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世纪的王安石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第四篇 战斗
人言不足恤(2)
作者 : 徐文明




  流俗之人,少有学问,故不识利害,不明理义,这种人的议论当然没有必要听取,听了反而会坏事。

  拒谏是司马光代表保守派给王安石加上的一项重要罪名,那么王安石是否真的拒谏呢?据《宋史·陆佃传》,当陆佃向王安石进言,说外间颇有人传说他拒谏时,王安石回答道:“吾岂拒谏者,但邪说营营,顾无足听!”可见,王安石所拒绝的只是流俗之辈的无益之言而已!

  王安石在制订和推行新法时非常慎重,尽量考虑老百姓的意见。如免役法从议论到制订就用了两年的时间,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据《长编》卷二二四,神宗与王安石在讨论重视民事时,神宗强调民事不可缓,又谓“修水土诚不可缓”,王安石言道:“去徭役害农亦民事也,岂特修水土乃不民事?如修水土,非陛下能胜异论,则谁肯为陛下尽力?且议助役事已一年,须令转运使、提点刑狱、州县体问百姓,然后立法。法成,又当晓谕百姓,无一人有异论,然后著为令。则其于民事可谓不轻矣。”王安石一方面劝告皇帝勿为异论所挠,一方面又强调“体问百姓”,甚至要求“无一人有异论”,然后施行。后来推行其他法令时,他也要求先要做到“民无异词”再行实施。不论所有新法是否真正做到了“民无异词”,但提出这一标准就体现了对百姓意见的重视和对人心民意的充分尊重。

  从保守派对他的攻击中也可以看出王安石其实并不“违众自用”,而是广泛听取了各方意见。如刘挚就在奏章中弹劾王安石不顾大体,竟然将“市井屠贩之人皆召之政事堂”参议政务,这在他们看来是一项罪名,但也恰恰表明王安石既非“拒谏”,又不“执拗”,而是非常虚心和宽容的。

  王安石所不恤的到底是流俗之言还是所谓的“公论”,双方的结论完全相反。保守派攻击王安石“诋公论为流俗”,以己说为公论;王安石则将保守派的言论称为“异论”、“邪说”、“流俗之言”,看来主要是由于双方的立场相去甚远,故结论也势如水火。那么到底王安石所蔑视的是“流俗之言”还是“公论”呢?

  对这一问题的回答还是无法抛开双方的立场。由于变法暂时触动了士大夫阶层的一些利益,因而在整个包括士大夫与豪商地主在内的社会上层,反对变法的声音一时占了主流,就整个社会上层而言,反对派的声音就成了“公论”,因而保守派对王安石无视这一“公论”表示愤慨并不奇怪。对于保守派来说,他们无法想象像王安石这样的“阶级异己分子”为什么会背叛本阶级,置本阶级的利益和呼声于不顾,因而只能以“不近人情”、“执拗”等言辞来形容他。其实王安石比他们想得更远,他考虑的是国家的整体的、长远的利益,为此暂时牺牲一点上层阶级的利益、让贫困至极的下层百姓稍得一点好处在他看来是完全应当的。从全局的角度来考虑,从人数更多的下层百姓的利益来考虑,保守派的所谓“公论”就名不副实了,既不公正,也不代表主流和多数。保守派之所以根本不这么认为,是由他们狭隘的阶级立场决定的,因为在保守派的心目中,下层百姓根本就不值得尊重,他们的意见完全没有必要听取,是真正的“流俗之言”。由于社会下层没有发言权,缺乏代言人,他们的声音就无法反映到上面,因而代表少数的“异论”却成了“公论”,只有王安石这样目光远大、个性刚强、体恤下情的大政治家才会不为所动,以力战流俗为己任,虽然未获最终的成功,但其精神和勇气还是不可抹杀的。

  从王安石不畏艰险、不惧困难、不怕压力,“必欲力战天下之人(流俗之辈),与之一决胜负”所表现出来的大无畏的英雄气概中,可以看到他坚强的个性、坚定的信念和无比的人格魅力,这也是永远值得后人效法和敬仰的。
当代中国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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