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亡清兴六十年(下)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第二部分
第三十五讲 崇焕死因(7)
作者 : 阎崇年




  第三,敢违圣颜。在帝制时代,君威至高,皇权至上。袁崇焕不仅犯上司,而且违圣颜。后者,仅举讲款与斩帅二例。讲款,为庙堂之大事。天启末讲款,袁巡抚首疏。辽东巡抚袁崇焕听闻后金汗努尔哈赤死,遣使吊丧,探其虚实。此事虽由内臣主持,却未先行奏请圣旨。天启六年即天命十一年(1626年)九月二十八,《明熹宗实录》载督师王之臣和巡抚袁崇焕奏报:“奴酋哈赤死于沈阳,四子与长子争继未定。”第二天即二十九日,袁崇焕复奏:“臣敕内原许便宜行事,嗣有的音,方与在事诸臣会奏。”可见,此奏上报之时,李喇嘛已派出。十二月十三日,《明熹宗实录》载:李喇嘛返回,袁崇焕奏报,得旨:“夷在,无急款以失中国之体。”此奏报虽优旨许之,后却频旨戒谕。“崇焕却藉是修故疆,持愈力”。而朝鲜被兵,言官谓款议所致。御史智铤、刘徽、李应荐等交章奏劾,甚至王之臣与袁崇焕缘此而“意见异同,遂成水火”。袁崇焕具疏抗辩,无济于事,宁锦捷后,引疾归里。右副都御史霍维华为其疏鸣不平,却得到“袁崇焕讲款一节,所误非小”的罪名。崇祯初讲款,袁督师又议。但是,仅崇祯二年即天聪三年(1629年)间,皇太极与袁崇焕往来书简12封,《崇祯实录》和《崇祯长编》均没有记载袁督师向崇祯帝奏报此事。斩帅,亦为庙堂之大事。袁督师计斩总兵毛文龙,虽同辅臣钱龙锡私商过,却未先请旨,先斩后奏,以致留下“擅杀”罪名。钱龙锡“悉封上崇焕原书及所答书”,得无死,遭谪戍。特别是朝廷派太监监军,他上疏反对。

  袁崇焕墓

  袁崇焕在奏疏中,陈述自己的性格称:“臣孤迂耿僻,原不合于边臣旧格。”孤迂、廉直、耿僻是袁崇焕重要的性格特征。因其孤迂,则是其所是,而行险路;因其廉直,则非其所非,而冒犯上司;因其耿僻,则不工阿附,而触违圣颜。由是,袁崇焕的孤迂耿僻性格与崇祯帝的刚愎暴戾性格发生了冲突。袁督师的历史悲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从心理史学视角看,是袁崇焕孤迂耿僻性格与崇祯帝刚愎暴戾性格之间冲撞的结果。在帝制时代,正人君子,名节清流,仕途坎坷,难得通达,主昏政暗,尤其如是。检《明史》宦官、阉党、佞幸、奸臣,或憸(xiān)邪,或阴狡,或善伺旨意、或恶正丑直。阉党如魏广微“由奉忠贤,如奴役然”;阎鸣泰则“专事谄谀,虚词罔上”;奸臣如周延儒“善伺意指”;温体仁则“机深刺骨”。至于此前的严嵩,“嵩无他才略,惟一意媚上,窃权罔利”。伺旨、谄谀、结纳、通贿和阴险,这是历史上一切奸佞之臣的共同特点。袁崇焕刚正、孤迂、清廉和忠耿的品格,自为明季昏君和奸臣所不容。在明末官场中,君子之清流与小人之浑浊,泾渭分明,势同水火。但是,小人必逢君恶,方能谗构售奸,这就是《明史·宦官传》所说的“逢君作奸”。所以,袁崇焕孤耿刚廉的品格,不仅同诸奸臣谄附媚上的奴性相冲突,而且与崇祯帝刚愎昏暴的个性相冲突。在君为臣纲、君视臣如草芥的帝制时代,袁崇焕性格与崇祯帝个性相对撞的结局,袁督师只能以悲剧结束自己的一生。

  就心理史学而言,从后来崇祯帝亲手用宝剑砍伤自己的女儿、砍死自己的妃子,可以看出他心理与性格的残忍性。崇祯帝刚愎暴戾的性格,袁崇焕孤迂耿僻的性格,矛盾冲突,君为臣纲,而演出袁督师被磔死的历史悲剧就不难理解了。

  袁崇焕之死,有着多层面的、极复杂的原因,可以说是多因而一果,主要的则是政治原因。后金的反间是其诱因,阉党的排构是其外因,崇祯帝的昏暴则是其主因。袁崇焕之死,是个人的悲剧,是社会的悲剧,是历史的悲剧,更是文明的悲剧——“衣冠填于狴犴,善类殒于刀锯”,正义被亵渎,文明遭玷污!

  杀袁崇焕,崇祯皇帝自以为很聪明,其实他做了一件蠢事。“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但是,袁崇焕虽然死了,他的精神却是永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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