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米刻意和父亲保持几步距离,以策安全。他边走边把一颗棒球扔得老高,再用从西恩家偷来的手套接住。那手套与球是他刚刚从西恩的房里摸出来的。那时狄文一家全都忙着送那几名警员出门;他和他父亲默默地从厨房穿过走道往前门走,根本没人搭理他们。西恩卧室的门没关,吉米一眼就瞄见躺在地板上的手套,里头还包着一颗球。他一闪身,拾起手套,然后就跟在父亲身后走出了狄文家的前门。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偷走那个手套。他父亲见到他的举动时曾对他一眨眼,眼神中甚至透露着某种惊喜与骄傲。但他为的不是这个。他妈的绝对不是!他这么做是因为西恩打了大卫·波以尔,是因为他说要一起偷车却又临阵退缩,是因为过去一年来的很多事,是因为吉米心里始终有一种感觉,不管西恩送他什么———棒球卡也好、半截巧克力棒也好———他始终感觉那是一种出于怜悯的施舍。
吉米刚把手套捡起来、走出狄文家大门的那一刻,他觉得无比兴奋,简直棒极了。但一会儿之后,正当他们要穿过白金汉大道时,一股熟悉的、每次偷了什么东西后总能感觉到的那种困窘与羞耻感突然袭上他的心头,还有那股愤怒———他不知道是什么人、还是什么东西让他做出这些事情,但总之他痛恨它们,痛恨它们害他出手做出这些事情。又过了一会儿,当他们沿着弯月街走近平顶区时,他望望前方那堆破烂不堪的三层公寓建筑,再望望手中的球套,一股优越感突然油然而生。
吉米偷走手套,他感觉糟透了。西恩一定会想念他的手套。吉米偷走手套,他又感觉棒透了。西恩会想念他的手套。他恨西恩。没错,他恨西恩。他之前真是个傻子,竟以为他们可以做朋友。他知道自己将会终身保有这只手套,小心翼翼地呵护它、照顾它,绝不让任何人看到它,而且也永远永远不会带它上球场、使用它。他宁死也不愿这么做。
吉米看着父亲跌跌撞撞地走在前头。那老不死的混账看来随时就要倒在地上,化成一摊烂泥。
吉米随父亲走在高架铁路下方,在幽暗中朝弯月街的尽头走去。平顶区豁然出现在他面前,一览无遗。货运火车隆隆驶过老旧破烂的露天电影院,往前方的州监大沟驶去。他知道———在他心里最深最深的一个角落———他们再也见不到大卫·波以尔了。在吉米住的那条街,瑞斯特街,成天都有人丢东西。吉米四岁的时候丢了三轮车,八岁的时候则换成自行车被人偷走。他父亲也丢过一辆车。连他母亲晒在后院的衣服都有人要偷,搞得他妈最后不得不把衣服晾在家里。东西被偷和一时健忘找不到东西是不同的,那是两种迥然不同的感觉。东西一旦被偷就永远回不来了,你心底总是会有那种一去不回的感觉。他现在就对大卫有这种感觉。也许,西恩现在也正对他的手套有这种感觉;站在他卧房地板上那一小块空荡荡的空地前,无论如何都知道手套一去就永远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是很糟,因为吉米确实喜欢过大卫,虽然他自己也说不上大卫到底有什么值得他喜欢。但那小子确实有点道道,也许是因为他总是在那里,即使多半时候你根本不会注意到他的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