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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用品牌理论来说“国家力量”
“雇佣外国人”与西欧文明
作者 : 矶山友幸(ISOYAMA TOMOYUKI)
  ◆“雇佣外国人”与西欧文明

  

  幕府末期之后是明治时代。在日本“开国”之后,建设“国家力量”之时,无疑外国人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岩仓使团在欧美巡回访问时注意到了一点,那就是欧洲城市工业的发展并没有需要很长时间。

  从这一点看来,英国比日本先进了“仅仅40年”而已。使团确信,日本能够赶上英国。追赶英国的方针政策就是要直接向外国人学习。这种状况,与遣唐使和信长的时代是相同的。这就是“雇佣外国人”。

  当时明治政府为此所花费的金钱在现在看来简直匪夷所思。明治时代,雇佣外国人的最大特点就是找一流的人才,而且是高薪聘请。

  关于雇佣外国人的情况,东京大学附属图书馆在1997年举办的“雇佣外国人展——从著作和记录中探寻雇佣外国人的足迹”中,在“概观”部分,东京大学名誉教授金井圆说道:“随着条约的修改,到明治三十二年(1899年)废除雇佣外国人制度为止的大约30年间,政府(官方聘请)和民间(私人聘请)加起来每年雇佣,而且是高薪雇佣外国人的人数是600—900人。”

  现在人们最熟悉的雇佣外国人,大概就是“少年应胸怀大志”这句名言的主人,札幌农学校(现在的北海道大学)的克拉克博士了。当时,任美国马萨诸塞州立农业大学校长的威廉姆·史密斯·克拉克,就任了札幌农学校校长,为期一年。作为创建该校的实际负责人,克拉克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当时克拉克的月工资是600日元,而那时日本政界最高职位太政大臣的工资是每月800日元。

  北海道雇佣的外国人中,还有美国农业部部长荷尔斯·开普罗。

  开普罗应日本北海道开发使次官黑田清隆的邀请,辞去美国农业部长之职来到日本,担任开发顾问。他挑选了开发北海道所需要的一些专家,作为雇佣外国人请到日本。那时开普罗的年薪是1万美元,即1万日元,这是比太政大臣的年薪——9600日元还多的超高年薪。

  而黑田清隆的年薪是4800日元,当时一般工薪阶层的月薪是10日元,年薪120日元左右,这就能看出对开普罗的破格优待。这种差距很难适用于工薪差距越来越小的今天的日本,换算过来大概相当于年薪数亿日元吧。

  看看这些受雇外国人的名单,不能不让人感觉到,现代日本社会的雏形,就是这些人创造出来的。致力于重新发现日本之美的费诺洛萨,作为东京美术学校教授,在日本度过了十多年的时光。日本现代医学之父,德国人贝鲁茨则与日本人结了婚,更是对日本有着深厚的感情。还有大地沟Fossa Magna的命名者诺曼,大森贝塚的发现者动物学家莫斯,指导日本货币制造的造币机构长官英国人金道鲁,事关日本“建国”的部门,都雇佣了掌握当时世界最高技术的外国人。

  活跃在日本的外国人,不仅限于政府部门等公共事务。在东京中央区的主页上,登载着东京制衣业创始人的故事。 他们雇佣外国人,向他们学习裁剪与缝制技术,培养日本的裁缝。其中有个叫大仓喜八郎的人,“以工作三年、年薪1075日元(第二年1295日元,第三年1410日元)雇佣英国人詹姆斯·阿斯那·波特曼。”明治六年十二月的《东京天天新闻》上还登了广告,说波特曼是“东京银座二丁目大仓裁缝店的裁缝师”,“他曾担任英国女王陛下的裁缝师”,等等。可以说当时从上到下的日本人,都从外国人那里吸收着先进的文化。

  

  凭借明治时期这种对外国文化的吸收和全球化,日本文化形成了以英国为中心的欧美文化的另一个主流。岩仓使团曾预言的“仅仅40年”,变成了现实。迅速吸收了欧美文化的日本,通过日清战争和日俄战争,跻身于世界强国之列。在这个阶段,日本将以英国为中心的欧美最先进的技术和文化“全盘接收”了。

  在全盘接收来的这个文化基础之上,在被称为“大正民主”时代,一种具有日本特色的新文化产生了。现在我们感到怀旧的那些竹久梦二的美人画、摩登男女(modenboy、modengirl的简称)、洋装,这些事物并不是对外国文化的全盘模仿,而是接受、融合后酝酿而生的日本独特的文化。

  这个时期,一种新的日本特色的生活方式也诞生了。在大都市里,那些日洋结合的西式建筑、石质建筑中,新文化的气息暗香浮动。但在随后的昭和时代的战争中,这些几乎都化为尘土。在战后复兴时期的效率至上主义的影响下,这些事物终于消失行迹,再也难觅影踪。

  在日本,有日本的文化。

  反对全球化的人们典型的主张之一就是文化论。甚至有种为了不让文化外流而封口不谈的倾向。但是纵观日本的历史就知道,全球化逐渐成为日本社会每次取得新发展的奠基石。

  作为推动日本全球化,尤其是企业全球化,使之重新焕发活力的手段,我非常赞赏现代版的“雇佣外国人”。

  正如日产汽车的总裁卡洛斯·贡使企业起死回生一样,想要打破日企自身的闭塞状况,聘请在日本毫无牵绊的外国人,无疑是个好办法。这一点,正如在第四章中说到的,连一向“保守”的瑞士人,都已实践过了。

  说到老外总裁,有人会误以为将日本企业卖给了国外的企业。其实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欧美企业的管理机制中,分为负责企业每天运作的“执行董事”和监督企业是否正确运营的“董事”。“董事”由股东选出,会首先重视股东的利益。这种形式总是被叫做“美国式”,其实经常拿来作比较的德国,也采用的是与此很相似的机制。瑞士也基本是这种系统。

  在德国,相当于前面所说的执行董事的是“董事”,而董事相当于“监督员”。德国将监督委员会作为企业的长期战略,担负着任免执行董事的责任,比单纯的“监督”有更大的权限。而且监督委员会成员包括员工代表,并不是股东利益一边倒的状态。这就是德国式的公司机制。

  在美国式的公司中,最高董事——董事长,和最高执行董事——总经理,或者叫首席执行官CEO,为同一个人的例子不在少数。但2002年前后美国发生的一系列公司丑闻,暴露出总经理滥用职权而无人制约的弱点,于是总经理与董事长权限分立的趋势加强了。瑞士企业也逐渐推行董事长与总经理职权分离制。

  在瑞士,董事长和董事会成员中,瑞士人占绝大多数。如果将公司总部设在瑞士,法律规定必须有超过一半的董事是瑞士人。同时,执行董事迅速向多国籍化发展。在跨国公司,执行董事们的薪资非常丰厚,甚至超过了一般的董事。但公司的一般董事经常是身兼数家公司的董事。董事长一般是全职,董事一般是非全职。

  如此这般,在日本企业中,董事会成员都是日本人,雇佣再多的外国人作为执行董事,公司也不会落入外国人手中。“雇佣”的意思就在于此。

  近年来,日本企业逐渐引进这种执行董事聘任制度,也有很多董事兼任执行董事的例子。或者说,即使董事与执行董事职权完全分开,也存在着一级董事和二级董事的差别。以前日本企业那种分为常务董事会成员和其他普通董事的“传统”,似乎仍在持续。在社长独揽大权的日本企业中,如果不到日产汽车那样濒临绝境的地步,大概不会迈出聘请外国人担当CEO这一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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