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鞭法”也是个无奈之举,因为旧有的两册制度根本没法施行,国家税收和财政上的困难极大,而明朝冗官、冗兵太多,皇室用度极大,不想法“找钱”,明朝无法运行,于是,“一条鞭法”实行一个简化的征税方式:计亩征银。其含义即将赋内(如田赋、杂税等)、役内(如按户征派——“里甲”、按丁征派——“均徭”、临时征派——“杂泛”等)各条款总编为一条,皆计亩征银。“一条鞭法”中的“鞭”字其实是“编”的意思。张居正的“一条鞭法”是在清查了全国土地的基础上制定的,实际的作用是按田亩的多少确定赋税,取消徭役制度,并以货币来取代实物交税。这个作法有三个好处,一是解决了人民的徭役的负担,改变了中国自古以来赋役结合的制度,二是抑制大地主阶层强占土地,以重税整治,三则用货币来取代实物,既搞活了市场流通,也使税收的账目清晰实用。
这个制度的产生对于明王朝极其重要。可惜的是,这个制度在他死后就破坏了。
一般来说,封建王朝的历朝历代总会有开国的英明之主建立先进的政策,但只要有一代昏君,这个政策就会崩溃到无可收拾的地步。明朝自正德皇帝这个昏君出现后,万历的昏庸贪婪,还要甚于正德。他破坏了一条鞭法,在恢复原有的高额赋税基础上,还增加了矿税,于是土地问题愈演愈烈。土地被兼并的第一个恶果就是产生了很多无业的农民,因为被兼并的土地大都不在黄册,享受一切免税特权,而原有土地上的农民不但无地可种,还要缴税,土地越少,税收越高,无地的农民缴不起税,有地的农民负担更重。恶性循环形成后,就造成了明朝中后期内部最大的社会问题之一——流民现象。
关于流民之苦,历史上颇有记载,陕西巡按马懋才在《备陈大饥疏》曾详细介绍了当时陕西的灾情:
臣乡延安府,自去岁一年无雨,草木枯焦。八九月间,民争采山间蓬草而食。其粒类糠皮,其味苦而涩。食之,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后而蓬尽矣,则剥树皮而食。诸树惟榆皮差善,杂他树皮以为食,亦可稍缓其死。
吃树皮吞石头,这还不是最苦的:
最可悯者,如安塞城西有翼城之处,每日必弃一二婴儿于其中。有号泣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粪土者。至次晨,所弃之子已无一生,而又有弃子者矣。
更可异者,童稚辈及独行者,一出城外便无踪迹。后见城外之人,炊人骨以为薪,煮人肉以为食,始知前之人皆为其所食。而食人之人,亦不免数日后面目赤肿,内发燥热而死矣。于是死者枕藉,臭气熏天,县城外掘数坑,每坑可容数百人,用以掩其遗骸。臣来之时已满三坑有余,而数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几许矣……
在这里,吃粪便,甚至吃人都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一个朝代一旦有人吃人的现象存在,那离灭亡就不远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