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家妓、官营妓和私妓,是针对妓女自身的隶属关系以及服务对象而言的。家妓,就是私人蓄养的女乐,专门以声色侍奉家主,隶属于某个男人所支配,所专用的。官营妓,则是隶属于由官府开设并经营的卖淫业,专门为各地方官府和军镇提供声色服务的。而私妓,是指那些不入籍的以卖笑为生的妓女,她们或由鸨母经营,或采取隐蔽卖淫的方式为商人和市民服务。
1.家妓的生活和命运
既是历代帝王后宫充盈,美女如云,那么,上行下效,各官僚贵族,上至王侯将相,下至士大夫富豪,纷纷在家中蓄养美女或歌舞伎人,供其享乐。就如《太平御览》中所述: “宠臣群下,亦从风而靡;王侯将相,歌妓填室;鸿商巨贾,舞女成群。竞相夸大,玄有争夺,如恐不及,莫为禁令。”
历代以来,蓄养家妓已蔚然成风,家妓既是官僚贵族纵欲享受的工具,又是竞奢斗宝、炫耀权势地位和钱财的手段。有的王侯贵族、富豪财绅家妓数百,少的也不下十余人。如:
《晋书·钟雅传》:“梅陶,家庭侈糜,声妓纷葩。”
《拾遗记》:“石崇,诗人美艳者数千。”
《魏书·薛真度传》:“薛真度,有女妓数十人。”
《洛阳伽蓝记》:“元琛,妓女三百人。”
《南史·萧嶷传》:“萧嶷,妓妾千余人。”
《梁书·夏侯夔》:“夏侯夔,后房妓妾,亦有百数。”
《隋书·焚子盖传》:(帝王赐予)“女乐五十人。”
《全唐诗话》:李逢吉,有“姬四十余人”。
《太平广记》:李愿,“女妓百余人”。
《宋朝事实类苑》:韩琦,“家有女乐二十余辈”。
《龙川别志》:李允则,“有家妓百数十人”。
……
这些家妓,有的是帝王赏赐的,有的是他人赠送的,有的是购买或掠夺来的,也有的是从奴婢中挑选出来的。她们是家主的私有财产和专有玩物,或打或骂,或宠或爱,或虐杀或赠人,全凭家主意愿。
在家庭中,妻子是主妇,负责治内。《礼记·内则》说:“礼始于谨夫妇,为宫室,辨外内。男子居外,女子居内,深宫固门,阍寺守之。男不入,女不出。”同是侍奉家主,但从家庭地位来看,妻子比妾和家妓高得多,无论是妾还是家妓,都必须敬从家主妇。由于男子在纳妾蓄妓的同时,必定会冷落妻子,因此,家妓是很容易遭到家主妇妒恨的。
唐代的《王氏记闻》中有一则故事:“蜀吴宗文以功勋继领名郡,少年富贵,其家姬仆乐妓十余辈,皆其精选也。其妻妒,每怏怏不惬其意。一日鼓动趋朝,已行数坊,忽报云放朝,遂密戒从者,潜入遍幸之,至十数辈,遂据腹而卒。”
当然,一般家妓都是色艺兼优,而且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使她们比妻妾更能受到家主的赏识与宠爱,这就使妻妾即使有妒意,也不能过分得罪家妓,以免引起家主反感。而在家主的心目中,妻妾是治内管家、生儿育女的;婢女则侍候主人的衣食住行;只有家妓可以与他们一起欣赏艺术,谈古论今,作诗填词,因此,他们往往由此而会专情于一个或几个家妓,宠爱并时时相伴。
家妓的主要生活内容是侍奉家主,如陪饮、陪游、陪宿以及演奏歌舞等。这种活动有时在家中进行,有时随家主外出游访时进行。
凡遇到朋友、上司等来家做客,家主就命令家妓歌舞侍宴,为客人斟酒、行令和陪饮。如果来客是文人学士,擅长诗文的,家妓往往随机应变,她们用客人所作的诗词填曲歌舞,使主客皆悦。这既是家主炫耀自己和取悦宾客的手段,也是家妓显露才能以得宠于家主的机会。因为一般贵族官僚、文人士大夫和富豪之家,都蓄家妓以撑门面。在聚会设宴时,谁家的家妓年轻貌美,技艺出众,那么这家的男主人会显得十分体面而倍受推崇。
如宋代苏辙的《龙川别志》中记载说:“(李)允则自雄人奏,过魏。魏守,寇莱公也。谓允则曰:‘闻君在雄,筵会特盛,能为老夫作小会否?’允则曰:‘方人奏,不敢留,还日当奉教。’及还,莱公宴之,幄峦器皿,饮食妓乐,百物华侈,意将压之。既罢,谓允则曰:‘君许我作会,来日可乎?’允则唯唯,公顾谓左右妓乐如今日,每设百戏,幄峦床榻以假之。允则曰:‘妓乐百戏,皆如今日,其他随行略可具也。’明日,视其幄皆蜀锦,床榻吴越漆作,百物称是,公已愕然矣。及百戏入,允则曰: ‘恐外尚有杂技。’使召之,则京师精技至者百数十人,公视之大惊,使人伺之,则床榻脱卸毡裹,驰载杂技变服为商贾以人。明日荐于朝,极称其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