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8帝国往事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第一期 公元1908年2月至3月
上层人物提出解救粮荒“妙法”(3)
作者 : 张研


  素食,固然与中国发达的农耕环境及传统饮食习惯有关,但历史学家布罗代尔以为,食物是一个人社会地位的标志,也是他周围文明或文化的标志。每当人口增长超过一定水平,人们就势必更多地依赖植物。总体上吃粮食或吃肉,取决于人口的多少。道理十分简单:如果按单位面积计算,农业提供的热量远远胜过畜牧业。撇开食物质量的好坏不谈,农业养活的人数要比畜养牲畜多十至二十倍。如孟德斯鸠所说:“别处用以养育牲畜的土地,在这里直接为人的生存服务……”一位18世纪在北京工作的传教士明确指出:“人口过多,迫使中国人不养牛羊,因为供牛羊生活的土地必须用来养活人”,“法国与中国的养牛数量至少为十比一”,于是“田里缺少肥料,饭桌上缺少肉,打仗缺少马”,“为收获同等数量的粮食需要付出更多的劳动,使用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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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绪三年(1877年)至五年(1879年)北方大灾,史称“丁戌奇荒”。山东仅总人口不到四百万的青州府,饥民即有两三百万,饿死达五十万,自缢、投井、投河、服毒、贱卖妻女儿媳,比比皆是。陕西饥民集众拦路抢粮,私树大纛,上书“王法难犯,饥饿难当”。河南饥民争相残食新死之人。“有丧之家不敢声张,潜自坑埋,否则操刀而割者环伺向前矣”。山西“死者窃而食之,或肢割以取肉;或大脔如宰猪羊者;有御人于不见之地而杀之,或食或卖;有妇人枕死人之身嚼其肉者;或悬饿死之人于富室之门或竟争割其首掷之内以索诈者,层见叠出,骇人听闻”。太原府饿死者大约一半。“闫庄村小顺活杀吃六岁儿子;巴公镇亲见数人分食五六岁小孩,用柴火烧熟;凤台、阳城两县活人吃活人实在多。王家庄一人杀吃人肉,被拉到社内,口袋中查出死人两手,他说已经吃了八个人,活杀吃一个,有一女十二岁活杀吃了。又有一家常卖人肉火烧;有一子将父活杀吃了。有一家父子两人将一女人活杀吃了。”

  1900年冬,至少三十万绝望饥饿的村民来到了陕西省城。巡抚担心有可能发生抢粮事件,不许农民进入城墙内,他们被迫住在郊区的田野里,在路边的斜坡上挖洞栖身,靠吃草根、树皮拖延死亡。当我去西安时,恐怖漆黑的洞穴在城四周随处可见。但这些洞几乎全是空的,住在里面的男女老少都死光了。根据当地的统计,在一个郊区就有十三万人死于饥饿。在三个月的时间里,每天早晨总督的随从都要收集六百多具尸体,埋在东门附近的田野里……粮食越来越不容易见到了。不久,西安郊区就有人肉出售。开始时,这种交易还暗中进行。但不久,用饥殍肉制成的肉丸成为主食,以相当于每磅四美分的价格出售。可以假设,人肉交易占了相当的比例。后来巡抚端方砍了三个做人肉生意的人的头,这才大致刹住了这种买卖。

   ——弗东尼斯·H.尼克尔:《穿越神秘的陕西》

  
重庆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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