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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清代的孔子家族
二、衍圣公遭到了皇帝的惩罚
作者 : 李鹏程/王厚香


  

    在清初的几位皇帝中,清高宗乾隆皇帝是到曲阜祭祀孔子次数最多的一位。在中国历史上先后有十二位皇帝到过曲阜,其中清高宗乾隆皇帝一人就先后于乾隆十三年(1748年)、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二十二年(1757年)、二十七年(1762年)、三十六年(1771年)、四十一年(1776年)、四十九年(1784年)、五十五年(1790年)八临曲阜,是历代皇帝亲自到曲阜祀孔最多的。在曲阜孔庙和孔府的许多地方都留有乾隆皇帝的手迹和遗墨。对于衍圣公,乾隆皇帝也是极尽优渥。但入清以来,雍正朝、乾隆朝也是孔子家族内部矛盾最多、与地方政府发生龃龉最多的时代。

    第一件事是衍圣公孔广蓕与族人孔毓琚相互参揭案。

    孔广蓕,字京立,号石门,是孔子第七十代孙。七岁丧父,雍正二年(1724年),孔广蓕十二岁时,以衍圣公嫡长孙授二品冠服。雍正九年(1731年),雍正皇帝诏令修建孔林,命衍圣公孔传铎与前任山东巡抚陈世官监理。孔传铎因卧病在床,便奏请朝廷允许长孙孔广蓕袭封衍圣公,临修孔林,管理祭祀事宜。朝廷准其奏。于是,孔广蓕便在雍正九年袭封衍圣公,负责管理林庙府务,主持祭祀。

    孔毓琚系孔子第六十七代庶孙。雍正三年(1725年)六月,原曲阜世职知县孔衍泽因病乞休,孔毓琚例由衍圣公会同山东巡抚保举,朝廷恩准,担任曲阜世职知县。孔毓琚出任曲阜知县以后,不知何故,与衍圣公孔广蓕发生矛盾。先是,孔毓琚上疏朝廷,请求清查孔氏蠲免地亩,革除“将钱粮洒派民户,以有粮之地混入蠲免之中”的种种不法累民行为(《孔府档案》0308)。乾隆六年(1741年)九月,衍圣公孔广蓕上疏参奏孔毓琚“利欲熏心,营私枉法,纳交府县,朋比为奸”,孔广蓕在奏疏中共列了孔毓琚的九大罪状:

    “该县于城乡集税,令店行纪、集头先递手本批准,甫令充当。论行次大小,每一手本得钱数百千至数十千不告示,婪收入己,始纳正税。其在城乡,有奉旨恩免,下应收税者,该县依征私征。统计赃私,不下万余两……

    该县人役工食,锁正项钱粮,概行扣寸入己,勒令写具领状附卷,即如禁卒一项,额设恩加工食共银九十六两,每年只给钱二十千,人役禁卒可质。

    该县将逃户地亩擅自变价,所卖银两私收入己,有户房书吏陈无儒、刘子芳,库史高灿章可审。

    该县经制书吏,竟令信用家人薛大兴、吕彭龄、李江等改名顶充,以为爪牙腹心,又为代雨季职街,冒滥名器。

    该县引见时奏明,曲阜知县比照各州县例,不得置买本产等……而该县首先犯法,承变原学士张鹏融在曲入官产业,内有城隍庙街房一所,原系该县旧业,卖与张处,当时得价银五百余两,嗣因入官,该县只估价三百两,托子弟出名,硬行买回。又将张鹏融之功孔庄、防上庄二处地亩亦托子弟出名,减价硬买,以致赔顶不敷。有张鹏融之孙张勤甫、张勤政等可讯。

    该县纵客刑房总吏陈辅公家人吕彭龄等,包揽娼妓,该县亦自包土娼温李氏,肯留署内,生有子女,与阳谷县知县梁坦结为姻亲,梁坦该系土娼所生,即欲退悔,旋经殇故,其事乃寝。又县民孟黑之妻,素行邪僻,该县令家人勾引入署,即令孟黑管理苗孔庄地亩,以掩其口。合县传为丑谈。

    该县嗜赌成性,每有邻州县因公到曲,必留署内,强拉聚财,令家人轮流放头,暗中仍自分肥,输赢至数百两不等。有该县家人等可讯。

    该县将城西官地勒令吏役写立假契,占为己业,起造花园,又因灌水入园,擅改济运泉河,纡屈取水,合县可证。

    该县承修少昊陵工程,将应行变价之旧有石料勒派民车拉运回家,以供私家修造之用。其未用石料,仍存城隍庙街私宅之旁,有工房书吏高文远等可证。”

    孔广蓕在奏疏中还指责兖州知府沈斯厚“暗受鬼遗,曲庇周旋”,以致孔毓琚肆无忌惮(《孔府档案》0308)。

    对孔广蓕的参奏,孔毓琚不服,亦上疏参奏孔广蓕充补执事等官,题补四氏学教授及私设启事官名目,“违例营私”(《清高宗实录》卷一百五十七),“鬻爵卖官”“乱宗剥民”,“到各部衙门脏贿亦复数万”(《孔府档案》10309)。

    孔广蓕与孔毓琚相互攻讦一案,令满朝文武为之震惊,乾隆皇帝也急忙派员与山东巡抚会勘。最后会勘的结果是:孔毓琚所参孔广蓕各款,“未心尽出无因”。乾隆皇帝对孔广蓕“严加训饬,俾其读书砥行,动遵礼法。凡有题补屏绝缘,所有空御札付,遵例停止”(《孔府档案》10309)。孔毓琚则被革职。

    由于孔广蓕和孔毓琚相互参揭,引起了如何处理衍圣公和曲阜知县的制度问题。其实这一问题早在唐懿宗咸通年间(860~874年)就开始了。金、元时,衍圣公常兼任曲阜县事,时称世袭县尹。明初,一仍其旧,保留不变。洪武七年(1374年),因孔庭族长孔泾讦奏告曲阜知县孔希大不法事实,明太祖“诏免其罪,始改世袭知县为世职”,但同时规定,曲阜知县仍由孔姓担任,由衍圣公保举孔氏贤良者送吏部选授,领敕赴任(见《阕里文献考》卷十八)。清雍正二年(1724年),两广总督孔毓殉上《敬陈阙里事宜》疏,请由山东巡抚于孔氏族人中选用。其奏疏称:“……查各省州县皆用流官,独曲阜一邑用孔氏世职者,亦以孔子后裔不使他人统摄之意也……金、元常以衍圣公兼曲阜县事。明改为世职,知县由衍圣公保举除授,国朝因之,但知县有地方刑名钱谷抚字催科之责,与博士等官专司主祭守祠者不同,倘不得其人,不特孔氏本族受害,一县百姓并受其害。况世职知县,例不升转,无甚大罪,不轻参革,不升转,则无所希冀;不参革,则无所顾忌。文于其职,以致废驰放纵,颠倒是非,百姓安能受益?……臣请嗣后曲阜廪生及捐纳州县等官内,择其德行素优而有气节者三四人,由知府藩司保送巡抚核明,具题送部引见,恭候皇上点用一员。保送既公,自能选择得人。况经圣鉴,益可贤否立辨。补用之后,照流官一例治行。超群者,准其荐举卓异。如贪酷乖张,罢软老疾,立行纠参,分别提问革职,则该员有所希冀,而勉为良吏,有所畏惧,而不敢为贪吏。既不废世职优崇之特恩,又适符黜陟劝惩之大典。县事得人,而理民实受福”(《孔府档案》4993)。

    孔毓殉此疏,雍正帝十分欣赏,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采纳孔毓殉的建议,只是在雍正三年(1725年)重申了明职知县题授的制度,规定:“嗣后曲阜县知县缺出,令衍圣公会同山东巡抚于孔氏合族中拣选才品优长堪任邑令者,拟定正陪二人,保题咨送引见补授奉旨依议。”孔毓琚就是该年因“其条奏之事甚公”而被选中的,同他一起候选的是孔衍泗(《孔府档案》0308)。

    对于今后如何处理衍圣公与曲阜知县的关系,大臣们意见不一。御史卫廷璞认为,现行曲阜知县选任制度,衍圣公有咨送之权,族属易于营私,所补多由谋竟,曲阜知且,宰制一邑,所隶皆其亲族,审断岂尽秉公?主张“衍圣公只宜隆以爵之,不应授之以权。曲阜知县宜从各省知县之例,隔省补用”。御史孙灏主张维持原状:“曲阜世职,诚以崇极礼隆,爰及苗裔,以一人之才而概遗同姓,以一时之才不便而顿成规,非所以劝儒风、昭令典也。况曲阜世职,系衍圣公会同山东巡抚保题、引见补授,大计仍与巡抚会核,为官而择人可也,何遽为人而废官哉?曲阜世职知县宜仍旧贯,不必遽裁。”鸿胪寺卿林令旭则奏请选择衢州孔氏子孙为曲阜知县。争议的结果,朝廷采纳御史孙灏所奏,认为“圣人之子孙,不使异姓之吏治之,以致尊师重道之大义,未使因孔毓琚不职而遽易成模。况题保量即第抚臣会核,又经引见补授,而三载黜陟亦与各省知县无异。应如该御史孙灏所奏,曲阜世职,不必遽裁。”但也指出了曲阜知县拣选中“有名无实”的问题,对嗣后曲阜知县的拣选作了一些缩小衍圣公权力的规定:“嗣后曲阜知县缺出,令衍圣公于孔氏族中进士、举人、贡生,择读书立品素为族党推重者,不拘人数,咨送山东巡抚,复加考试,拣选正陪、保题咨送,引见补授,并令该抚与所属州县一体稽察,如不称职,即行参处”,以保证“衍圣公不得恃其补题之权,”曲阜知县“亦不敢有依附营私之事”(《清高宗实录》卷一百五十四)。这就在题授、考核制度等方面,对衍圣公保举曲阜知县权限作了限制,为乾隆二十年改世职知县为流官打下了基础。

    第二件事是衍圣公孔昭焕被斥责和被罚俸。

    乾隆皇帝对孔子的格外虔诚和对孔子后裔的莫大热情,前文我们已经介绍过了,与前代皇帝不尽相同的是,在尊孔崇儒的同时,乾隆皇帝对衍圣公的飞扬跋扈也毫不手软。对衍圣公孔昭焕的两次罚俸就是一例。

    孔昭焕,字显文,字尧峰,是孔子第七十一代孙、袭奉衍圣公。孔昭焕一生九次入京觐见,六次逢请高宗幸鲁,二十三次拜见皇帝,接驾次数之多,蒙受赏赐之勤,为历代衍圣公之冠。但同时,他又是历代衍圣公中遭受皇帝处罚最多的一位。

    孔昭焕第一次遭受乾隆皇帝斥责是在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此前一年,也就是乾隆二十年,孔昭焕上过两道折子,一道奏告子不宜从祀孔庙。理由是告子是言性恶之人,与孟子相反,孟子从祀孔庙,告子就不应该从祀孔庙。另一道上奏孔庙庙户不应当差事。折子中称:“至圣庙户,在庙纳丁供差,一切本身徭役,俱蒙恩优免之人,历来遇地方官有额外派办派买事件,难以随心呼应,每事调剂,殊属非易。请将现存户丁酌留五十户,其余户丁,改归民籍,交地方官编审,与民籍一体当差。”(《清高宗实录》卷五百六十)对于第一道奏折,乾隆皇帝认为“尚属有理,已批九卿议奏”(同上)。对第二道奏折,乾隆皇帝则大为不满,连下数道谕旨,令山东巡抚白钟山查实:

    “我朝轻徭薄赋,凡属编氓,本无公差徭役。地方偶有兴作,亦皆动帑予直,初非额外差派。不知其所奏派办派买者何事?或山东省尚有此陋习,则概当严行禁止,不独庙户为然。著该署抚白钟山查明据实具奏。”

    “据衍圣公孔昭焕奏‘请裁减庙户,改归民籍’一折,已有旨令该署抚查奏。朕阅折内情节,名为裁减庙户,拨归民籍,实则谓庙户不免派累,归咎有司。如果有司营私为己,派累至于庙户,则白钟山所司何事?何不查参?如因明年祭曲阜,应办桥梁道路而言,则宿顿扫除,例准开销,从无丝毫扰及闾里。以理而论,朕往曲阜,即衍圣公府内当却扫,岂可以领价供役,倘谓地方官派累烦苦,有是理乎?若另有派办之处,该署抚亦不得含糊讳饰。著将孔昭焕原折抄寄白钟山,逐细详查,据实奏闻,再降谕旨。”

    “孔昭焕所奏裁减庙户一折,已交署白钟山查奏。至折称皇庄名目,想沿袭前代旧称,然亦只应称官庄,何得辄用皇字?俱著改正。子不云乎‘甚矣,由之行诈,无臣而为有臣’,孔昭焕可谓不能读其祖书矣。并传谕孔昭焕知之。”

    山东巡抚调查的结果对孔昭焕甚为不利,称“有粮之家依托庙户,影射居奇,及饬该县退还价买粮食等事,且称孔昭焕少年怯懦,皆伊叔祖孔继涑、孔继汾主持怂恿”。乾隆皇帝据此下诏斥责孔昭焕“凭借家世,把持生事,殊不能安分自爱”,“虽云年少,已非幼稚无礼可比,本应交部治罪,姑念其为圣人后裔,著加恩免其交议。孔继涑、孔继汾著交部严察议奏”(《清高宗实录》卷五百六十)。

    对乾隆皇帝的斥责,孔昭焕心存不服,随即又上疏参奏邹县知县大章私毁遵例免差碑。但据山东巡抚白钟山调查所奏,山东科派陋习久除,乾隆皇帝东巡所需也都由官方购买完备,除支更、守夜、开沟、栽树、修堰等属民间自卫田庐外,山东并无公役差徭。孔昭焕所奏大章私毁遵例免差旧碑之事,也都不与有关律制相违悖。孔昭焕此举引起了乾隆皇帝的更为不满,认为孔昭焕“不能安分自爱,干与地方公事”,并且“倚籍乐舞庙户名色,概不应承(差徭),是一乡之中,只令无业贫民数户,专任其劳,而依托附名之徒,安坐而享其利”,是没有道理的,是不能宽宥的。因而,令将孔昭焕交部严加议处,“以为居乡多事者戒”(《清高宗实录》卷五百六十)。该年二月十一日,乾隆皇帝正式下旨斥责孔昭焕。其旨云:“孔昭焕袒护户人,不知安分自爱,部议拟革去公爵,实所应得,但朕念其为先圣后裔,且尚属年少无知,著加恩免其革退公爵。孔昭焕其闭户读书,勉承祖训,以仰副朕终始曲全至意。倘仍怙终不悛,再敢干与公事,是则自取罪戾,毋望邀格外恩也。”(同上)

    在遭受斥责之后,孔昭焕还被乾隆皇帝罚俸禄四次。

    孔昭焕第一次被罚俸禄是在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其时,孔昭焕正在组织人员大修孔氏家谱。当时有族人孔继衮(曾经捐纳县丞、官太常博士,已告病回乡)要到南方胞弟孔继祖处就医,孔昭焕便请孔继衮顺路调查孔氏宗支。孔继衮则以查叙宗支要耽误行程、缺乏盘费为由,向孔昭焕索取了七张委任奉祀赞礼生、奉祀生的空白札付,并私刻太常寺职衔照板、木戳,靠委任奉祀生、赞礼生来勒索钱财。孔继衮在金坛县委任孔传道等为奉祀生,并勒索钱财时,被查获,并被以“因公科敛”罪被杖一百,罚徒刑三年。金坛县后来将此事上奏朝廷,朝廷以孔昭焕滥委孔继衮清查宗支,违例给予刊用印空白札罪交部严加议处。按照大清律例,该重杖八十,降三级调用。但因孔昭焕是先圣后裔,例有宽宥,故从轻发落,按前朝定例,世职官员降级调用者,每一级可以罚半俸三年相抵,降级多者可以照此递增,孔昭焕被罚俸九年。

    孔昭焕第二次被罚俸是在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这一次的原因同样是因为大修家谱,孔昭焕委派孔兴供等人赴江西赣州府清查家谱。孔兴供等人在江西向孔传章等人勒索钱财时被当地官府查获,孔昭焕因收受孔兴供等人的礼物,被依律罚俸九个月。朝廷又因孔昭焕咨补孔兴供等为学录,委派查谱,属用人不慎,属失察,照失察律应该罚俸一年。两罪并罚,共被罚俸一年零九个月。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孔昭焕以同样的原因,因委派之铁岭县查族谱的族人孔兴林寻衅闹事,再次以失察罪被罚俸一年。

    孔昭焕第四次被罚俸禄也是在乾隆三十三年。该年七月,德州人吕荣锡假借衍圣公名义参奏管勾官周士楷。吕曾在周署中帮办过事务,后因事被周辞退。吕于是怀恨在心,图谋报复。不久,吕的父亲吕建夏谋求孔庙奉祀生之缺,吕谎称其亲戚张某也欲投充此缺,一起托人找衍圣公府掌案张何办理。张何缮写了两件给礼部的咨文,用印封好,交吕一并投送礼部。吕锡荣却仅将其父亲吕建夏的咨文送交礼部,私自扣留了其张姓亲戚的咨文,截取张氏咨文上的衍圣公印文,粘扣在他自己写的参奏周士楷的奏疏上,参奏周士楷。吕在奏疏中称周士楷“自任事后,正务怠顽,额外生事”,“纵家人诬良,私回籍滋讼,败检不职”,请“照咨斥革”。吏部接到奏文后,抄转衍圣公府,孔昭焕大吃一惊,忙上报吏部,称并未参奏周士楷,所列条款,俱经地方官审明,也都与周士楷无关。查来查去,查到了吕荣锡头上,吕“因怀挟嫌,辄敢伪造假咨截扣印面,捏参陷害,情罪较重”交监候斩,秋后处决。张何等杖打一百,徒刑三年。衍圣公孔昭焕“将应补奉祀生,并未照例会同抚学二臣办理,一任家人书役蒙混,以外籍无稽之人滥与其选”,重杖八十,降二级留任。又以“失察家人书役受贿”,另案议处,照“家人私自索取,本官不知情,不及十两罪,罚俸一年例”,罚俸一年(同上)。

    以上是孔昭焕受皇帝惩罚之事实,这在历代衍圣公的历史上也是仅有的。这件事情发生在孔子家族最为隆盛的时代,是颇值得人们深思的。
经济日报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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