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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国际化的挫败与再出发(3)
作者 : 施振荣


  海外投资当地化

  早几年,宏由于完全对当地管理者授权,始终无法解决这两大问题。采取管理当地化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当时台湾无适合的高层主管可供外派,海外单位的当地同仁都相当资深,台湾派出去的人总自认为条件不足;另一方面,我们始终认为当地化是大势所趋。但宏早期的管理当地化并不成功,因为当时这些海外的负责人并不了解宏,也欠缺归属感,相对来说,我们也很难对他们有足够的信心。

  直到进行再造工程,精简人员之后,我们才大致能够掌握海外事业。海外事业开始审慎过滤业务,放弃没有把握的业务,集中资源在少数有把握的产品及渠道上,例如放慢迷你电脑、网络与工作站的发展脚步,先集中资源发展个人电脑。台湾总部与海外事业在加强沟通、建立共识并明确方向之后,就能以比较健全的体质,恢复原先既定的发展计划。

  同时,也由于多年积极致力于培养人才,宏逐渐能够派出合适的人管理海外事业。加上过去失败的经验,派遣到海外的管理者在进行改革时,更加师出有名。特别是1995~1996年,当大型电脑公司营运状况都不好时,宏却能逆势成长,这使得宏的管理制度与企业文化更有说服力。

  平心而论,当时宏国际化的管理方式犯了两个错误。

  第一,我们太早授权给当地的管理者,在对宏的认同感还不够强的时候,他们自然也不会站在为公司着想的立场上。但我们并没有就此放弃当地化,而是更进一步“结合地缘”,让海外事业的决策者成为股东,如此他们对节制费用便有切身利害之感。

  尤其现在个人电脑利润已经降为2%~3%,浪费一笔钱,就得多做50倍的业务才能弥补,省一块钱当然比做50块钱的生意容易,如此一来,管销费用就不会漫无节制地膨胀。

  其次,早期我们外派的管理人员采取任期制,外派满两年就调回台湾,结果,这些同仁才刚了解状况就要打道回台湾,回台湾后又没有合适的任务,就纷纷被挖走成为同业派驻海外的管理者,而宏海外业务却是生手轮调。1991年之后,我们将制度做了一番改变,将海外经理人的任期延长到五年以上。近几年,我们才能在内部人事布局大致安定的情形下,加快对外拓展的脚步。

  企业进行国际化,原本就是比较繁杂艰巨的任务,而台湾企业由于起步较晚,经营能力已经居于劣势,而最遗憾的是,台湾的大环境对于企业国际化还往往横生阻力。虽然表面看来,从1986年起官方大力鼓吹国际化,企业似乎正可在国际化道路上大展鸿图,但实际却有极大落差。

  环境不利于国际化,并不表示国际化走不通。我们的做法是自己设法开出一条路来走。

  打造国际化的有利环境

  正向思考:学习发达国家成功的跨国经营管理经验,才能有效地国际化。

  反向思考:要有效地国际化,应该发展自己的管理模式。

  思考逻辑:跟着一流的企业走,顶多只能成为二三流的企业。

  

  这些年来,在台湾大众的心目中,“企业国际化”这个词存在着正反两种意思,一方面它意味着台湾企业跟上世界潮流,在国际市场闯出一番天地;但它同时也意味着让企业利益输送的弊病层出不穷,更糟糕的是,不论官方还是民众,多半将国际化与资金外流、产业出走画上等号。

  原因何在?

  从最普遍的现象来看,台湾企业的国际化多数并非企业的国际化,而是老板或大股东的国际化,也就是说,多数的海外投资都是老板或大股东的私人投资,而不是以公司资金对外投资。

  企业主何以会舍正规投资途径而走私人投资途径?主要的原因是官方对企业对外投资管制过于严格。

  相信许多企业在申请对外投资的时候,面对官方单位的重重审核都有相同的无奈。官方担心资金外流而严格把关的确有其道理,但是另一方面,官方对于私人汇出资金却采取宽松的做法。如此一来,企业主只有两种选择,第一,为求审核过关,只好压低汇出金额,以非常拮据的资金来经营海外事业;第二,干脆以私人身份进行海外投资。不管选择哪一种方式,都会对企业国际化造成极大的伤害。

  选择第一种方式的企业,由于资金捉襟见肘,企业只好采取变通方式,以提供产品代替汇出资金,维持海外的资金周转。但这只是过渡时期,长期下来,如果产品销售状况不如预期理想,企业马上面临库存与应收账款的问题,往往导致企业铩羽而归。

  而选择第二种方式的企业,就很难避免公司与私人之间利益输送的问题,更严重的是,一旦海外事业出现问题,也不能实时反映在公司账面上,就会造成决策的误导。由于为数众多,官方不得不进一步加强防范,使企业国际化遭受更不合理的限制。在这种情形下,宏没有利益输送的正规国际化反成异类,成为官方防范政策下的无辜受累者。

  正规经营反成异类

  1990年宏在海外发生亏损时,因为采用全球统一的财务管理(一般跨国企业多采此制度),海外的亏损金额全部汇整合并到母公司,在母公司的会计报表上提列损失。但是,证管会却要求宏对海外子公司的应收账款提列呆账准备。

  这个要求若是针对以私人名义进行的海外投资的确有必要,因为这些海外事业并非公司所投资,任何亏损都没有反映在公司的报表上,所以收账款收不回来的,是该将应收账款提列呆账。但是,宏的情形完全不同,海外子公司的所有亏损,我们已经认赔并并入母公司的报表,如果还要我们把对子公司的应收账款提列损失,等于是实际亏损一元却强要我们认赔两元,这完全不合理。

  我们足足和证管会沟通了半年,宏的做法才得到认同。

  我们以为上述类似情况以后不会再发生,不料到了1994年,宏提出增资申请,不同的经办人又提出完全相同的要求。旧事再度重演,这案子又拖了半年。

  有一次,我阅读索尼的企业传记,发现他们在40年前进行国际化时也是不为日本人谅解,同样遭到许多困难,其中有一个问题就是合并报表的问题。看到这段记载,真是于我心有戚戚焉。

  当然,国际化并非全然没有问题。企业将战线拉长,是比较容易造成用人不当或控管不严的问题。国际化可能产生两种问题:一种是因为改变经营形态带动管理模式的转换;另一种则是管理不周。前者是一项挑战,而后者才是真正的弊端。官方的确应该制定法令以防弊端,但往往在防弊之余却连正常的发展也受到限制。

  以合并报表的案例来说,我对证管会制定规范的精神绝对支持,但因此而制定出来的规章却经常因为不了解产业的性质与运作,而用一套死板的办法要求所有公司都照章办事。假如所有业者都作弊,如此限制自然也没有争议,但如果有部分企业不作弊,却要受到强加管制的待遇,那么正规经营的企业如何在国际间与人竞争?

  如果企业致力国际化所发展出来的新经营形态,被当作人为弊端而处处予以掣肘,这就等于惩罚追求创新进步的企业。而宏则是最深刻了解个中难处的企业。
中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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