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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明代腐败的营建制度(1)
作者 : 编选:中国散文协会 主编:文欢
  单士元

  

  从一本鸣冤录谈起

  在明代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重建乾清、坤宁两宫的工程中,主持的官员中有一名营缮司郎中贺盛瑞,由于在工程中节余九十万两白银,既没有给掌权太监行贿送礼,也没有和工部官员私分,其结果是被加上一个“冒销”(虚报)工料的罪名而罢官。他写了一个“辩冤疏”向皇帝申诉,说明他确实没有贪污,而是想方设法为皇家效劳。但万历皇帝不理政事,有二十多年没坐朝。这位官员便忧郁而终。他的儿子贺仲轼根据父亲的笔记及生前口述,写了《两宫鼎建记》一书,详述他父亲主持施工的经过,并把那辩冤疏附在后面。这本《两宫鼎建记》并不是关于营建技术的著述,文字水平也不高,实际是一部表功状和喊冤录。从这本著作中也反映出明代晚期营建皇宫极端腐朽的内幕:贪污勒索,侵吞盗窃,无所不用其极,成为当时社会政治的一个缩影。

  贪污受贿,公然为之

  明朝中叶以后在营建方面采取了买办收购方式,因而出现了一批供应皇家建筑材料的商人。这是资本主义萌芽的一种反映,但是对宦官、官僚有极大的依附性。两宫初兴,钻刺请托,蚁聚蜂囤;广挟金钱,依托势要。宦官和工部官员靠受贿发财,商人靠宦官和工部官员营利,上下勾结,形成一个吸血网络。

  从《两宫鼎建记》的序言可以看出当时的风气。这个序是作者贺仲轼的朋友邱兆麟所写,公然写到“朝廷建大工,莫大于乾清、坤宁两宫,所费金钱有原例可援,乃先生省九十万。夫此九十万何以省也?是力争中(太监)垂涎之余,同事染指之际者也。割中之膻,而形同事之涅,不善调停人情而谐合物论,莫甚于此”。从这段序言可以看出明代政治的概况。在官僚集团的心目中,省这九十万两白银反而会招祸,是不善调停人情。他儿子说他父亲之被谪也宜也。虽然有所愤慨,却也反映出明代官僚贪污的程度。

  营建皇宫的大权操于宦官之手,主持者为内官监,再上则为东厂司礼秉笔太监(皇帝的特务头子秘书)及其爪牙。这批太监贪污受贿,干没(侵吞)、冒报、盗窃已属公开之事。其中还有一项是利用财政上兑换的差价进行剥削,如每一两铸钱六百九十文,市上每四百五十文换银一两,给与夫匠工食则以五百五十文作银一两,收利一百四十文。……则发银万两可积银二千五百余两矣。由此可知只在兑换差价这一项,剥削工匠就达到1/4以上。营建皇宫所耗银两前后何止千万两,那就是说至少有数百万两被太监、官僚侵吞。这是不露形迹的剥削和贪污。
河南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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