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妃”家属不仅不属于大、小和卓叛乱集团,而正相反,他们还曾经起兵配合清军平定大、小和卓之乱。当时,“香妃”的哥哥图尔都和五叔额色伊一起,联合了布鲁特(柯尔克孜族)的武装去攻打盘踞在喀什噶尔的叛军。平定叛乱以后,“香妃”随叔叔额色伊和哥哥图尔都一起被乾隆皇帝召到北京长住。不久,进宫当了贵人,跨越了“常在”和“答应”两个阶梯,得到特别的优待。新进宫的“和贵人”得到了珍珠、丝、毛、200两银子和15两金子的赏赐。一个月后,她的兄长图尔都喜获一所新的有二十多间房的寓所,在今东四附近。赏给他的礼物有布匹、马具、家具和现金。他的年薪从100两银子增加到240两银子,而与此同时,额色伊和其他在京亲属仍保持他们原有的年薪水平。也就在这段时间里,图尔都喜得佳偶—娶了一位满族夫人,名叫巴兰。
在皇宫里,和贵人享有和宫内所有妃殡同等的华贵豪奢的生活。上面将哈密瓜等贡品分给宫中女眷时,和贵人往往得到额外的一份。由于她信奉的伊斯兰教规定食物的严格限制,还带来了她自己的维吾尔族厨师努尔买提,专门为她烹调清真食品,如“谷伦祀”即“抓饭勺。她显然继续穿她自己的民族服装,因为在她当妃殡的头五年,有文字记载在1765年,乾隆将她晋升为“妃”的级别时,说明她没有满族的宫廷服饰,上面命令为她缝制合适的长袍。1762年(乾隆二十七年)“和贵人”晋封为“嫔”,并改名为“容”,称为“容嫔”,是秉承皇太后的旨意。乾隆二十六年甲午上谕:“钦奉皇太后旨意,贵人拜尔噶斯氏、霍(和)卓氏,……俱著封为殡。”在内府的文件里,作为“容嫔”出现在第二个三年期。同年,其兄图尔都从台吉摺升为“辅国公”。三十三年(1768年)六月辛酉上谕:“钦奉皇太后旨,……容嫔著封为妃”。1766年(乾隆三十一年)乾隆帝的第二位皇后死后,他再没有立皇后,从此,容妃是宫中最高等级的妃嫔之一,仅次于皇贵妃。她的地位在妃子中处在第三或第四位上。
史书上记载,容妃曾多次随乾隆和皇太后外巡。1765年(乾隆三十年),她同乾隆帝去江南巡视,到过苏州、杭州等繁华城市。在南巡中,供给她的菜肴有野鸭、鹿肉、鸡和羊肉;1771年(乾隆三十六年),她又随同乾隆帝到山东去登临泰山,瞻仰了曲阜孔府。她还随同乾隆帝一起巡视过东北的盛京(今沈阳)和热河,并是木兰狩猎场的常客。从这么多活动来看,容妃和乾隆之间关系十分融洽,并非向影视作品中描写的那么敌对。
乾隆帝还为容妃修建宝月楼。宝月楼就是今中南海新华门门楼。这里明朝为南台,没有大的营建。清顺治、康熙年间两度扩修,为避暑之处:东为春明楼,西为湛虚楼,南为迎薰亭,北为香殿、涵元殿、翔鸾阁,加上殿阁两旁的翼楼,都属于瀛台的范围。清末光绪被幽禁在瀛台。民国初年,清室尚以优待条件居住在大内,外朝则先归民国政府。民国间先改皇城正中之门名为中华门。中华门在明朝称大明门,清朝称大清门,民国有人建议:“大内东为东华门,西为西华门,今国为中华民国,而正朝之门通当东华、西华之间,天然一中华门也!”语既巧合,遂为定议。不久以西苑为总统府,府门与正朝门相并,距长安街以辟宝月楼为府门,位置适合。今天的新华门,就是往日清朝宝月楼下所开辟之门。
大清朝在乾隆以前,没有回族妃嫔的先例。容妃以回部女子至清朝,乾隆不把她安置在后宫,特营建西苑宝月楼,作为金屋藏娇之所。楼南隔街建“回子营”,修礼拜寺。乾隆御制诗中,有关宝月楼的诗很多。乾隆在1760年夏天,有诗云:“轻舟遮莫岸边维,衣染荷香坐片时;叶屿花台云锦错,广寒乍拟是瑶池。”此以嫦娥比拟容妃。1763年新年又作诗云:“冬冰俯北沼,春阁出南城。宝月昔时记,韶年今日迎。屏文新茀禄,镜影大光明。鳞次居回部,安西系远情。”乾隆自注:“楼近倚皇城南墙。墙外西长安街,内属回人衡宇相望,人称‘回子营’。新建礼拜寺,正楼对。”当时,八旗以外的所有百姓都住外城。唯独回子营近在咫尺,依靠九重。这是乾隆爱屋及乌。乾隆为容妃兴建宝月楼的原因是:
第一,语言文化不相同。容妃讲维吾尔语,不能与诸妃嫔住在一起顺利交流,所以特地隔于南海最南之地,其地又距外朝之外垣。这里同皇宫既联系又分割,环境优雅,湖水涟漪。乾隆会维吾尔语,可以同容妃用维语直接交谈。第二,饮食习惯不相同。皇后的正宫坤宁宫兼作萨满祭祀的场所。坤宁宫每日进猪两口,在神案上宰猪,在大锅里煮猪肉,祭祀敬神。元旦祀神,皇帝、皇后行礼;春、秋两大祭,皇后亦到,妃嫔自当侍从。而最尴尬者,则为后妃受胙,是一种猪肉米饭,这是回教徒所万万不能忍受之事。所以将容妃单独安置在另一个生活区域,生活上很是方便。第三,生活风俗不相同。维族的衣服、装饰,同皇宫的后妃、宫女都不同。皇宫除御花园外,别无游观之处。乾隆于瀛台之南筑宝月楼,则随时可以驾幸西苑,而不必如临圆明园,路途既远,又烦劳出驾。容妃在这里则可免去其他妃嫔争宠之扰。第四,宗教信仰不相同。满族的宗教是萨满教,乾隆又崇奉喇嘛教。维吾尔族信奉伊斯兰教,要做礼拜。容妃所居之地,隔长安街而对回子营,建回教礼拜堂及民舍,并使内附之回民居住,屋舍皆沿袭回风。容妃站在楼上,可以望见对面的“回子营”,以解思念之情。
从报告容妃最后几年生活的某些档案资料获悉,1786年(乾隆五十一年),她命令从苏州的皇家丝绸厂提取了价值近400两银子的丝织品。1787年(乾隆五十二年),她从皇宫的药剂师处开了“平安丸”,显然当时她感身体不适,但似乎仍然在继续正常地出席皇宫里的酒宴和其他大事。1788年(乾隆五十三年),第三个太阴月,她得到皇帝赠予的礼物奶糕。同年四月十四日,皇帝又送给她十个蜜柑。五天后(四月十九日),她竟不幸与世长辞了。她的确切死因,至今还无从查考。容妃去世以后,她的财产分给她的娘家、太监、宫女、穆斯林士兵及其妻子们,在有关资料中都有详细的记录。从毛皮和珠宝到台灯和洗澡盆都被极为谨慎地分配给不同的人。档案中还有一则鲜为人知的信息:容妃还有一个女儿,她的遗物中有一部分是留给她的女儿,这是一位现已不知名的公主作嫁妆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