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朗不知道从哪里弄来辆摩托车,摆酷地站在那,冲正忙于与市场里的小贩砍价的唐初夏喊,唐初夏,过来,我带你转转伟大的首都。
唐初夏一只手提着一袋子的西红柿和黄瓜,一手抓只冰激凌在吃,不时递过去让李朗吃一口。
已经入夜了,路上行人稀少,李朗把车开得很快,有呼呼的风声。
唐初夏说,李朗,我好想大叫几声。
李朗回过头说,那你就叫吧。
然后唐初夏大叫道,林旭,我这辈子都不原谅你。
叫出来以后唐初夏也吓了一大跳,袋子掉地上,西红柿纷纷滚落,地上沾满红色的汁液。
晚上唐初夏爬起身,也躺到床底下,翻过身抱住李朗。
李朗,我在北京多久了。
一个月。
哦,原来我已经这么死皮赖脸地呆了这么久。
李朗突然翻过身看着她,说,你要走就直接说,有必要这么小心翼翼吗?
唐初夏摇头,泪掉下来,不是,不是这样。
又不知道如何说起,然后抓过他的手,放自己身上,仰起头,轻吻他的额。
然后开始脱外套,不看李朗,只顾埋头脱衣服,直到一件不剩。
然后就光着身子看李朗,固执地要迎上他的目光。
李朗转过身去,然后悲凉地,道,穿上吧,你不欠我什么,回去以后,记得珍惜自己,找个爱你的男人付出,不要再死揪着失去的东西不放了。
唐初夏的眼泪更加凶猛,说,那你呢。
李朗带着牵强的笑意,那照片是我在学校时谈的女朋友,坚持了四年,我来北京后就断了联系,听说现在已经跟后来的男朋友分手了,我回去还有机会。或者,继续在北京,说不定哪一天你就在电视上看到我唱歌了。坚持或者不坚持都是一个人的自由,并不可耻,就算是在太平庄。
唐初夏回到南方小城很久以后才碰到林旭,那时候她在一个貌似太平庄的结构的小区前迟迟不肯走开。
一个穿西装打着领带的男子走过来,亲昵地拍她的肩膀,说,唐初夏,这么出息了,回来一年了还没给我打电话。
唐初夏转身看到林旭,他竟然从一个散漫随意的男孩变成了一个成熟安稳的男子。
林旭略微有点得意地说,好看吗,这个小区是我设计的,专门为从外地到这里来奋斗的人建造。
唐初夏抬头看他,说,林旭,你说,你有多少爱丢在了太平庄,当时是怎么丢的?丢的时候你知道么?
唐初夏跟林旭谈了两年恋爱,这是她第一次看到他潸然泪下。
林旭哀伤地看着她,说,你呢?
唐初夏摇头,在我去寻找你丢下的东西的时候,我把自己的丢下了,可是我找不回来,太平庄不是一个庄园,那里没有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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