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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我不是你的荆棘
最初的伊甸园(3)
作者 : 陶萍


  小兵一把把我拥入怀中,一个天旋地暗的吻,我的倔强轰然倒塌。他有着柔软的唇,泛着香草的气息,让我眩晕。

   小兵没有多说什么,也没有解释,只是静静地看着我,静默坚定,直达内心深处,我有点眩晕,这一切来得太快,惊讶大过了欣喜,这一轮与他的战役,我以失败告终,我乐意。但是,蓓蓓呢?我的良心又开始不安。

  

   蓓蓓出乎我想像的冷静,只是说,我早就应该知道会这样,我实在高估了你的能量。我满心疑虑,但这并不防碍我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小兵的女朋友,两个人还是天天斗嘴使坏。与人斗,其乐无穷。

  

   蓓蓓说,冰蓝,你不用自责,我跟小兵从来就只是朋友,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但是,你让我担心。

  

   我笑笑,已经甜蜜得不知所以了。

  

   后来,再也没有见过小兵去钓鱼。我说,小兵,一看你就是去装腔作势附庸风雅,哪有钓鱼的同志肘着个小白脸锈了鱼竿的。

  

   小兵同志义正严词地说,说实话,我小兵这辈子只钓到过一条鱼,实在不是因为小兵同志的技术很高,而是那条鱼实在太笨。

  

   然后得到我一顿暴揍。

  

   小兵学的是金融,做的是与金融丝毫无关的事情。开大大的摩托,风驰电掣的,染一撮金黄的头发,穿破了洞的牛仔,没有很多钱,但有最好的音响,空荡荡的屋子里除了唱片就是满屋的音乐,他把音乐的声音开得很大,一种被声音淹没的感觉。他听莫扎特,听胡里奥,也听老鹰甲壳虫和黑豹BEYONG,彼时,小兵最大的兴趣就是音乐,除了和朋友组成乐队之外,这些酷爱音乐的人还倾其所有成立了一个音乐工作室,进行制作和包装,音乐是小兵的生命。

  

   小兵总是不由分说地将我夹在他的大摩托上,在午夜的街道上飞驰,我将脸紧紧贴在他的脊背上,听他均匀的呼吸。体会着一种脱离常轨的截然不同的生活。

  

   刺激,一切都是那么的刺激。

  

   小兵为我写好听的歌,然后轻轻地唱给我听,纯纯的声音在耳边,心里竟会甜蜜地疼痛起来。

  

   蓓蓓说,冰蓝,其实你们不合适,你了解他多少呢?你们根本是两个世界的人。

  

   小兵是个执着而又寂寞的人,我了解,我爱,我愿意。

  

   每天下班的时候,小兵的摩托就会在楼下嗡嗡地响起,我风一样地卷出门去。

  

   白葳就说,天哪,爱情的力量可真伟大,瞧瞧一向萎靡不振的冰蓝同学那容光焕发的小样,工作都跟飞机一样,那冲向爱情的速度比火箭还快啊,真是工作爱情两不误。

  

   我大声回道,那是那是,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嘛。人已经奔到了楼下。

  

   白葳是我的同事,很另类的女孩,吸SEVENSTAR,喝不加糖的摩卡,好穿性感的衣服,写煽情的文字。思维常常游离,没来由地说出一句很有哲理的话。

  

   比如她袅袅然地站在窗边,紧身裙将身体裹得玲珑曼妙,手里斜斜地拿着烟,迷迷蒙蒙的烟雾中忽然吐出一句。

  

   时间真TMD是一杆秤。

  

   这样的女子,是到世间来蛊惑众生的。

  

   而我,只是一个说话疯癫内心单纯的小女孩。我不吸烟,不喝咖啡,也不在外人面前说脏话,只是偶而和蓓蓓去酒吧胡野一通,那不是我们生活的主旋律,我写唯美的文字,用巨大的水杯喝冻得透心的白水,吃不削皮的红苹果,穿大大的牛仔裤棉质T恤,或是穿棉布长裙,光着脚穿脏脏的球鞋,永远是高高的马尾,素面朝天,尖牙利齿,不合心意的我就猛咬一通,永远做不到白葳那样八面玲珑还保持着自己的个性。

  

   我喜欢白葳,有时甚至是仰视,那样的女子,是我所不能及的。

  

   小兵却说,冰蓝,别看你一副刺猬像,却单纯得让我不敢触碰。

  

   我问蓓蓓,为什么熟悉的男人总是跟我们保持着一种距离,是否我们缺少某种荷尔蒙。

  

   蓓蓓说,冰蓝,你太善良,太单纯,单纯到让人良心发现,不忍心伤害。现在的男子,生来是要辜负人的。

  

   若是我换上妩媚衣装,换上风情万种的眼神,是否就不再单纯不再善良?我苦笑。世界有时候就是这样的颠倒黑白。

  

   比如说白葳,我确信她是个心地善良且执著的女子,却始终得不到真正的爱情,只因表象的一切便被世人认做了妖精,妖精是可以爱却不能娶回家的人。

  

   我是否该庆幸?

  

   小兵牵着我的手在北方冬天的雪地上滑雪,把我抱到树叉上坐着,然后去给我买红彤彤的冰糖葫芦,或是两个人坐在雪地里吃冰砖,吃得淅沥哗啦再去买个热乎乎的烤红薯,吃饱了就背着我走上好远好远,边走边在寒风里大声唱着情歌,我就把眼泪甩小兵一脖领。我们就这样肆无忌惮地挥霍着我们的年轻,我们的爱情。

  

   我的脖子上总是挂一个大大的相机,走到哪里拍到哪里,记录下了各种各样表情的小兵,我太珍惜在一起的每分每秒,甚至有点惶惑,似乎预示着一种即将的不完满。

  

   第一次到小兵的屋子,便是那个寒冷的冬天。很大的一间屋子,满屋都是唱片和书,有种凌乱的空荡,屋里暖气不足,有些微寒,我的手脚冰冷。小兵把我包在被子里,去烧了热水,然后蹲在我的对面,把我冰凉的脚放进他的衣服里,一阵阵的温暖从脚心传来。小兵给我用热水洗脚,很认真的,我看着这个高大的男子,心里甜蜜地疼痛了一下,眼泪就落了下来。他帮我擦干脚,温柔地吻掉我的泪。傻孩子,裹好被子,自己床上玩去吧。

  

   小兵去煮我爱喝的白粥。
朝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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