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0年,“陕西已大旱三年,人人相食。城中饿殍载道,冬至后又下雪,日死千人,人民极苦。行宫前牌楼下面,为西安市中心,多是卖吃食的小贩。因郊外死尸无人掩埋,以致有人卖人肉丸子。”本地人说:“我们此地三年大旱,寸草不生,饿死的人太多了”,卖死人肉丸子,还不算残忍,“儿子外出,公公将儿媳卖了,儿媳上吊死了,公公将她的肉刮下吃了”。
——信修明 《老太监的回忆》
1908年、1909年连续两年大水,“东南十九皆成泽国”,“灾黎稀饭延命,每日最少亦须米六七合(合为十分之一升),每小口一名,稀饭延命,每日最少亦须米三四合。通计大小丁二十三万七千六百五十四名,每月共需粥米一千一百八十八石二斗七升,每月共需米七万一千二百九十六石二三斗”。“现谷价已涨至四串余(一串钱一千文),米价已涨至八串余,且无可买,亦无以为卖。扶老携幼,男嚎女啼,遍野沿门,鸠形鹄面,食树皮、草根、观音土及糟糠而毙者所在皆是。大都身无完肤,为一息尚存者割以充饥。尤惨者,则生人相食。如黄杉林福兴窑等处,或杀同伴,或杀己孩,或易子相食”。
——《 湖南咨议局第一届报告书 》
澧县岁遭水灾,1905年溃堤多,荒歉甚,抢劫时有。1906年东北一带沦为泽国。1907年早稻有收,晚稻又淹。1908年灾更大,州城冲毁,各垸皆溃,灾民十六万,赈款十七万。岌岌至1909宣统元年,富者已贫,贫者已散。夏四五月更大水,庐宅荡析,人民漂溺,田畴刮削,邱墓掘发,肿尸遍野,或流入民户,或挂于树梢,鱼鸟争食(尸),惨不忍睹……饥民行即仆地至死,卖妻鬻子,更甚去年。于是抢风大炽,始则黑夜,后则白昼。
——1909年十月初一《长沙日报》载《蒋维廉等八人呈》
天祸晋豫,一年不雨,二年不雨,三年不雨。水泉涸,岁荐饥,无禾无麦,无粱菽黍稷,无蔬无果;官仓匮,民储罄,市贩绝,客粜阻;斗米千钱,斗米三千钱,斗米五千钱;贫者饥,贱者饥,富者饥,贵者饥,老者饥,壮者饥,妇女饥,儿童饥,六畜饥;卖田,卖屋,卖牛马,卖车辆,卖农具,卖衣服器具,卖妻,卖女,卖儿;食草根,食树皮,食牛皮,食石粉,食泥,食纸,食丝絮;食死人肉,食死人骨,路人相食,家人相食,食人者为人食,亲友不敢相过;食人者死,忍饥致死,疫病死,自尽死,生子女不举,饿殍载途,白骨盈野。
——《万国公报》十一册,无名氏:《晋豫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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