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们常常用“干柴遇烈火”来形容痴男怨女的一见如故,事实上相当多的男女情爱,火焰势头之高难以名状,自然是恋爱的一道风景。然而,不温不火,不疾不徐,也是爱情的一景。从实践的角度看,似乎后一种还显得更有滋味,被眼下的白领阶层的绅士丽人演绎的淋漓尽致。
这种煮法,主要发生在婚前,其爱情能“煮”多久,甚至今后会不会婚变,不得而知。所以,许许多多结婚很久的夫妻,高举“文火”,把爱情煮得不但惬意,还有星火燎原之势。
大约是中华古文化的那种恬雅文静,多少也影响了“文火们”的世俗生活吧,就像精心地炖肉一样,炉火纯青,简直要把自己的骨头一并煮了。小资女人还补充:要像熬中药那样!
但我想,能够坚持烧“文火”的男女毕竟是极少数,现在的绅士、丽人注重的往往是外表和做派,他们不过把这些当作道具,以应付自己的形象,不会改变自己去适应并接纳这套繁缛的方案。拍拖多年而没有什么结果,就像《编辑部的故事》里的葛玲和李冬宝,到头来仍然没戏。这样的“文火”不但煮不烂任何东西,连自己都熄火冻僵了,所以说保持恒温是“文火”的窍门。
说明白点,“文火煮爱情”的意思就是“冷水泡茶”,你如果相信茶水一定会自动沸腾的话,那就不妨慢慢等吧,或者觉得冷水可口,比热茶好得多,自然是你的权利,那不过是一种精神胜利法罢了。
因此,每每在茶坊里看到某个文质彬彬的绅士在那儿对着女人侃侃而谈,我就替他们捏把汗。茶都喝成白开水了,他们仍是滔滔不绝。突然男人蹦将起来,笨拙地抱住女人就狂吻起来——这就应证了我的判断——只要是火,不论是“文火”还是“武火”,终究要燃成熊熊烈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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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素与海明威那样善于离婚,情感也未尝不受“打击”,但他们却丝毫没有抢地呼天死去活来的小丈夫的行径,他们知道使感情不褪色的方法不是不让它见阳光,而是经常染上新的颜色。他们是爱情上面的“有余味主义”者,他们恋爱,并不以结婚与否做成败标准,并不以占有做最后目标。恋爱的本身足以使他们功德圆满。他们并不反对结婚,但是反对“春蚕到死丝方尽”的婚姻,他们不肯在婚姻关系的卵翼下做对方感情的因变数,也不做对方人格的寄生虫。 ⊙李敖·《张飞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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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素、海明威、李敖均为“善于离婚”之高人……姐妹们,请小心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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