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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甲申年的杀人有“道”(5)
作者 : 编选:中国散文协会 主编:文欢


  而且张献忠对付妇女还有特别的办法,他设计了一种叫做“骑木驴”的酷刑用来对付不合作的女子:首先将该女子吊起来,使其阴部对准一根直立的木杆,然后割断绳子使该女子坠落下来,木杆遂从女子的阴部穿进,再从口鼻中穿出去。被折磨的女子直到三四天后才死去。民女惊骇之极,只好纷纷主动献身,比娼女还像娼女。

  张献忠每攻陷一城,所掳掠的妇女必须由他先挑选出几个姿色美艳的轮流伴宿。这些美女们上半身穿着艳装,下半身赤裸什么也不穿。无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只要张献忠淫兴勃发,立刻命这些美女横倒在地,进行奸污。等到他玩腻了的时候,便将她们洗剥干净杀死,蒸着或煮着吃。有时他等不及这些美女煮熟了,就带着血大嚼起来。

  崇祯十六年(1643年)春天,张献忠连陷广济、蕲州、蕲水等地。他进入黄州的时候百姓都逃走了,于是他驱赶妇女铲城,之后将城里的妇女全部杀死填入沟堑。张献忠的军队由鹦鹉洲进至道士,沿路浮尸遮蔽江面,水面上人的脂油厚达几寸,水里的鱼鳖都不能再吃。

  崇祯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攻入北京,崇祯皇帝在煤山自缢。接着清军入关,张献忠攻占成都,称大西王,建立大西政权。张献忠到了蜀地后大开杀戒,男子无论老幼一律杀死,或者剥皮后剁碎制成醢酱。妇女们被兵士集体轮奸,轮奸后用刀杀死。张献忠患了疟疾,他就对天许愿说如果病好了就以“朝天蜡烛两盘”贡奉给上天,直到他病好以后周围的人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张献忠命令兵士,专砍女子的纤足,每个兵士必须至少进献十双小脚。那些如狼似虎的士兵专门搜寻女子的纤足,只要遇见女子就地先将脚砍下来。不到半天军营中的小脚已经堆积如山。张献忠命人将收集来的三寸小脚堆成一座山的形状,称为莲峰。他回头一看自己的小妾的脚也很小,就顺便砍下来堆在莲峰顶上,随后再将这些小脚架火烧毁,名为点朝天烛。至于男子则被砍脑袋或割下阳具,也堆在一起在太阳下暴晒。
河南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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