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第一大贪污案
姜洪源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在甘肃发生过一起地方官员以赈灾之名,共谋作弊、肆意侵贪的大案,牵涉总督、布政使及以下道、州、府、县官员113人,追缴赃银281余万两,波及直隶、盛京、江苏、浙江、云南等数省,震动全国,时称“甘肃冒赈案”。
起义引出大案
这桩贪污案早在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就开始了,隐匿事实真相达7年之久,是循化厅撒拉族人苏四十三的反清起义,引发了这桩大案的彻底败露。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三月,属甘肃河州管辖的循化厅(今青海循化县)撒拉族人苏四十三,因不满清朝政府的民族歧视和压迫,率撒拉人、回民起事反清,进逼兰州。乾隆皇帝唯恐兰州不保,急调连城、凉州、陕西等地援军进剿。数万官军会聚省城,军费兵饷成了大问题。由于官军不能速胜,乾隆震怒,撤了陕甘总督勒尔谨的职,一时甘肃地方官员惶惶不可终日。时任甘肃布政使的王廷赞,为了摆脱困境,主动向乾隆帝上奏。奏折说:“臣甘愿将历年积存廉俸银四万两,缴贮甘肃藩库,以资兵饷。”
王廷赞万万没想到,他的一道奏折,被精明的乾隆皇帝看出了破绽。乾隆责问:“王廷赞仅任甘肃藩司(即布政使),何以家计充裕?”当即传谕已经在甘肃的大学士阿桂和署理陕甘总督李侍尧,严密访查王廷赞因何家道充裕,是否与甘肃捐监一事有染指情弊。
谷粮变银子
清代一省的布政使(即藩司,主管财政、人事、刑名)是总督、巡抚的辅助官员。甘肃地瘠民贫,官场清苦,王廷赞作为一省之布政使,无论如何也应该捐不出4万两私银。此时,已远调浙江升任巡抚的前甘肃布政使王亶望,曾借四十五年乾隆南巡之机贪污情形败露。事情如此巧合,为什么甘肃两任布政使均拥有如此巨资,是否在甘肃捐监办理过程中谋取私利?于是,乾隆一面集重兵于兰州,镇压起义,一面又在甘肃拉开了追查地方官员冒赈侵贪的内幕。
甘肃地处西北,灾情经常发生。清初,曾经实行过凡愿意取得国子监监生资格的读书人,须按规定数目向当地官仓捐交豆麦谷粮,取得资格的可以应试入官,时称“捐监”。遇到灾荒,即用这些粮食赈济灾民。但在实行过程中,由于弊端丛生而一度停止。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四月,王亶望任甘肃布政使后,以甘肃灾荒连年,仓储不足,可恢复旧例用捐监粮米赈灾为由,说服了陕甘总督勒尔谨。于是,自此开始在甘肃各地开捐。
其实,所谓仓储不足只是个幌子,捐监是为了取得一个假公济私的“名目”。王亶望采取了与以往捐监不同的办法,让监生把应捐的谷粮折为银子,改“原令只收本色粮米”为“私收折色银两”。清廷在批准复开监捐时,规定每名监生捐粮43石,王亶望把这43石粮食改收银子47两,另外加收办公银、杂费银8两,合计每名监生共收银55两。这样,捐监的谷粮一下子变成了白花花的银子。
干出这样大的出格事,得有个得力助手,王亶望调亲信蒋全迪为兰州知府,公开授意各州县将收来的银子总交蒋全迪办理。蒋全迪任职后,将监粮折成白银,并将收取的白银借赈灾的名义任意开销,仅从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四月至四十二年(1777年)初,开捐不到三年,就开销监粮600余万石。而这些销去的粮食,实际上折成了银子,落到贪官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