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八佾
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①,是可忍也②,孰不可忍也③?”
[今注]
①这里的“谓”,是“讲到……而说”或“论及……而言曰”的意思。季氏,是鲁国的三家之一。佾音逸。佾,意同行列;八佾,就是八列。据马融注,古代祭祀时的乐舞,天子八佾,诸侯六佾,卿大夫四佾,士二佾,每佾八人。季氏是鲁国大夫,得有四佾,而竟用八佾于家庙,实为僭礼。在孔子意中,一个僭礼的人为害于国家很大,所以说这样的人不可容忍。
②这个“是”字,向来注家多似是指“八佾舞于庭”这件事。那么,下面的“孰”字,也应该是指事而言的。但经传里的“孰、谁”指人言的为多,所以这里的“是”亦以指人——季氏——讲为较合。好在两讲都可通。
③孰,意同谁。(孰本饪孰字,因孰谁声类相近而有谁意。)
[今译]
孔子讲到季氏在家庙中用八佾的乐舞这件事说:“这种人如果可以容忍,那还有什么人不可以容忍呢!”
三家者以雍彻①:子曰,“‘相维辟公,天子穆穆②’,奚取于三家之堂③?”
[今注]
①三家,鲁国的仲孙(后改称孟孙)、叔孙、季孙三氏的家。这三家都是孔子时鲁国最有权势的贵族。雍,于容切,是《诗经?周颂》的一篇。彻,直列切,祭祀完毕时撤去祭品那一个节目。“以雍彻”:歌雍诗以彻祭。
②“相维辟公、天子穆穆”是雍诗中的两句。相,息亮切,意同助;维,语词。辟,必亦切。包曰:“辟、公,谓诸侯及二王之后。”(按:“二王之后”指夏后的杞和殷后的宋。包意盖以“辟”指凡诸侯,“公”指二王的后代。这和《周颂?烈文序》以“诸侯”兼该“辟公”的意义相合,但作诗序的人未必以为诗中的“辟公”二字是分指两种诸侯讲的。郑玄的《烈文笺》则似以“百辟卿士”和“天下诸侯”分释“辟、公”。《雍诗笺》则以“百辟与诸侯”释“辟公”。显然的,郑以辟专指在朝的卿士而以公通指一切诸侯。朱子的《诗集传》和《论语集注》都训“辟公”为“诸侯”,非特有烈文诗的序可据,当亦因《尔雅释诂》里“辟、公”二字都训“君”的缘故。包、郑、朱三说都可用。无论哪一说,对孔子引诗的意思并不会有害。到底哪一说较对呢?这当以诗的本义来定。就雍诗讲,如诗中所称助祭的人包括当日在朝的卿士,则郑说似胜。而朱子的不从郑,则因他以为诗中助祭的人只指外来的诸侯。(雍诗首句:“有来雍雍。”)这种地方的是非,我们现在已难决定了。穆穆,形容天子安和的样子。
③三家祭祀时,庙堂中既没有诸侯,更没有天子。孔子引雍诗中这两句以证明三家“以雍彻”的不合礼并且不合事实。
[今译]
三家撤祭时歌雍诗。孔子批评说:“‘相维辟公,天子穆穆’,这种情景,怎么能在三家的庙堂里见到呢!”
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①!”
[今注]
①这章的意思是:要兴礼乐,必以修德行仁为本。如果做不到仁,礼乐便没有意义了。儒行:“礼节者,仁之貌也;歌乐者,仁之和也。礼乐所以饰仁,故惟仁者能行礼乐。”
[今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