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朝诗人沈德潜评论此诗,说当中四句,是历代通病,无可奈何的事情。也就是说官吏在饥民口中夺食,是无法改变的现实。郑氏说饥民喝一瓢粥,官吏就要克扣两石米,自然是赋诗的夸张。实际情形,据黄懋的估计,大约用米一石,到饥民之口的不过六七斗,其他三四成进了官吏的口袋。要知道,这时的米粮,价值高昂,官吏是大大地捞了一把。至于发放贷粮中的舞弊,就不在这里道及了。写到这里,令我们对粥厂的设立产生了怀疑,其实,清朝人总在讨论是设粥厂好,还是散米好。下面了解一下他们的议论。
粥厂的利弊得失
设立粥厂的好处,是立即解决不能举炊人家的活命问题。极贫人家要钱无钱,要粮无粮,要柴无柴,贷粮对他们无用,散米也难于济事,施粥可以立即进餐。张伯行讲“极贫之人宜赈粥”;阮元说“赈粥,专为下下贫民供朝夕也”;陈芳生云:“赈粥之举,则唯大荒之年,为极贫之户不能举火者行之,枵腹而来,果腹而往。”(《赈济议》,见《清经世文编》卷四十二)说白了,施粥是延续极贫户性命的事情。粥厂比其他赈济方法容易办到,因为这是最紧急的事情,劝捐相对好实现。有了粮,可以根据粮的多少,决定施多少天粥,事情办起来比较灵活,所以杨景仁说施粥“费易办而事易集”。主持粥厂的官吏虽然也贪占,但比起平粜、赈贷中的作弊还是要少一些的,也正如陈芳生所说,“其中透冒之弊似少”。
粥厂的设立,弊病亦多,黄懋分析它的害处:一是领粥要奔波于路途,造成虚弱之人的死亡;二是粥厂要用许多厂役,费用比散米多;三是人们往返于粥厂家门之间,耗费精力,不能从事生产;四是饥民聚集于粥厂,容易生事,即可能发生社会治安的紊乱;五是妇女抛头露面,有碍社会风化。此外,鲁之裕说到行之不善的粥厂,该打粥的人打不到,不该领的人却得到了。还有人认为,设立粥厂,聚合多人,会造成瘟疫的流行。这些问题,大多是存在的。
总而言之,在赈灾的诸种措施中,平粜、贷粮是常法,散米也较常见,而施粥则是临时性的调剂办法,是作为平粜、赈贷的补充,也是散米的补充,用杨景仁的话说是“施粥以调剂其间”,或如陈芳生说的“其为道,能暂而不能久”。救荒,不能寄希望于粥厂,虽然它有其点滴的作用和不应抹杀的功能。
不仅是施粥有弊病,在古代所有救荒事业都难于实行得好,这有社会客观的和人们主观的多种原因。其中比较重要的,一是社会生产发达程度不高,生产品有限,食品少有富余,一遇到大荒,没有多少余粮可以充饥;二是吏治不清,清官少,贪官多,民命垂危、嗷嗷待哺之际,赃官也不忘口中夺食,骂他们全无心肝,亦无济于事,因为专制政体下的官僚制度决定了贪赃现象的不可避免;三是基本没有社会保障事业和机构,都是临时、就事作某种救济,就很难指望它能解决多少问题了。但是,施粥之类的赈济却给后人留下宝贵的精神财富。那些热诚、主动从事施粥的人,对饥民怀有强烈的同情心,力所能及地给予物质的帮助,救人于濒危之中,这种仁爱观念值得继承和发扬光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