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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性行为与情感(1)
作者 : [英]史蒂芬·贝利
  性行为与情感

  

    留意希伯来《圣经》中的故事如何阐明这些不同类型的性生活,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即动物型、功能型和麻木型的性关系,相对于亲密、高尚和心灵交融的性关系。

  

    我们先来看看诺亚,他把自己看成人类新的祖先。他躲过了大水灾,喝了自己葡萄园中的酒醉了。古代的拉比把《创世纪》中这段故事理解为诺亚被自己的儿子鸡奸:

  

    诺亚当起农夫来,建了一个葡萄园。他喝了园中的酒便醉了,赤着身睡在帐篷里。迦南的父亲含,看见他父亲赤身,就到外边告诉了他两个兄弟。于是闪和雅弗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着进去,给他们的父亲盖上,他们背着脸,以便看不见父亲的赤身。诺亚醒了酒,知道小儿子向他所做的事,就说:“迦南当受咒诅,必给他弟兄作奴仆的奴仆。”(《创世纪》9:20 — 25)

  

    一个从来没有结婚,从来没有跟心爱的人亲热的人,对人性缺乏深刻的认识。如果没有另一个人的灵魂作为我们的镜子,我们又如何了解我们自己呢?

  

    性行为成了跟酒醉有关的行为,它失去的不是感情禁忌,而是道德。性行为跟我们最基本的本能有关,而跟建立感情无关。当然,诺亚的儿子含受到了谴责。他将是一个玩弄女人的人,每天跟不同的征服者上床,把自己当成是性爱冒险家,而其实只不过是个可怜的流浪汉。

  

    与上面这种性行为形成鲜明对比,《创世纪》同时也告诉了我们亚伯拉罕和撒拉之间的关系,是有着深深的爱,尽管他们结婚90年仍然没有生儿育女。当他们90岁时,亚伯拉罕对撒拉说:“我现在知道你是一个多么美丽的女人。”他从来没有失去对撒拉的爱,即使撒拉成了老太婆。他们之间多年的姻缘、性爱和情感上的亲密,已经使他们的灵魂深深地联系在一起。亚伯拉罕是一个一点也不浪漫的人,他是以一种坦诚,而不是评判的眼光看待自己心爱的人。

  

    在以撒和利百加的亲密关系中也可以看到这种爱。“以撒便领利百加进入了他母亲撒拉的帐棚,娶了她为妻,并且爱她。以撒自从她母亲不在后,这才得了安慰。”(《创世纪》24:67)这种亲密、专一的结合在他们的亲热中得到证明:“他在那里住了许久。有一天,非士利人的王亚比米勒从窗户里往外观看,见以撒和他的妻子利百加在戏玩。”(《创世纪》26:9)。这里,《圣经》用“戏玩”一词暗指做爱。做爱使他们成了天真无邪的孩子,就像第一次见面一样,对彼此充满好奇。以撒和利百加不但肉体上纯洁,精神上也纯洁。他们的交欢透着喜悦和新奇,没有一般结婚多年的夫妇的玩世不恭和厌倦。

  

    犹大和他玛的故事展现给我们的是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性关系,一种纯粹为了生儿育女的性关系。这种纯生育目的的性关系导致了一种可怕的结果。他玛先跟哥哥结婚,后又跟弟弟同房,最后甚至利用她的公公让自己怀孕。他们之间的关系是扭曲的、不正常的,因为它不是一种亲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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