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了,你包得很好”我现在不能去医院,外面什么情势还不清楚,现在,待在这里最安全。“你以前是护士?”
“不是,只是,有个人经常会受伤。熟能生巧而已。”我怎么觉得说这话的时候,她的嘴角似乎微微颤抖了一下,是我的错觉吗?
“你为什么要救我?”一般女孩遇到这种情况,不报警也会马上逃走吧,她却把人搬到家里,这女孩胆子还真大。
“因为……”她突然跳到我面前,全神贯注的看着我,我们挨得如此的近,鼻尖几乎相碰。我似乎能闻到她发间的幽香,她的头发看起来很直,很顺滑,摸起来的手感一定不错。
天杀的,我到底怎么了?欲求不满吗?竟然会对一个浑身没有几两肉的小丫头……回去后雷再塞女人给我,我一定不会拒绝。
“因为你的眼睛好像我家乡的一位故人。”她终于近距离看够了,退后一步接着看。
“故人?你的男朋友?”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问。
“不是,是我的学生,你和他一样,你们的眼神都很孤独,眼中好像住着一片沙漠。”
我的心蓦然一紧,但又觉得没有什么不对。
“学生?你以前是老师?”我惊讶地问。
“是啊。”
“教幼儿园?”
“……教高中”黑线。
“你多大?”
她终于翻了个白眼,然后冷冷地瞥我一眼,不冷不热地说:“二十二!”
我哑然失笑,我以为她只有十七岁,哪有人长得这么小的。
看我笑,她对着我比了个手势,便不在理我了。很久之后我才知道,那个手势表示:我鄙视你。
腿伤很厉害,暂时无法动弹,外面形式不知道怎么样,但我想雷应该已经脱险了。不过既然他们敢这么明目张胆地追击我们,想必计划不只一步,所以我不能贸然出去,就蛰伏在了这个女孩的家里。
这虽然是个地下室,却被她布置的舒适整洁,我从不知道女孩子的房间是这个样子的。雷的卧室只有两种颜色——黑和白,很大气,却总让我觉得冷。而她似乎很喜欢暖色的东西,从台灯到墙上的壁纸,还有床单枕套,不是浅橘色就是淡粉色,搭配的恰到好处,不俗气,那种感觉怎么说呢,很温暖……
这个女孩依然让我很困惑,听她自己说是从北方一个小城市来的,她说她的家乡很美,特别是冬天,银装素裹,千里冰封,万里雪飘。她说最喜欢家乡的雪,下雪的时候真的像岑参诗里说的那样:“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这个城市从没下过雪,我对雪的认识仅限于电视上,从没见过真实的。我也不知道谁是岑参,但我却产生了一种欲望,有机会一定要去她的家乡看看。
但是,我不明白,既然她那么喜欢自己的家乡,大学毕业放弃留校的机会也要回去,又有那么一份她喜欢的工作,她为什么要来这里?孤身一人,举目无亲,呆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每日为生计奔波,却只能住在房租便宜的地下室,她到底图什么呢?
对于我的疑问,她只是淡淡一笑,眼中却有着难以言语的哀伤。她不愿说,我也不再问,毕竟我们仍形同陌路。
她每日都很忙碌,没有本地的户口,她找不到稳定的工作。所以她白天在超市上班,晚上还要去酒吧做侍应,其中的辛苦可想而知,难怪她那么瘦。
生活虽然辛苦,她却依然很乐观,很爱笑。每天下了班,她就忙着帮我换药,小嘴却一直说个不停,都是她一天的见闻趣事,有时说到高兴地方,自己就会哈哈大笑,乱没气质的,惹得我直翻白眼。我什么时候也染上了她的习惯?
刚开始觉得她真是聒噪,但慢慢地,听不到她的声音我会不适应,那感觉……好像是寂寞。
就这样,过了半个月,我的腿伤好多了,已经可以下床走动一下。看她那么辛苦,我想帮她做一些家务。于是选了一个我自认为会比较胜任的工作——杀鱼。只是,没想到那条该死的鱼竟然那么难搞,明明奄奄一息了还在活蹦乱跳,弄得我咬牙切齿,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我撸胳膊挽袖子,我就不信制不了它。
飞烟正站在凳子上换坏掉的灯泡,看到我这个样子,竟然笑得前仰后合,然后一个重心不稳就栽了下来。我再也顾不了那条鱼,立刻过去抱住了她。
“还好我身手了得,不然你就摔成白痴了。”我和她开着玩笑,没想到她却立刻推开我,脸色刷白,我感到她在发抖。
我直觉她不是怕高,而是在怕我。为什么?她为了救我的命可以把我扶回家里,细心照顾,却害怕我的碰触?还是她根本就抗拒男人的碰触?在她身上到底发生过什么?
这女孩身上还是有很多未解的谜。
在那之后的第二天就有人找到了我,还好,是雷的人,这说明他已经控制了局面,只用了半个月的时间。
飞烟不在家里,我却要离开。我竟然有些不舍,我的生活从未这么平静过,像做梦一样,可是梦终究要醒的。
“身上有钱吗?”我问一个手下。
“啊,是,带了。”他略微一愣,然后恭恭敬敬地将一叠钞票递给我。
我把钱放在桌上,最近她为我花费了不少,我想这个对她会有些帮助。考虑了再三,我还是给她留下了一个手机号码。我知道她不属于我的世界,但是我却不愿就这样在她面前消失。
面对满桌子的美味佳肴,我却一点食欲都没有。
“怎么了?刚才的事情让你食不下咽?不会吧,你的胆子什么时候变小了?”雷正优雅的品着红酒。
我笑着摇摇头,刚才的画面固然震惊,却不会让我倒胃口,血腥的场面看得太多,早就麻木了。正如早就习惯了雷的冷酷一样,残忍是他的本能,而麻木是我的本能。
所以,看到自己的亲叔叔浑身是血的挂在树上三天三夜,却还在喘气,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样子,他依然可以优雅地喝着血红色的酒,而我依然可以和他谈笑风生,没错,这是本能。
我不是为这,我只是在怀念飞烟做的饭菜。她很会做菜,她说那是因为她很喜欢吃东西,但是我却知道她吃得不多,那是因为她的胃做过手术,所以她经常会吃一些甜食来补充体能,她吃冰激凌的样子就像一只小花猫……
“景笙?”我突然回神,雷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来到了我的面前,正皱着好看的眉毛看着我。
“你最近经常会一个人出神,有时还会傻傻地笑,在想什么人吗?”他带笑不笑地问我。
我愕然,最近我经常这样?“没有,你多虑了”雷的表情让我觉得危险。
“景笙,我不喜欢你这个样子。那个人……让我嫉妒!”他吻上了我的唇,我下意识往后躲,却被他扣住了后脑,吻得更深。
我知道,他不喜欢被人忽略。此刻,他要我,无关乎爱与不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