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妇:《礼记·内则》云:“男不言内,女不言外。非祭非丧,不相授器;其相授,则女受以篚;其无篚,则皆坐,奠之,而后取之。外内不共井,不共湢浴,不通寝席,不通乞假。男女不通衣裳。内言不出,外言不入,男子入内,不啸不指,夜行以烛,无烛则止。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夜行以烛,无烛则止。道路,男子由右,女子由左。”严格制定了男女大防。后世仍不断在补充。
春暖了,花开了,猫儿在叫了,明太祖有点不安了。要是人人都幸福和快乐,还要我们皇帝干什么呢?于是,建国头件事,清理门风,洪武元年就下了一道法律文件:民间寡妇,30岁以前丈夫死了,守节到50岁以上的,不但旌表,还可以免除本家差役;不但免劳役,还可以赐祠祀。政治上、经济上全线飘红,何乐而不为呢?
不过,国家机器们这边厢安抚那些死了老公很多年的人,那边厢就对失节者严惩不贷。明朝山西有个正五品的官员刘翀,娶了一个再婚的老婆,遭人检举,一直告到京城。就这么一件小事,摊在新婚姻法推行得热热闹闹的今天,朱氏也不过是丈夫死了再婚,招谁了惹谁了?就算是重婚罪也还得被害人自诉才立案,怎么着也用不着国家主席亲自开庭吧?可是皇帝明英宗直接干预了,下令将刘翀逮捕来京,下狱审讯。最后罪名是娶失节妇,把刘翀削官为民——放在今天就是双开耶。
一把蜜糖一把砂的政策很见效,贞女烈女以几何级数的速度增长。贞节这玩艺儿并不是到了宋代才有的,早在秦始皇时期就有人提出来了,不过都当成舍身炸碉堡的英雄个案一般稀罕,并非普遍重视。一部二十四史,《宋史》里面记载不过五十五人,《元史》才几十年就达一百八十七人,《明史》所发现的节烈传记竟不下万人了。而另一部《古今图书集成》里,烈女节妇唐代只有五十一人,宋代增至两百六十七人,明代则是三万六千人。那时贞节牌坊的威力远比今天的计划生育要普及。
守节是一件很残忍的事。《礼记》里面说,一家子人男女不能坐在一起,不能将衣服挂在同一个衣架上,不能手接手地递东西,叔嫂不能答话,许配人家后不许与未婚夫见面,女子出门要用手遮面不让人看见……五代时一个寡妇运送丈夫的灵柩回家,路上投宿一家客栈,店主觉得不吉利,就想把她赶走。在争执中店主抓住她的手要拉她走,谁料这个寡妇拿起刀来斩断自己的手臂,说是给男人玷污了。按这样的男女授受不亲,我死也!
守节之难,难于上青天,鲁迅先生说:“节烈难么?答道,很难。男子都知道极难,所以要表彰他。”“节烈苦么?答道,很苦。男子都知道极苦,所以要表彰他。”清代《志异续编》中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节妇,年纪轻轻就下定决心守节了。每天晚上人们都能听到她的房间里有铜钱撒了一地的声音,不过天亮了以后却一枚钱币也看不到了。到了年老快病死的时候,她在枕头边拿出一百枚铜钱,每一枚都锃锃发亮,对她的儿子媳妇们说:就是这些铜钱帮我守的节。诸位看官可能会问:为什么?这个老节妇说:“丈夫死了,我一个人睡,天天睡不着,心里想着饱暖思淫欲,所以每晚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就把灯吹了,把一百枚铜钱抛落在地上,一枚一枚弯腰捡回来,不全部捡完就不睡。这样,每天都忙到后半夜,累得我半死,腰酸背痛的倒下就睡着了,什么也来不及想了。这六十多年来,我无愧于心啊。”
她固是无悔,我们却心酸。六十多年的美好青春,我把它奉献给了一百枚铜板。快乐吗?她说很快乐。这位贞节自守的老太太,就是历史给我们指认的现场。
如果把那些节妇们情欲燃烧的热量转化为动能,投入到革命事业中去,那早够建成千上万个核电站了。可是我们什么都没捞着。看来,自虐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
还是用一首歌来当作对节妇烈女们的薄奠吧。
“最好有把锋利刺刀,插于心脏里,你的血色淹没我嘴,我的心便醉。
最好有种不灭细菌,寄居生命里,你的快感依赖我生,我一走便碎……”
范晓萱说,最好的武器爱煞人。扭曲人的天性和欲望,就是这把追魂夺命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