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偏安的小妾要比成为正室更具有煽情的功能,而且这样的女子永远是矫情的,做一个柔顺的小妾或许对于某些女子来说并不是什么坏事,做一个柔顺的小妾,让男人作为性事的消遣并在必要时通过肚子中的孩子来要挟男人,说不定还能成为致富的一个手段。而且,即使不致富,这张饭票也能年年月月兑现吧!在自己心爱的男人面前,你已经把身子交给男人,男人还能不给你做主吗?
做妾的心理可以追溯到远古,这种潜意识好像是女人对于男人爱得死去活来时就会出现。明代文学家张潮在《夜行船》里记载了“扬州瘦马”的来历:在母亲的培育下,精通琴棋书画的丽人往往做大户的外室,从此不再朝三暮四,并心气平和地生活。现代的妾,在一夫一妻制度下,她并不进入现有的伦理系统,但以性的纽带维系着彼此的感情。
有人说,女人骨子里都有想做妾的意识,不过万万不能表现出来,如果真的如此的话,女人都来做妾,那么男人就会习惯不负责任,这是相当危险的。
女人在做妾做了一段时间后,会感到扶正才是最最重要的,都是不满现状、得寸进尺的占有欲在作祟,但是已经成为了妾就不会有扶正的机会了,然后安慰自己作妾受宠,因为没有明媒正娶。不是门当户对的人家,多半是爷们耐不住寂寞的产物,所以妾就还是妾。
如果一切发生的自然而然,两个人真心相爱的话也就无可厚非,但是如果是为了感情之外的原因去做别人的小妾、情人的话,就有些可耻了。一个有思想的女性也没有必要屈居在别人的“屋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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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只知道器材会折旧,不知道折旧的东西可太多了。知识会折旧、同志会折旧、战友会折旧、情人会折旧。不过,情人最好别折旧,情人应该提前报废。 ⊙李敖·《李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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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男人越来越喜欢将老婆折旧……其帮手就是那些心存“做妾意识”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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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已婚妇女中,有的为一言之“辱”而自杀(如秋胡妻);有的为被劝改嫁而割鼻子(如梁高行);有的割手指(如廖伯妻);有的朝脸上涂大便(如崔绘妻);有的为证明不怀二心而割耳朵(如刘长卿妻);有的被人偷看洗澡而上吊(如王凝妻);有的被人拉了一下手腕就大喊:吾腕为人所污矣!而把自己的手砍下来(如杨炯妻);有的耳闻别人说她闲话,她就割下一只耳朵来(如林国奎妻);有的在大水来时,为了不愿自己的手被救灾的人拉住,宁肯淹死(如王京娥)……这一切不近情理的“节烈”举动,哪一件不是受了观念的害?中了观念的毒?
所以我说,这些统统都是“泛处女主义”的泛滥结果,这种“主义”的过度泛滥,自然就会把任何抽象的、实际的或偶然的无妄之灾,都当成了“断臂自矢”或“痛不欲生”的条件,都认定有伤她的尊严,都咬定那是“羞”、是“辱”、是“耻”、是“无面见人”,因而非诉诸激烈的行动就无以曰其贞烈,这不是可怜复可叹吗?在“泛处女主义”的笼罩下,每个女人不但有肉体上的“处女膜主义”从一而终,并且还有精神上的“处女膜主义”不容侵犯,谁在侵犯她精神上的处女膜(不管她是否有过性关系),她都是哇的一声叫起来,然后生闷气、寻短见——这真是高度的东方精神文明! ⊙李敖·《论“处女膜整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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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人的“做妾意识”也是“高度的东方精神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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