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首饰的话题非常繁杂和专业,普遍现象却是有目共睹的——新新人类中的“坏女孩”以及大龄女人,基本跟首饰不沾边。二十五至四十岁这个阶段的女人,是首饰消费的主力军。
前民主德国诗人格里高勒·菲鲁在华丽的首饰光芒下几乎难辨东西了,他在《戒指》一诗里来了个爱屋及乌的做法——
当初
我把情人的戒指远远地
扔进摩尔道草原。
我在山丘间狂奔,
为把它寻找。
这样,我学会了奔跑。
当初
我把情人的戒指
掉在了海底。
我潜入波涛翻滚的大海,
为把它找寻。
这样,我学会了游泳。
当初
我把情人的戒指
抛向群星。
我双脚从地而跃起,
为把它找到。
这样,我学会了飞行。
女人的戒指能够成为男人前进的指南针吗?如此加重戒指的负担,娇小的手指怕是吃不消的。男人在首饰的面前还可以学会更多,但首先必须为此付出一笔银子给心上人买戒指,却是不争的事实。“穿金戴银”的模式已经被有识阶层视为恶俗的标志,以至于富婆们也不得不收敛在这方面的爱好,仅以“物以稀为贵”的原则展现自己的富足。一根价值不菲的项链、一只罕见的戒指就能说明实质。但生活里仍有不少女人是以数量来夸饰自己的,有趣的是,她们一般都是普通工薪阶层,长相平平、收入不高,好像素质也在一个水平线上,这样的女人很容易给观众形成一个印象:闪耀的首饰,比这个人值钱!
在男人们眼中,这类女人是比较爱好感情游戏的,因为夸张的首饰反映出了她们急于脱颖而出的初衷,有着强烈地对美的追求意愿,而钱财就是追求诗意的动力。建立在纸币上的美学动机并不复杂和可耻,她们对生活的要求并不过分。首饰的光亮为渔猎者提供了乘虚而入的缝隙,花不多的钱财,这个女人就很轻易地跟着自己飘飞一段时间。
而对于我个人来说,我喜欢有纪念价值的戒指,它可以是永恒之爱。我很反感那些暴发户们带着大克拉钻戒,每每在与你谈话时,总是不忘将他们带着钻戒的手指在你的眼前炫耀地晃来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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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内基的例子告诉富人们:赚钱固然是一种本领,花钱更是一种本领。这种本领如果你不趁早学会,你的后人一定会学会,不过那定是另外一种花法——花花公子的花法,这又何苦来呢? ⊙李敖·《上下古今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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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公子常琢磨给女孩子送礼的“艺术”,这种“艺术”的研究方向,不是研究送什么首饰去打动女友,而是研究送什么“花言巧语”。为结婚戒指而活的女孩,警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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