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世纪的王安石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章

第四篇 战斗
遗恨千古(6)
作者 : 徐文明




  王安石同样要受时代的制约,他不可能在当时建立完善的立法、执法、行政三权分立的制度,更不可能建立现代的民主法治体系,即使他有这些观念的思想萌芽,也不可能明示天下,更无法将之制度化。王安石确实是有民主意识的,他的“道义为重,王公为轻”、“君臣迭为宾主”的观点就体现了道德高于势位的思想。依照这一解释,就不必过分拘泥于君臣关系,谁有理谁就为主,谁无知谁就为宾,道德义理最重要,君臣权位并不是最根本的。在变法前期,王安石就是这样实践这一思想的。他每每以义理辩论折服神宗,必要令神宗服软,体现了君臣平等、互为宾主的理念。然而他没想到的是神宗根本不是心悦诚服,只是暂时隐忍,神宗根本没打算接受他的理念。他只是凭借自己的学识道德实践这一理念,并未将之变成一种制度,因此这种君臣相对平等的关系只是一段时间的临时约定,而且仅限于神宗与王安石之间。等到后来,神宗就以种种借口不再执行这一约定,而王安石则除了请辞之外别无选择。这并不是由于王安石缺乏见识,未及时将其制度化,而是因为在当时的条件下,根本不可能实施这一制度。

  历史出现了奇特的悖论,王安石有时不得不以加强皇权来推行民主,以国家兼并来抑制豪强兼并,以保甲制来保证下层百姓的自由和权利,以非学术的手段来推动新学的发展,这些其实是有违他的初衷的,但又不得不如此。

  王安石的思想在当时颇有过于超前的意味,不但时人难以理解,即便现代的人也无法完全接受。他以先王之道相标榜,宣扬的却是超越时代的思想,尤其是在经济方面。从种种迹象来看,王安石的抑兼并不仅有主张公平、倡导平等的意味,更有主张自由经济、反对垄断的意图。垄断经济事实上是一种权力经济(或者说是政治经济),是以非经济因素干扰经济的运行,对经济发展从整体和长远来看必定是有害的。王安石深知垄断之害,他既反对富豪兼并,也反对国家垄断,因而力主自由贸易。

  可惜在王安石的时代,自由经济的社会基础、技术支持和代表力量都远远不足,无法为他的改革提供足够的支持。中小商人和普通消费者缺乏发言权,他们的意见是无法反映上去的,更无法写在历史上。工业也处于一种萌芽状态,农产品的供应不足,商业化程度不高,文化教育更无法变成产业,因而整个社会都无法真正理解自由经济的价值。

  青苗法是现代银行的雏形,免役法强化了职业分工,手实法类似于财产申报及实名制,王安石变法运动的指导思想和经济措施都相当超前,只是难以适应整个社会的主导经济还是自然经济型的农业这一现实。当然,也不是说超前就不好,工商经济同样需要政策的引导,假如新法能够贯彻下去,也许工商业就会被扶持起来,从而带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商品化,最终完成社会形态的转换。

  然而,建立在自然经济基础之上的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旧观念根深蒂固,扭转起来实在太困难了。神宗与王安石希望通过政治手段强制推行新学(这本身就是不可取的),最终达到“化革了人心”的效果,但没有必要的经济基础的支持,这种“化革”也不过是雨过地皮湿,既不能深入,更不可能持久。他们没想到,守旧派同样可以依样画葫芦,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司马光等旧党一上台,就赶紧对新学开刀,以政治手段压制新学。

  变法的政治基础不稳,经济基础缺乏,指导思想不一,某些措施失当或操之过急,再加上反对派的力量过于强大,尽管王安石尽了最大的努力,还是无法扭转局势,因此他只好急流勇退,回到江宁过上了退隐的生活。
当代中国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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