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有妇女就没有人类,这是一个人人皆知的常识。妇女担负着生育和哺育的繁重而崇高的任务,因此,“母亲”这个充满慈爱和神圣的称呼,受到全人类的尊重。就连中国的封建社会,也没有排斥对母亲的孝道。
但是,奇怪的是,在人们承认母亲生儿育女的艰辛与伟大的同时,却又把妇女的生育现象视为秽恶,把女人看作是不净之体。
清同治九年十一月晓庵氏等印的《刘香宝卷》中,有这样的话:“男女之别,竟差五百劫之分,男为七宝金身,女为五漏之体。嫁了丈夫,一世被他拘管,百般苦乐由他做主。既成夫妇,必有生育之苦,难免血水触犯三光之罪。”
“生男育女秽天地,血裙秽洗犯河神。”
“生产时,血秽河,河边洗净,
水煎茶,供佛神,罪孽非轻。
对日光,晒血裙,罪见天神。
三个月,血孩儿,秽触神明。”
女人生育,被视为血污不洁之体。以前,女子生育都是在幽暗的内房里进行的,请接生婆入内房全权负责接生和料理。那个内房就被称为“红暗房”,这是污秽之地,男人是不得进去的。且不究在这种情形下生育,妇女自身的苦痛与危险,就是熬过了这一关,顺顺当当地产下儿女,产妇仍要为血污之身恪守百般禁忌。巴金的长篇小说《家》中,瑞珏临产,陈姨太等人坚决不让她在家中生育,而把她赶到郊外小屋去,以避免“血光之灾”,致使瑞珏难产死去。鲁迅先生的《祝福》中的祥林嫂,就是因为她嫁过两个男人,又是寡妇,而被视为秽恶之体,严加防范,绝不允许她的双手沾一丁半点祭神祭祖的事,连杀鸡宰鹅也容不得她碰。祥林嫂“不干不净”,当奴隶而不得,终于惶惶恐恐凄凄惨惨地死去。
除生育期外,妇女因其地位卑弱,又有生理上的特殊性,在封建时代备受歧视,视为不净之体。女子的裙裤衣物是绝对不允许“见天日”的。《女儿经》中说:“晒东西,也禁轻,污秽衣,寻僻静,恐人见,起非论。”如若谁家女子在室外晾晒裙裤内衣物,那会遭人唾骂,被视为大逆不道。如遇扁担、米粮、瓜果蔬菜等置地堵路,男人可以堂堂皇皇地跨越自如,女子则是万万不可跨过去的。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写到一辆拥挤的长途汽车上,一个女子坐到一个米袋上,便受到米袋主人的呵叱:“这是要进嘴的东西呀!”
妇女不净观至今仍存在。有的家庭虽然已经开始使用现代化的洗衣机了,但却慎重地把男女衣物分开洗涤,以免女子的衣裤玷污了男子,并且,也绝不会把女人的内衣裤与男人的衣裤同放一个盆,同晾一根绳上的。甚至还有为此引起纷争的。浙南某镇,有一位男子在街上走时,忽觉有水滴到头上,抬头一看,是横出街面的竹竿上晾着的女人衣裤在滴水。男子顿时又气又急,顿足大骂:“触霉头!触霉头!哪个贱人的!”路上行人见状,也都议论纷纷:“晦气!晦气!男人家头上滴龌龊水!”“这家人家真不要脸孔,把女人裤衩当街晾出来……”
这种女人不净观,当然也是由“男尊女卑”衍生出来的。长期以来,中国女性被轻视,被列为“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之列,被视为天生命贱。在封建社会中,女人们无法挣脱铁桶般铸就的束缚,无法摆脱心理和生理的种种痛苦,她们把希望寄托于飘渺的来世。于是,劝其出家修行或信仰生死轮回的佛教就深为广大妇女所接受,她们坚信今生今世为女做奴,受苦受辱,修行积善,来世挣得投胎做男人,享受荣华富贵,以此求得心理平衡,心甘情愿地背负男尊女卑的屈辱,忍气吞声地生活下去。中国女性形成一种普遍的佛教人生观。如《刘香宝卷》所述:
你道男女都一样 谁知贵贱有差分
女在娘胎十个月 背朝娘外不相亲
娘若行走胎先动 娘胎落地尽嫌憎
在娘肚里娘受狱 出娘肚外受人嫌
合家老小都不喜 嫌我女子累娘身
爷娘无奈将身养 长大之时嫁与人
公婆发怒忙赔笑 丈夫怒骂不回声
剪碎绫罗成罪孽 淘箩落米罪非轻
生男育女秽天地 血裙秽洗犯河神
点脂搽粉招人眼 遭刑犯法为佳人
若还堂上公婆好 周年半载见娘亲
如若不中公婆意 娘家不得转回程
任你千方并百计 女体原来服侍人
这是前生罪孽重 今生又结冤孽深
……
若是聪敏智慧女 持斋念佛早修行
女转男身多富贵 下世重修净土门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中国的妇女战战兢兢,举步维艰,既丧失了独立的人格,自身意识又尚未觉醒,把生的希望寄托于来世,那是很自然的。
既是“乾道成男,坤道成女”、“天尊地卑,乾坤定矣”,男尊女卑已尊为自然法则,再加上历代统治者的提倡,社会的公认以及各种束缚女子的礼法规章,中国的女性比外族的女性更受轻贱。几千年来,中国社会以男性为中心,女性处于从属、依附地位,经济上依靠男人,文化上得不到受教育的权利,婚姻不能自主,心理和生理在压抑中变形,许多女性活了一辈子,连个名字都没有。“男尊女卑”成为中国女性苦难与屈辱的根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