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8帝国往事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第三期 公元1908年7月至12月
剪辫运动突起狂飙(2)
作者 : 张研


  一时间,清兵四出,游行于市,“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有蓄发者立执而剃之,不服则斩,悬其头于剃头挑子所缚高竿上示众。“一个不剃全家斩,一家不剃全村斩。”男子剃发蓄辫,被加以征服与被征服的含义,成为满族贵族统治中国的重要标志。

  剃光四周毛发、只留中间钱币大的一撮编成长辫,是满族的发式习俗。汉族信奉的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丝毫损伤”,强迫他们改变自视为礼仪之邦的衣冠发式,屈从于他们一向鄙视的“化外夷狄”的衣冠发式,特别是作为归降标志的衣冠发式,不啻于奇耻大辱,结果“剃发令”激化了民族矛盾,引起了激烈的反抗。无数汉民在“头可断,发不可剃”的口号下,兴师聚众,拼死抗拒。江阴因之被屠城,昆山因之被屠城,嘉定因之被三次屠城。其中江阴仅由一典史阎应元率民众浴血奋战,整整固守了八十日,外无援军,内无粮草,又遇暴雨城崩,清军大入。阎应元援笔题城门曰:

  

  八十日带发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十万人同心杀贼,留大明三百里江山。

  

  题毕掷笔,率千人上马格斗,直到流尽最后一滴血。江阴人或战死或自尽,无一降者。

  然年深日久,最终臣服的人们对剃发蓄辫已形成习惯,安之若素了。

  

  追踪报道:“风起云涌”的剪辫运动

  

  慈禧死后,军咨大臣载涛、筹办海军大臣载洵、陆军部尚书荫昌、民政部尚书肃亲王善耆、外务部尚书邹嘉来、度支部尚书载泽、法部尚书戴鸿慈等,在朝廷中形成赞同剪辫的强劲之势。特别是载涛,于1910年秋开始纵容京城禁卫军剪辫。

  1910年10月3日至1911年1月11日召开的资政院第一届常会通过了《剪辫易服与世大同》与《剪除辫发改良礼服》两个议案。民间剪辫者“一时风起云涌,大有不可遏制之势”。

  广东:在资政院尚未议决剪辫易服案之前,已成立“华服剪发会”,决定于1910年12月31日全体会员剪辫。

  京津:1910年11月23日,天津广帮商人首先剪发,其后“工商学界实行者几于无日无之”。12月初,“京师学界剪发之事刻已盛行”,至年底,“京津各界之剪发者不下数千人”。

  东三省:龙兴之地奉天也出现剪辫运动。至12月中旬,黑龙江“商、学、军、警各界稍知时务者,均相率剪剃”。

  上海:1911年1月15日,由前刑部侍郎,出使美、秘、墨、古大臣伍廷芳发起,上海各界四万余人在张园举行规模空前的剪辫大会。伍廷芳因故未到场,特致函云:“侍郎发辫,已于昨晨在寓所剪去。”会场“中设高台,旁列义务剪发处,理发匠十数人操刀待割”,“但闻拍掌声、叫好声、剪刀声、光头人相互道贺声”,当场剪辫者千余人。

  香港:受内地影响,香港六名八十岁以上老翁(人称“香港六老”)出面提倡剪辫,至1911 年2月,“香港剪发之华人竟达一万一千之谱”。

  军队:继陆军多已剪辫之后,1911年4月,应邀参加英王乔治五世加冕庆典的清海军巡洋舰“海圻”号,在万里远航中,统领程璧光以“长发污衣藏垢,既不卫生,又有碍动作,尤以误害海军军人为甚,故实无保留之价值”,一声令下,三百多名海军官兵一齐剪辫。
重庆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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