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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幸运的人是我房间斜对面的姑娘小琴,她是回来最晚的人。
严大姐说小琴18岁,安徽人。在不远处一家小餐馆打工。每天的工作时间是从早上九点到夜晚一点。小琴长得虽不漂亮但干净。第一眼看小琴,我脑子里就冒出贾宝玉的话来: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觉清爽;见了男子,便觉得浊臭逼人。
小琴给人一种清爽的感觉。
小琴,我最多见过两次,但她那干干净净的模样在这个杂乱的小院里无疑是眩目的一笔。第一次与小琴碰头是在院里的水笼头前,她在水管下搓洗衣服,手冻得通红,但从容不迫,仿佛那手根本就没长在自己身上。看见她,小琴抿嘴笑了笑,算是招呼。
我礼貌地说:“还没上班呢?冷不冷?”
小琴把身子朝左边挪了挪,为我让出半边空位来,说:“马上去呢,一开始下水冷,过一会儿就不冷了。”
第二次我见小琴出门上班,便喊她等她一起出门。我说出去买报纸,顺便看看她在哪家餐馆打工。在胡同里,我问:“是当服务员么?”
小琴说:“不是呢,是做杂工。”
我说:“那有什么区别?”
小琴说:“服务员是不到厨房里去的,杂工什么都干。”
“那工资呢?”我问。
“杂工那当然低一些,”小琴说,“我文化不高。当服务员要写菜单要灵活呢!要是真当了服务员,那才好呢!”说着,小琴眼里露出憧憬的神情。
小琴打工的餐馆叫毛血旺,一个令人毛骨耸然的名字。毛血旺的老板老板娘还睡着,小琴叫开了门,然后把歇在餐厅里的旧三轮车和自行车搬到外面放着,接着,又从水池里拿出拖把拖地,我说慢忙,然后离开了。
小琴每天早出晚归。她的脚步有种故意重放中的轻盈,小姑娘自己给自己壮胆呢,又怕吵醒别人。当她深夜一点多钟打开院里的铁门回来时,我还靠在床头看书,看杜拉斯的《情人》。
虽然电表每走动一个字就要花费一元钱,但这个寒冷的夜晚,我却不能不点灯。这样的冬夜,即使是瞎子,也是愿意点一盏灯来给自己一点温暖的。
《情人》一直是我喜欢的一本书,而母亲的故事则使我对这两个字有了别样的认识。“情人”是一个奇怪的名词。很多时候,它与“爱人”的含义是不同的。它很诡异。始终有一种神秘气息,令人无法抗拒。情人可以很年轻,也可以很苍老。激情始终从这些被称为情人的人身上无法消退,与情人有关的人都是些奇怪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