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道,音导。(皇本正平本作导,下同;《史记》、《汉书》引亦多作“导”。)刘疏:“道如道国之道,谓教之也。”《礼?缁衣》云:“教之以德,教之以政。”文与此同。(上篇马注:道,谓为之政教。)这章的“之”字,指“民”言;施政教于一国,当然就是教导这一国的人民。
②马曰:“齐整之以刑罚。”(整齐的意思,是使所有不从政教的人从起政教来。汉祝睦碑:“导济以礼。”齐作济,意亦可通。济,意同益。)
③免是免于刑罚,意为不犯法。“耻”训羞愧,意义和孟子所谓“羞恶之心”相近。
④集解释格为正;集注释格为至。格训为正似较好;但是如果把“格”字当做“革”(改革、革新)字讲,于意更合。革和正,意相通。(黄式三《论语后案》:“格革音意并同;〔格〕当训为革。”)孔子这章的话,是说礼治优于法治。礼治当然较合于理想;但民众善恶不齐,施行礼治,亦不能完全没有法治。良法必本于礼;礼亦可看做最合理的法。世间学人,当知礼和法本为一事。若说孔子要用礼治不用法治,亦是误解孔子!
[今译]
孔子说:“用政治来教导人民,用刑罚以整齐他们:这样,人民可免于刑罚,但心里没有自觉的羞愧。用德化来教导人民,用礼教以整齐他们:这样,人民非特自觉而知耻,且能改过从善。”
子曰:“吾①,十有五而志乎学②;三十而立③;四十而不惑④;五十而知天命⑤;六十而耳顺⑥;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⑦。”
[今注]
①说文:“吾,我自称也。”这里的“吾”,是孔子自称。
②“有”,读音和意义都同“又”。“乎”,依汉石经。正平本和《论衡?实知》篇引同石经;他本作“于”或“於”。
③立,是能够运用所学得的道理以立身行己。
④不惑,是不为异端、邪说所惑乱。
⑤刘疏:“天命者:《说文》云:‘命,使也。’言天使己如此也。知天命者:知己为天所命,非虚生也。”按:《韩诗外传》和董仲舒都以为天的生人,是要使他顺善循理,以自贵于别的生物。刘氏据韩董二家释孔子“不知命无以为君子”(《论语》末章)的话以解这章的“知天命”,似胜局于禄命说的解释。
⑥郑玄注:“耳顺,闻其言而知其微旨也。”按:郑意似以耳顺为知言。孔子曾说:“不知言,无以知人也。”可见知言是人生修养的一件要事。一个人必须心平气和才能够知言。
⑦从,意同随。逾,意同越。矩,做方器的工具;引申有法度的意义。这章乃是孔子自述生平修养的成就。所谓十五、三十等数目,只是举一大数以略见先后,读者对于这些数目都不可太拘泥。
[今译]
孔子说:“我十五岁立志求学;三十岁能用学得的道理以立身行己;四十岁能不为世俗邪说所惑乱;五十岁知道天命;六十岁能知言;七十岁能随心所欲以行而不至于违犯法度。”
孟懿子①问孝。子曰:“无违②!”樊迟御③。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今注]
①孔曰:“鲁大夫仲孙何忌;懿,谥也。”(《左昭七年传》:“三月,公如楚。郑伯劳于师之梁;孟僖子为介,不能相仪。及楚,不能答郊劳。九月,公至自楚。孟僖子病不能相礼,乃讲学之;苟能礼者从之。及其将死也,召其大夫曰,‘礼,人之干也;无礼,无以立。吾闻将有达者曰孔丘,圣人之后也。……我若获没,必属说与何忌于夫子,使事之而学礼焉,以定其位。’故孟懿子与南宫敬叔师事仲尼。”据《左传》,则孟懿子是孔子的弟子。但《史记?仲尼弟子列传》里没有孟懿子;论语集解所引的孔注,亦不以孟懿子为孔子弟子。刘疏:“懿子受学圣门;及夫子仕鲁堕三都,懿子梗命,致圣人之政化不行,是实鲁之贼臣。弟子传不列其名;此注但云‘鲁大夫’,亦不云‘弟子’:当为此也。”按:孟懿子的梗命不堕成,实是一件可惋惜的事情。刘氏的话,似可备一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