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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万历帝的懒惰
用私人武装干涉司法
作者 : 十年砍柴
  l用私人武装干涉司法

  

  万历十五年还发生一件对后世产生恶劣影响的事,皇帝用私人武装去干涉司法。

  尽管在帝制时代,朕即法律,皇帝言出法随。但在明朝,具体的司法审判,还是很讲程序,严格地按照《大明律》审判,皇帝不能随随便便干涉个案。因此皇帝办事很不方便,碰到那些较真的官员给万岁爷讲程序、讲规矩,皇帝还真没办法。所以朱元璋、朱棣父子俩人给自己留下一个后门,先后组建了锦衣卫和东厂,派自己的私人,比如太监去管理,这些人只听命皇帝本人,可以自行侦缉、逮捕人犯,关进不由刑部控制的诏狱。但这类案子一般比较特殊,大多数案子还得交刑部等法司处理,锦衣卫和东厂不得干涉。

  这一年十一月,大兴县县令王偕得罪了太常寺。今天的北京大兴县和明朝的大兴县名虽同而管辖地域不一样。明朝的北京城城内由两个县管辖:大兴和宛平。大兴县衙在今天的东城区,现在做了东城公安分局的办公场所。至今还有条胡同叫“大兴胡同”,笔者曾在这个胡同一个大院里住过三年,据说那个大院是明朝大兴县官员的私邸,也许这位王偕老爷和他的妻妾就在里面住过。县令在外地是百里侯,威风凛凛,可在京城,实在是小得不能再小的芝麻官。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几个官方的歌舞团演员——乐舞生放肆,被王县令给打了几鞭子。当时的伶人地位是很低的,可是打狗还得看主人,这些人归太常寺管辖,太常寺主管朝廷祭祀礼乐,主官太常卿是正三品。王县令的鞭子虽打在几个演员的屁股上,却伤到了太常寺老爷们的脸面,这不就等于小小的地方官敢藐视朝廷大员的权威么?太常寺控告王县令,罪名很好找,说他破坏朝廷的祭祀大典,这个帽子很吓人,倒霉的王县令被抓到吏部审讯。这本是件很小的案子,可万历帝听说后,派两名锦衣卫校尉去当堂听审,而且要求详细记录。——这就是不放心刑部审理,派人干涉司法。刑部的文官们当然不干,但又不能公开驳皇帝的面子。尚书李世达先推托,说人犯、证人还没到齐,延迟到明天审理。心想这一折腾,皇帝不好意思再派锦衣卫来听审了。可万历帝也很倔,第二天又让两个校尉来了,刑部巡风主事孙承荣说祖制没有锦衣卫校尉听刑部审案的先例,干脆直接拒绝。校尉大怒回宫向皇帝添枝加叶地禀报,皇帝很生气,下旨要将此案移送锦衣卫镇抚司审理。并责问刑部,说你们如果秉公审案,没有私弊为什么怕听记?——这是强词夺理,刑部官员所争是维护独立审判的制度。

  孙承荣被罚俸,尚书李世达上疏谢罪,皇帝也不再坚持。事情本来平息了,可刑部的都给事中——监察局长认为孙主事被处罚不公平,上疏说锦衣卫校尉自行侦缉不可施于部院,且听记非祖制。皇帝说刑部严尚书时允许校尉听审,那是校尉押送犯人到刑部,庭审时站立一边,不是听记。——用现在的话来说,那不过是几个法警,和听审记录有本质不同。这有点得理不饶人的味道,反而激怒了皇帝的牛脾气,坚持还要校尉听记。其他言官一窝蜂上疏和皇帝争辩,请皇帝尊重祖制。当然,最后是皇帝胜了。

  到了万历后期以及熹宗朝,锦衣卫、东厂派人监控刑部审判、干涉司法已成惯例,魏忠贤就是因此才能很方便地害死诸多东林人士。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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