的样子。可惜不会说话, 不然回家跟他爸一定能反映情况。
他爸功课忙或者应酬多, 最近难得一见。门口新添一塑料小碗, 盛着土褐色罐头猫食, 另备一塑料小碗, 盛着清水。这说明,花猫已经不在家里就餐了。
终于, 在公用洗衣房又碰上他爸。我建议说, 应该领你孩子——就是那猫,找医生瞧瞧了。他爸嘿嘿一笑, 说美国宠物医院的收费相当令人失望,克林顿竞选总统时, 如果指出这一点, 肯定人心大快。我说也有省钱的办法: 弄点人吃的药片, 碾成面面儿, 搀上水, 再捏着猫脖子, 用羹匙灌进去。我小时也养过动物, 有病了, 就是这么喂好的。顺便说一句, 当时我还加了点糖。不过贵国提倡减肥, 少吃点甜的也好。他爸又嘿嘿一笑, 没说行,也没说不行。
当晚, 在公寓信箱旁边的墙上, 赫然贴着一张激光打印的私人告示, 说承蒙各位对我家小猫的关照, 不胜感激之至。他已经注射了药物, 有足够理由证明他的皮肤病不至于传染人和其他动物, 而且会痊愈的, 请勿担心为盼。又及: 他非常热爱户外活动。
读后感: 到底是博士生, 想得深远周全。
在美国, 对待动物可得慎之又慎, 除非你豁出去了。一个韩国人, 依民族嗜好杀狗吃肉, 被传讯受罚,掏腰包时可能格外怀念故国家园。
活的不能宰, 死的也不能动。山区郊外, 时有被汽车碰撞的蠢鹿、笨兔、呆狍子之类, 鲜血淋漓, 横尸公路。司机没事人似的跑掉了或者痛心疾首做点什么, 不得而知。但其他过路车却没有停下来拣洋捞的。刚来美国时, 遇到这种事我特惋惜, 满脑子鹿肉大补等等的想法。说来惭愧, 就是现在, 见动物刘齐也常往菜谱上想。幸而只是想想。有一个中国人, 胃口又好又勤俭, 而且勇于行动, 把试验室解剖后要火化的狗尸煮食, 结果被炒鱿鱼走人。当然你把死狗厚棺礼葬也不见得涨薪水, 但你无论如何犯不上让馋虫毁了前程。老美常说, 猫啦狗啦这些小动物都是人类的好朋友,你怎么就忍不住呢? 一些用计算机控制的心理测试往往有这样一道题: 你喜欢小动物吗? 你如果说Yes, 那好, 你的善良系数诚实系数准上升! 可是, 既然不怕传染, 他爸为什么还把猫碗拿出来? 野餐? 日光浴? 负氧离子紫外线? 不明白, 实在不明白。
天一天比一天凉, 花猫仍然坚持户外活动,皮肤病没见好转, 也没见恶化。有空我就给他用树枝挠挠, 找不着树枝索性上手, 搔得他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 十分受用的样子。我要走了, 他也走, 紧贴着我的裤脚跑前跑后, 显得特别亲近, 以至于我抬腿落腿都要留神, 免得踩了他。直到我上了汽车或者进了家门, 他才作罢。他哪里晓得, 分手后我最想去的地方是洗手间, 抹两遍香皂洗三遍手连手腕子都洗, 再使劲掸掸裤筒跺跺脚。
树叶全落光了, 窗上也挂霜了. 你听楼道里哗啷哗啷地响, 就知道花猫还在户外呢。 一天夜里开车回来, 进门后想起书包忘车上了,遂返回停车场。黑灯瞎火的, 只见发动机罩儿上,圆鼓咙咚躺着一团东西。近了一瞧, 是花猫,车刚熄火, 热呼劲儿赛小炕。真聪明! 可呆会儿热气没了你上哪儿去呢凯蒂? 凯蒂喵了一声把脑袋又缩回身子里。
我不由自主地往他爸家走。他爸住二楼, 门口除了两个小碗, 另有一只纸壳箱, 里边垫条毛巾, 显然是给猫睡觉预备的。但二楼楼道两头透亮, 无遮无拦, 穿堂寒风呜呜的, 难怪花猫宁愿呆在楼外。
我家在一楼, 门旁正好是楼梯拐弯处的死角, 窝风, 何不建个简易猫窝? 于是找了个纸箱, 塞进旧衣服, 摆在楼梯拐角。顺手把门口蹭鞋的毡垫拽过来, 铺在箱子下面。
第二天, 天气预报有雪。早晨推门一看, 花猫果然卧在箱里。
我心中特神圣, 和当年学雷锋做好事的感觉差不多。
花猫听见动静, 跳出纸箱, 迎着门缝透出的暖和空气, 犹犹豫豫的, 似乎想进来。我一愣, 马上把门关上。核计核计, 又有些不安, 便贴着门上的窥视镜向外张望。什么也看不见, 这家伙太矮了。悄悄再拉开条门缝, 花猫仍蹲在门外。我一唤, 他就势钻进来。进来后, 规规矩矩的, 并不四下走动, 只是呆在门口, 一副心满意足的神态。过了一会儿,开始变得活跃, 弓起腰, 伸出爪, 把地毯抓得霍霍响, 两只小眼睛亮晶晶的, 眼睛上方的癣痕粉盈盈的。我叹口气, 用报纸包住他, 扔出去, 重新关严门。
从此, 花猫每夜睡在我家外面。时不时的, 仍露出进门的愿望, 我却难得答应一回。不知从哪一天开始, 猫碗也被人挪下来, 堂堂正正地摆在我家门口。肯定是他爸好心, 怕他在风口吃饭, 吃呛风了。
新年时, 可能他爸外出了, 整天里猫碗空空荡荡, 猫铃也丁丁当当。我就丢出一只饺子, 猪肉馅的。吃罐头长大的花猫很谨慎, 用爪子拨一拨, 又闻一闻, 这才大嚼起来, 同时发出喵呜喵呜的愉快声音。心想别说你呀, 你爸也未必尝过这东方美食! 美食果然有魅力, 这家伙一口气吃了六个。确切地说, 是六个肉丸儿,皮儿全剩下了。
天暖和一些了,说不上是内因还是外因, 花猫的病症渐渐好了起来, 毛色光鲜如初。见了我就跑过来, 尾巴摇来摇去。我习惯地给他搔毛捋须, 只是不大注意洗手。还抱他进了几次屋, 谁知这家伙横竖不呆, 门刚欠缝, 飞一样逃出去。也不回他爸家, 成天在外面独自游荡。他爸用正宗美国口音呼唤也不应。又过几天, 猫身上脖圈儿什么的统统不见了,光秃秃的不大顺眼。
在院子里相逢, 他爸, 跟我只是哈罗一声, 就擦肩而去。不再谈论天气, 也不再谈论动物。
一九九三年春达勒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