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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第七章 在血泊中(6)
作者 : 丹尼斯·勒翰




  到了娜汀随其他孩子一起从教堂后门走出去的时候,吉米心里对凯蒂的气已经消了大半,取而代之的是忧虑与担心。不管凯蒂之前曾经怎么瞒着他、半夜偷溜出去和男孩子鬼混,她却从不曾让她两个同父异母的妹妹失望过。她们打心底崇拜她,而她则对她俩万般宠爱——带她们去看电影、溜直排轮、吃冰激凌。最近这一个礼拜,凯蒂煞有介事地把下星期日的游行吹得天花乱坠,仿佛白金汉日是什么与圣派崔克日还有圣诞节同等级的重要节庆似的。她星期三晚上还特地提早回家,领着两个妹妹上楼,说是要帮她们挑选星期天看游行时要穿的衣服。她坐在床上,任妹妹们忙进忙出、衣服换过一套又一套,七嘴八舌地询问她关于她们衣服、眼神、还有走路姿态的意见。当然,这场小型发表会一晚上开下来,两个女孩共住的那个小房间早已乱得像飓风过境似的,但吉米却一点也不在意——凯蒂正在帮两个小妹妹制造回忆,一如他当年为她所做的那样,费心经营,要即使最平凡的日子也能变得重要而难忘。

  所以说,她怎么可能会错过娜汀的初领圣体礼呢?

  也许她喝醉了,醉得不省人事;也许她真的遇到某个有着电影明星般的俊脸又风度翩翩的臭小子。也许她只是忘了。

  吉米起身离座,与安娜贝丝和莎拉一起沿中央走道往教堂外走。安娜贝丝捏捏他的手,从他紧绷的下巴与迷蒙的眼神中看出了他的心思。

  “放心,她不会有事的。大不了喝醉闹头疼,就这样,没事的。”

  吉米微笑,点点头,回捏了她的手一下。毋庸置疑地,安娜贝丝和她那一眼看穿他心思的超能力、她那坚定温柔而务实的性格与永远适时出现的掌心一捏,绝对是他生命的基石。她是他的妻子、他的母亲、他最好的朋友、他的姊妹、他的情人与他的告解神甫。没了她,吉米知道,清清楚楚地知道,他恐怕早就被扔回鹿岛,甚至是更加恶名昭彰如诺福克或西杉关之类的高度设防监狱,带着一口烂牙蹲着那暗无天日的苦牢。

  他是在出狱一年后、假释期还有两年才满的时候认识安娜贝丝的。那时候,他和凯蒂之间的关系才刚开始加温起飞——她的戒心还在,却似乎愈来愈习惯有他随时在她身边;而吉米也开始慢慢习惯了那永无止境的疲倦感——随着一天工作十小时、还得满市奔波接送凯蒂上下学、来回他母亲家和托儿所而来的疲倦。他又倦又怕;那是当时与他形影不离的两种感觉,日子久了他甚至以为它们就将这样跟着他过完一辈子了。他常常会在恐惧中惊醒——害怕凯蒂在睡梦中翻身会一个不小心让床单枕头闷死了,害怕经济持续不景气、自己迟早要丢了工作,害怕凯蒂下课时在操场玩会从单杠上摔下来,害怕她会需要什么他负担不起的东西,害怕自己就要在这种爱与责任与恐惧与疲倦的交互煎熬中过完这一生。

  那天,吉米就是拖着这一身疲倦走进教堂,参加安娜贝丝的哥哥威尔·萨维奇与泰芮丝·西基的婚礼:好一对其貌不扬的新人,同样的五短身材,同样火暴的烂脾气。“早生贵子”是婚礼上老掉牙的贺词了,吉米却只能想象这两个人制造出一窝扁鼻子坏脾气的小杂碎,任谁也分不清哪个是哪个的一窝小浑球,沿着白金汉大道呼啸来去,煽风点火惹是生非。吉米当年还带徒弟的时候,威尔也是他那一伙的成员;他对于吉米咬牙挺身代众人去蹲了两年苦牢、出来还有三年的假释期要挨自然是感激涕零。事实上,要不是吉米当年硬要娶那一款波多黎各裔的马子,否则身材五短、脑容量也大不到哪里去的威尔,大概会把吉米当作偶像来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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