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5月21日,蒋介石又亲自兼任“豫鄂皖三省剿共总司令”,重新纠集63万兵力向革命根据地发动第四次军事“围剿”。6月7日上午9时,蒋介石由南京乘军舰出发,18日,在江西九江、庐山召开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西五省剿共会议。在会上,蒋介石宣布了“七分政治,三分军事”的第四次剿共方针。
从前三次围剿失败的教训中,蒋介石认识到,“仅凭军事力量根绝共产党武力,是颇为困难的”,这回要通过“讲政治”,“争取民心”。
怎样争取民心呢?蒋介石最重要、最具体的措施,就是在豫、鄂、皖三省开始推行“保甲制度”。
8月,蒋介石以鄂豫皖三省“剿共”总司令部的名义,颁布了《剿匪区内各县编查保甲户口条例》,开始在红色革命根据地的地区建立保甲制度。
保甲制度是中国历史上封建王朝曾使用过的统治人民的一种反动工具。据蒋介石的考证,在北宋时代施行过。保甲编组,以户为单位,设户长;十户为甲,设甲长;十甲为保,设保长。这个反动的基层组织制度,把所有的人民,不分职业、地位、性别、年龄一律编组起来,使老百姓“共具联保连坐切结,声明结内各户互相劝勉监视,绝无通暮匪或纵匪情事,如有违犯者,他户应即密报惩办。倘瞻私隐匿,各户应负连坐之责”。蒋介石把他曾在军队中实行过的最残酷的“连坐法”,又强加在全国人民身上,剥夺了人民最基本的人身自由权利。由于当选保甲长的,多是豪绅地主及其爪牙,这样,国民党就把所有的土豪劣绅组织了起来,他们压迫人民有了合法的权力。广大人民愤怒地诅咒保甲制度说:“保甲、保甲,人人披锁又带枷:保长去拿锁,县长去拿把(印柄)。”
蒋介石的“七分政治”的另一个办法就是加强地方武装。
为此,国民党政府曾经颁布了许多条例,其中最重要的是《剿匪区内各省民团整理条例》,根据这个反动条例的规定,凡各县的“民团”,一律改称保队,统一编制和指挥,每县必须组织一个五百人的保安团,县为总队,以下各区、乡设大队、小队。政府发给武器,派军事教官进行训练,规定从官佐到士兵一律具联保切结。
保安队起着极为反动的作用,不仅革命根据地的人民遭受干扰和迫害,而且更使国民党统治区的人民饱受蹂躏和摧残。
蒋介石所谓的“七分政治”、“争取民心”的方针,实际上就是法西斯统治。
1934年11月,国民党政府更把这一制度推行到全国各地。
【点评】蒋介石“争取民心”之举不是通过为民办实事、给予人民民主自由来获取,采取的是严法酷刑,用法西斯的手段来“压制”人民、用武力来镇压人民。这种用硬力“获民心”的做法,虽极其反动,但一时也能“镇”住不少人。
作为一介武夫,蒋介石骨子里是崇尚“强力”和“纪律”的,为此,他常常以硬对硬,甚至以硬对软。用保甲法和民团武装来“收复”民心,正是他这一经世之道的反映和运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