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多妻,带有变形群婚的性质。而在中国,一夫多妻是古代的通例,中国的婚姻重在宗族的嗣续,因此,平民可以买妾;贵族可以娶妻置妾养妓;而帝王更是妻妾众多。
据《史记·五帝本纪》和《礼记·檀弓》中记载,传说黄帝把嫘祖作为正妃,帝喾、帝尧各有四妃,舜的三个妃子娥皇、女英、发比被称为三夫人。
夏商周奴隶制时代,有奴隶主蓄大批妻妾和掠夺女子的记载。到了周代,对奴隶主的妻子的数量有了规定:“天子之妃曰后;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妇人;庶人曰妻。”这都是指正妻,此外,还有许多妾,“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各级文武百官也相应置配。如春秋时,齐桓公明媒正娶的妻子就有三个,还有妾六个。战国时期齐国的权臣田婴,有子四十多人,可见其妻妾众多。《孟子·尽心下》中记载,诸侯的侍妾竞有达到数百人之多的。民间,一妻一妾或一妻数妾也是很流行的。
秦汉时期,封建君主效法奴隶主的多妻制,并有过之而无不及。秦代后宫逾千人,西汉皇宫内,嫔妃美女成群。据记载,“武帝之时,宫人达数千,宣帝之时,诸侯有妻妾数百人,富豪吏民蓄歌妓者有数十人”。这种婚嫁对偶的不平衡,导致社会上旷夫日益增多,引起公娼的合法化。
东魏孝静帝时代,大臣元孝请孝静帝允许百官按官价等级置妾,他在奏章上说:“晋令诸王置妾八人,郡公侯六人。《官品令》:第一第二品有四妾,第三第四品有三妾,第五第六品有二妾,第七第八品有一妾。令仿效之,请以王公第一品娶八,通妻以备九女,二品备七,三品四品备五,五品六品则一妻二妾。”
史实上,历代帝王后宫充塞,士族官僚及富绅权贵乃至小官吏、小业主等,多多少少均一夫多妻,连平民百姓,以延嗣后代为目的而买妻妾的,视若正道。一方面是妇女严守妇训,为丈夫守节殉节,幽于内室,禁止接触丈夫以外的男子;另一方面,男子可以购置妾妓,一大多妻。这是中国封建社会数千年的遗症,说穿了,是把男子的纵欲玩乐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掩饰下加以道德化、合法化。这种不合理的婚姻绵绵延亘,成为中国社会的惯例。德国性学家希尔须菲尔特在他著于本世纪二十年代的《游记·男与女》中说:“现在全中国的男子中约计百分之三十,各人只有一个妻子。由于种种理由,或是道德的、经济的,也或者是性心理的,约百分之五十,这里包括许多苦力在内,有两个妻子;约百分之十有三至六个女人;此外百分之五据说有六个以上的妻子,甚至三十个,以至更多的妻妾。关于张宗昌将军听说他有八十位,但在他败后定居日本之前只留下一个,其余都给钱打发走了。我在香港时,有人指示一个乞丐给我看,他除正妻之外还养着两位姨太太。”
在漫长的封建宗法制的中国社会,“花钱买小的”,或娶几房姨太太已成普遍习俗了。即使在当代,这种多妻关系还在某些地区死灰复燃。
浙南温州有一位黄姓采购员,家有一位二十来岁的妻子,但没有生育。他南来北往,隐瞒实情,又与千里之外的一位妙龄少女同居,少女痴情于黄,又怀了孕,急于嫁到黄家来,黄领回少女,并对妻子坦然相告,妻子想到自己未能为黄家承继香火,本已有罪,便忍辱负重,在家服侍丈夫带回来的妾生育儿子。可是,天天目睹丈夫与妾亲昵温存,她深怕危及自己做妻子的地位,害怕离婚,终于,她鼓起勇气投诉法院。而黄某已定下三个对策。上策:两美并存,妻妾分居,妻为生活夫人,妾为享乐夫人。中策:劝说妻子离婚,以妾扶为正室。下策:万一自己以重婚罪入狱,则吃两年官司,出来后,休了妻子,与妾再做夫妻。当黄的妻子知道丈夫的三个计策时,她竞选取了“上策”,以保全自己的名分地位,她哭诉着执意收回诉状。然而,法律无情,黄某被捕入狱,“妾”凄惨离去,剩下她一个人,望前景不寒而栗。
类似情形,在当代社会中绝不是个别的,可见,要驱除封建社会一大多妻的遗风,彻底除去中国女性身上无形的婚姻枷锁,是何等艰难!
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不合理的婚姻制度不知坑害了多少青年男女,尤其是中国的女性,惨遭摧残或为之丧生的数不胜数。同时,千百年来,人们也以各种方式与封建婚姻抗争,试图改变它。同时,也有几个较为杰出的思想家为妇女的不平等婚姻鸣不平。如清朝的俞正燮,他反对表彰女子守“望门寡”,反对表彰“烈女殉夫”,也反对“男可再娶,女不可再嫁”的片面道德。这些说法在当时可谓是惊世骇俗的,然而,这毕竟只是几点零星火花,不待发光,已被黑暗淹没了。封建婚姻有封建专制统治下的政治、法律制度保护,又有封建的文化、伦理道德为它辩护,因此,要改革不合理的婚姻必须改变整个封建制度。
太平天国时期,曾对中国的旧式婚姻尝试过改革。《天朝田亩制度》中,有一条重要的规定:“凡天下婚姻不论财”,还规定,男婚女嫁的各项费用由基层所设立的国库按定额供给。此外,还规定举行婚礼时由男女媒官各一人主持。这样,就在事实上废除了买卖婚、显示门第及贫富的聘娶婚和父母包办婚姻。为了改变以往统治阶级那种荒淫丑行和一夫多妻等不合理婚姻造成的性混乱及卖淫活动,太平天国把禁止纳妾、卖淫和防止男女淫乱当作重大问题看待,他们分设男营、女营,男子随便进入女营要被重罚乃至处决。太平天国的婚姻改革也有其不足之处,一是在禁止纳妾的同时,又允许少数头头纳妾,洪秀全、东王杨秀清、北王韦昌辉、翼王石达开和燕王秦日纲就各纳妾数人。二是分别男女军,发展到夫妻、母子都不准相见,过于偏激。有的因夫妻私自同宿,双双被处决。有的夫妻、母子或兄妹私下相见,就被革职、处罚。就连洪秀全的儿子也同样,他九岁后,洪秀全就不许他和母亲、姐妹见面。太平天国的婚姻改革虽只影响一部分地区,并且只经过十几年的时间,它对婚姻的改革都被作为大逆不道而废除了,中国的婚姻制度又恢复了老样子,但是,这毕竟是对中国数千年不合理婚姻制的一次改革尝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