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话水浒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第一编 梁山黑帮的十大代表
阳谷县(1)
作者 : 无斋主人


  武松离了柴进庄就准备回清河县找哥哥武大。途经阳谷地界的景阳岗,赤手空拳的打死了景阳岗上的老虎,景阳岗打虎是个脍炙人口的故事,这里不再赘述。成了打虎英雄的武松自然为阳谷县民众极为敬仰,武松则将打虎得到的赏金1000贯(30万人民币)全分给了猎户们,可见武松是位仗义疏财的豪爽汉子。

  

   阳谷县长为此对武松也极为赏识,就任命他为阳谷县公安局刑警队长。于是武松就暂且在阳谷县住下,当他的刑警队长。如果没有发生以后的事,武松也许会在阳谷县娶一房太太,在打虎英雄的光环下,以县公安局刑警队长的身份终老。武松并不是个有野心的人,也不是不能过安分日子的人,这样的人在太平盛世如果没有意外和重大变故的话,应该是个良民。但武松在阳谷县遇上他的哥哥武大,遇上哥哥武大并不是什么问题,武大也是个善良本分的老实人。问题出在武大的太太也就是武松的嫂子潘金莲身上,这个女人改变了武松的一生。

  

   潘金莲原本是清河县一个张姓老板的使女,颇有几分姿色,因此张老板就经常试图对她动手动脚。不料这位金莲小姐不愿,反而告诉了张太太,张老板没有得逞,怀恨在心,就把金莲倒贴嫁给了武大郎。武大郎在清河县是个卖炊饼的个体户,社会地位不高,突然天上掉下馅饼,有人愿倒贴钱送他一房美貌媳妇,也不掂量一下自己是否能驾驭得住,如此好事自然是觉得走了桃花运。武大郎虽然同武松一母所生,但形象上却差距甚大,身材矮小,水浒上说身高不满5尺(宋尺1尺约为30厘米,即不到1米5),而且面目长得丑陋。张老板如此做本来就是要恶心潘金莲,你不愿意给我当二奶,我就让你嫁给三寸丁谷树皮的武大郎。以武大郎的长相和身高,潘金莲这种在大户家里多少见过点世面的,当然不会满意。武、潘两人毫无爱情可言,恐怕更谈不上有和谐的夫妻生活。武大和潘金莲的婚姻,在大家的眼中,是典型的鲜花插在牛粪上。所以清河县的一班浮浪子弟也就常常去武家骚扰。潘金莲呢,也就经常同这些人打情骂俏,也算是对自己不幸身世的一种调剂。如同任何正常男人的反映一样,武大实在受不了,于是就离开了清河县移居阳谷县,依旧卖他的炊饼。

  

   武松在阳谷县当上了刑警队长也算是一方的头面人物,所以武大郎很快知晓,前来相见。意外遇见哥哥,武松非常高兴。武松父母早亡,是这位卖炊饼的哥哥一手抚养大的,所以武松对这位其貌不扬的哥哥特别有感情。在武大的要求下,武松就搬到了哥哥家,也就见到了嫂嫂潘金莲。武松乃是打虎英雄,又是一表人材,潘金莲看在眼里,暗中春心萌动,对比一下武大,金莲觉得自己实在命苦。所以就动了勾引武松的念头。潘金莲此举从现代人的角度来看,似乎是人之常情。不幸的婚姻,束缚着一个渴望爱情的22岁的青年女子,这个女子希望挣脱这个枷锁。追求自己的幸福没什么不对,但是在北宋那个万恶淫为首的时代,却是不能为社会所接受的超前行为,更何况她同武松是叔嫂关系,所以这一切只能是个幻想。潘金莲却是个超越时代的人,抑或说是个不容于时代的女人,她向武松表白了自己的感情,其结果可想而知。武松不是个讲儿女之情的英雄好汉,何况对方又是他的嫂子,潘金莲的挑逗无疑触动了武松的道德底线。武松的应对其实还是厚道和有分寸的。一是搬出武大郎家以免同嫂子有更多接触,以断了潘金莲的念头;二是为潘金莲保守秘密,没有告诉第三个人,包括武大郎。

  
中国社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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