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5月9日,北京卢沟桥畔一声清脆的枪声,结束了一个年轻大学生的生命。在这之前的4月1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核准以抢劫罪、盗窃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熊砚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在金钱和物欲面前,才华横溢的大学生熊砚平的灵魂开始蜕变,一步一步地走向犯罪深渊,在抢劫过程中杀死了无辜的女大学生。就在他抢劫杀人的瞬间,他的灵魂也在进行着人性和物欲的博杀。本文是熊砚平对当时情节的真实讲述与悔过,选发熊砚平在看守所中写下的这篇亲笔供词,旨在让读者通过一个灵魂的善恶的瞬间变化,感受他的人生蜕变——
英俊潇洒的熊砚平只有22岁,他曾以良好的成绩从湖北省某县考入北京一所大学就读计算机专业。在法官面前,熊砚平认为自己的犯罪根源就是平时不严格要求自己,喜欢占别人一点小便宜,遇到对自己有好处的事就蠢蠢欲动,正是这种不良的习性,才引发他去盗窃,尝到一点甜头和好处,才有了“大胆”的第二次、第三次,以至于最后酿成大祸。
以下手熊砚平的忏悔:
第一次行窃未成,强烈的占有欲使我铤而走险再次行窃
2002年1月22晚7点多钟,我准备去某大学学生刘晓丽的租住处偷窃电脑。没想到去了她家院子后,发现刘晓丽在家,我当时很是扫兴,盗窃没有希望了,正准备撤离,忽然发现刘晓丽从她家出来。我急忙躲开,看来刘晓丽是要去厕所。当时我猛然觉得这是个好机会,再加上我这个人平时办事性子就有些急,并且往往很少考虑到后果,于是等她一进厕所,便蹑手蹑脚地进了她的家。
进她家之后,我马上听见刘晓丽的脚步声,她已从厕所里出来。我一下子便慌了神,想逃却又来不及了,只好躲在她家的门背后。
刘晓丽推开门后发现了我,当时她被我吓了一跳,神色慌张地问我是谁,怎么会出现在她家里。其实此时的我也已脸色铁青,不知该怎么办,但马上我稳定了一下情绪,支支吾吾地说:“不要害怕,我不是坏人。”又急忙解释我是党丽娜的朋友(党丽娜住在她隔壁)。就这样她才慢慢地放松了警惕。当我告诉她说我是××大学的学生之后,她说自己也是××大学的,跟我是同学。其实,我当时的心里一直都没有平稳下来,真想找个机会撤离。可是我为了彻底地让她放下警惕感和怀疑感,只好故作姿态,和她聊了一些关于学校生活的琐事。
在和她闲聊期间,我注意到了她家的电脑状况:显示器是17寸纯平的,电脑桌也比较高级,还有摆在地上的4.1低音炮音箱。她家的电脑配置不错,应该价值一万多元。
就这样,和她谈了将近半个小时的话,最后我就回到了自己的住处。
回家之后,总觉得有种失落感,因为我前几次盗窃都比较顺利,尝到了前几次偷窃的甜头,我决定第二天再去试一试。万一她家还有人,我该怎么办?我心中突然冒出一个想法,可不可以趁她没有注意到我的时候,将她弄晕过去,再拿走她的电脑,这样子即使她醒过来也不知道是谁。可是怎样将一个人弄晕过去,并且是百分之百的准确呢?
如果不能趁其不备而将她弄晕,怎么办呢?这时候,电视里的有关镜头又浮现在我脑海里:准备一把刀,把刀架在对方的脖子上,这时候,对方往往是不敢乱动,更不敢说半句话,这个时候若是砍下去,对方也只有乖乖睡大觉的份了。
我当时根本没有想到,最后竟会把刘晓丽给弄死。
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我鼓起勇气敲开刘晓丽的家门
第二天,也就是2002年1月23日晚上8时许,我偷偷地带上了一把小的水果刀再次光临刘晓丽住处。
这时候,刘晓丽还是呆在自己家中。我鼓起勇气,环视了一下四周,便径直走向她家的门。
随着一声“噔噔”的敲门声,刘开了门,她一看是我,还是有点谨慎地问了我一句:“有什么事吗?”我只好说有事,要不然她肯定不让我进。并且我马上补充一句:“是关于你男朋友的事。”事实上我并不认识她男朋友,这样说完全只是一个十足的借口。
也许她很关心她男朋友,便把我请进了屋。我镇定了一下自己的情绪。谈到的关于她男朋友的事,说一些什么她男朋友怎样怎样,都是我胡乱地编的谎话。聊天中我开始寻找机会下手。我鼓起勇气,趁她不备伸出左手捂住她的嘴,为的是怕她尖叫,喊救命,右手迅速地朝她的后颈部狠狠地砍了两下,没想到她根本没有晕过去,相反她正用嘴狠狠地咬住了我的左手无名指。
她咬得很紧,用劲越来越大,我明显地感觉到手指的肉被咬破,一股钻心的疼痛感让我无法忍受。我一下子想到随身带的小水果刀,忙腾出右手从口袋里掏出水果刀,威胁她松开嘴。没想到,她却伸出左手过来和我夺刀。
也许她以为我要拿刀威胁她的生命,其实我只是想让她松开手就行。但她抓的是刀刃部分,手很快就流了血,我一见到血害怕了,情急之下拿起身边小桌子上的一个瓶子,朝她后脑勺打去。瓶子碎了,她的后脑也被击破,一股鲜血涌了出来,当时她“啊”的一声,嘴巴也随之松开了。我急忙缩回手,准备往外跑,却忽然听见外面传来“轰隆”的摩托声,外面有人,看来逃跑是不太可能了。
她也听到了外面的摩托声,知道回来人了,她开始呼救。我将她按倒在地,她没有叫出声,她拾起那把刀要和我拼命。我赶紧去夺刀,在争夺的过程中,刀扎向她胸口处。她把刀扔掉后,我把她压在了身下,此时,她呻吟不止。
我怕别人听到进来,发现了床上的被子和枕头,我迅速用枕头去捂住了她的嘴,她“唔晤”地叫着,声音已小得根本上让外面的人听不见了。她嘴巴虽然被堵住了,可身子挣扎得更厉害了。
一阵挣扎后,盖在她嘴巴上的枕头掉了,她又开始呼救了,我一看情况不妙,一急之下,用右手去掐她的脖子。她一声“救命”的呼喊,对我来说无异于将我送进地狱前的一声吆喝,把我吓出一身冷汗,我的脑子嗡嗡作响,心都一下子快跳出来。
我“陪”着被杀死的刘晓丽渡过了一个比一生都要长的夜晚
为了防止她再次呼救,我失去了理智似的拾起不久前打碎的瓶子,发了疯似的朝其脖子处扎了三四下,顿时,鲜血直流,刘开始哇哇大叫,此时的我几近丧心病狂,就怕刘晓丽发出任何声音,我的脑子完全混乱,都不知道我当时正在想什么,又干了些什么。
我用瓶子再一次扎向她的脸部,一下、二下、三下,她终于不再叫喊了……突然,她不知从哪来的一股劲,一下子翻过身来,揪开被子,双手在空中一阵狂抓,我的脸被她抓破了两处,猛一抬头又咬住了我的左手小指,用劲比先前咬无名指时还要大。我顿时感到疼痛难忍,我不敢往外拽,顺势用胳膊肘狠狠地猛击了她的头部几下。她松开了嘴,手也放下了,身子忽然一下子不再动了。
为用手指去探了探刘的鼻息,好像没有呼吸了,我又下意识的用手去摸了摸心脏部位,一点动静也没有!难道她已经死了?
不会的,千万不要这样,我心里暗自对自己嘀咕着:“千万不要死啊,不然我就麻烦了……”为了重新证实一下,我再一次探了她的鼻息和心脏部。真的,一切都没了,到这个时候,我真正可以确定刘已经被我给弄死了。可是我该怎么办,当时我的神经又一下子绷紧了,心“咚咚”直跳。
惟一的出路只有逃。我神色慌张、蹑手蹑脚地走到她们院子的铁门前,却发现铁门已经关上,并且是从里面给锁上了。马上我的神经又绷紧了,怎么办?难道我只能等着束手就擒吗?想到这些,我当时恨不得翻墙逃走,但想到自己还没这个本事。我不敢在院里多呆。又悄悄地溜回了刘晓丽的家,关上了门。
当我重新回到刘家时,已是大约10点钟左右了。我看着躺在地上的刘晓丽,她安详地躺着,已经没有以往的活泼和气息了。
我将她平放在床上,面朝上,最后看了她一眼,便用被子和她床上的一个毯子将她给严严实实地盖住了。我记得我当时还对着她说了一句:“安息吧,刘晓丽!”然后对着她的尸体鞠了一个躬,“啪”地一下关掉了屋里的灯。
关上灯之后,我的心却不能平静下来,心中又想起了刚才发生的一切,越是这么想,心中的恐惧感越强。刘晓丽就这样无声无息地走了,我真是太无情了,怎么就无端地剥夺了一个人的生命。想到这里,我不禁打了一个冷战,不敢再往下想。
在黑暗中面对一个死人,总感觉好像后面有人似的,心里十分不踏实,最后我干脆转过身,面对着刘晓丽坐下来,眼睛盯着她的方向,生怕她真如电视里的镜头一下“嗖”地一下坐起身来或者活了过来。
那一晚,我彻夜未眠,就在刘家呆了一夜,坐累了就站一会儿,站累了又坐下。在这好几个小时里,可以说,我的大脑经历了有生以来思想最为活跃和繁琐的“运动”,思想斗争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激烈。在这几个小时里,我想到了刘晓丽生前那活泼而又充满青春活力的样子。两个多小时以前我还和她“闲聊”着呢,现在却无声无息地却又略带安详的永远躺下了。
我不敢再往下想,既然事情已经弄到这种地步。惟一要做的是消除掉我遗留在现场的任何“证据”和“破案线索”,让警察无从查起。
逃走时,除了计划要偷的电脑以外,我还带走了手机等几样东西
等啊等,终于快天亮了。忽然我想起家里的女朋友王玫,我昨天晚上彻夜未归,她心里一定很着急,怎么办?我得想办法和她联系上,告知她我很好不要担心我。这时我猛然想起刘家有一部手机,我找到她手机马上开机后,上面显示的是凌晨4点多钟。我给王玫的传呼机打了个留言:我很好,你别担心,今天上午在家等我。2个小时后,我以同样的留言又呼了一下王玫。
大约七点多钟的时候,天已经比较亮了。我开始小心翼翼地寻找刘的手机的充电器,因为如果没有充电器,拿走了手机也没法使。最后,我发现了手机包装盒,打开一看,里面有一张存折和几张卡牡丹卡和电话卡,只有200元的存款,一不作二不休,我将工商银行的存折一张和一个牡丹卡,还有两张电话卡照单全收,一个不剩。想回头去银行碰碰运气。
找到了充电器后,我将电脑搬了出来。这样一来,除了原计划要偷的电脑以外,多了手机及其充电器和几张卡等几样东西,可真有“大获全胜”的快感。
终于,院子里没有了声音,我将门开了一小点,往外瞅,发现外面的人都离开了。为了确保安全,我还是特意只身出去看了一下,证实院子里确实没有人了,然后又回到屋里。把电脑等物品准备妥当,把刘晓丽家的门锁上,拿着东西回家了。
没等我醒过来,警察就把我“请”到了派出所
回到家后,我就告诉女友我闯了大祸了,一边说一边放下手中的电脑。我当时一身血衣,就算是我不跟她说我也无法隐瞒。出了这么大的事,我心里一直都处于极度紧张与恐惧之中,也想找一个人说道说道,以减轻心里的紧张感和恐惧心理。
她当时听见后,马上她脸变青了,她声音颤抖着对我说:“要不你去自首吧,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其实,关于自首,我何曾没有想过呢?最终还是没有勇气去这样做,也是抱着一种侥幸的心理。所以当我朋友劝言我去自首时,我立刻驳回了。可能是王玫也考虑到了自首以后的严重后果,也可能是她太爱我不希望有什么不测,最后和我站在了一起。
由于一夜没休息,加之我和刘晓丽的搏斗,体能大大消耗,我让王玫陪我一起去澡堂洗去了一身的臭汗和疲惫。之后,因为被咬伤,我便让王玫陪我一起去一趟医院。在医院看伤的时候,一位40多岁的女大夫自然会问我是怎么回事,我门便瞎编了一个原因,说昨晚被人打劫了,在与歹徒搏斗时被对方给咬的。当时医生听说之后,还摇头叹气说现在的社会越来越糟糕了,人心还是越来越坏了,如此这般地批判了一下社会,我们当时还随声附和。
放在家里的衣服还是没处理掉,那可是最重大的证据和“心病”啊!我们决定把它们烧掉,只能这样才是不留痕迹。晚上8点后,我找来汽油,将所有的衣服用一个编制袋装好后,带上了打火机、手电筒和油瓶,和王玫一起到一个没人的地方将血衣全部烧光。
回到家,心里如释重负,觉得好像去了一大块心痛,心里踏实了一点。接下来用得着的恐怕只有电脑了,打开一看,结果很令我失望,机器里除了声卡和硬盘比我家的好一点外,其余配置都很差。一台破电脑换一条人命,真的不值。
第二天下午,我便把电脑卖给了积水潭附近的一家二手电脑店,只卖了1000余元。而存折、牡丹卡和电话卡,我装进一个垃圾袋扔到了我所租住的房子的河边。而刘晓丽的那部手机,我们决定留下自己用。
犯了这么大的事,在我女朋友王玫面前装成若无其事,其实我自己内心深处比谁都紧张和恐惧,只是我刻意地稳住了自己的情绪,外表上跟没事一样。马上就要回家过年了,我最后决定和王玫一起回她家,希望和她在一起度过,这样使自己心理负担减轻一些,最好是彻底地忘掉此事。
1月31日,我们收拾好行装,踏上了北去的列车。希望此行能减轻自己的心理负担,忘掉1月23日晚上发生的事。
就这样,我和王玫回到了她东北的家。在她家度过的每一个白天和黑夜,我仍然忘不掉此事,就连晚上做梦,也是噩梦连连。虽然有时候,王玫背着她的父母亲对我说,她很害怕。可我却依然装出不在意的样子,安慰她说没事的,可是我心头比谁都害怕。就在她家里的一段时间里,我曾经动摇过要去报案自首,可虽然有这样的想法,但我还是不敢也没有勇气做出自首的决定。
在她们家过完正月十五元宵节,第二天,也就是2月27日,我们便动身回了北京。2月28日到达北京。我们又回到原来的住处。发现一切都很平静,我准备从头开始。
当天晚上10点钟左右,忽然有派出所的人敲我们家的院门,当时是房东开的门。警察把房东叫出去之后不知道说了一些什么,然后警察便走了。我开始感觉情况不妙。心想警察可能是因为刘晓丽之死展开大规模的调查,现在找到我们家来了,怎么办?这一夜,我没有睡好觉,王玫也很害怕,我装出无事似的一个劲地安慰她,可自己心里的恐惧感徒然增加了不少。在恐惧中,我糊糊涂涂地睡着了。
可是,万万没想到第二天清晨8点钟左右,还没等我们醒过来,警察就把我“请”到派出所——
在看守所里,我写下了《我的悔过书》。
我叫熊砚平,现年22岁,因涉嫌抢劫罪于2002年3月2日被捕,现被依法关押在丰台看守所接受法律的审查。本人现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并从思想深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和犯罪根源所在。
2001年8月份至12月份期间,我曾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即法律上所认定的盗窃方式,先后在定福皇庄村共5家学生所租的住房内盗取电脑、显示器、笔记本电脑和音箱等物,并相继在中关村中海电子市场低价售出,获得了总计大约2000多元的非法利润。慢慢地,我似乎上了瘾,尝到了的甜头,一发不可收拾,最终导致在盗取刘晓丽的电脑时致使刘晓丽死亡的严重后果。
这一次,我不再像前几次没有被警察抓住那么幸运,而是彻彻底底地与威严的法律碰了个正着,并将毫无疑问地接受法律的严惩。对此,我无话可说,认罪伏法才是我应该去做的。俗话说的好,“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就算我这次仍然没有被抓住,但只要我继续做如此非法的事,总有一天我都会落入法网,而这一次“提前”落网,对于我来说,只能是一件好事而非坏事,因为这样使我认识到我的错误所在,从内心深处让我彻底明白,我曾经一直在干着损人利己的事。我现在还后悔,如果我第一次窃得他人财物被抓住,并接受相应的教育和惩罚,那么我就不会如此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盗窃下去,以至于最后酿成大祸……
杀人!我从来不敢想像,也从来没有想过我会杀死一个人。我深深地知道,一切已经无法挽回,再怎么后悔也是无济于事,我只能是借助法律的力量,严格解剖自己,深刻反思为什么走上今天这一步的。现在我已经知道了自己的犯罪根源所在,也正是这一恶性根源才导致我沦落成现在这种局面。我只有从内心最深处,彻底地将它给挖掘出来,我才有可能找回新生,重塑自我人生。这当然是在法律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的前提之下。
我的犯罪根源就是平时不严格要求自己,喜欢占别人一点小便宜,遇到对自己有好处的事就蠢蠢欲动,正是这种不良的习性,才引发我“偷东西”的心理的滋生,一次成功之后,尝到一点甜头和好处,于是才有了“大胆”的第二次、第三次……于最后酿成今天的大祸。倘若当初我悬崖勒马,就不会发展到今天这一步了。如今,我若再不抓住这次机会悔过自新,彻底摒弃犯罪的根源,我将会遗憾终身,到时想再后悔那也没有机会了,这次就是上刀山、下火海,我也要还自己一身轻松,彻彻底底地做一个新人。
我现在心里十分清楚,我的这次犯罪,危害甚大。首先,作为死者本人,她不再有美好的人生,年纪轻轻,就告别了她爱着的和深爱着她的亲人和朋友;其次,对于刘晓丽的父母亲,刘晓丽的不幸给他们的打击无疑是晴天霹雷,真不知道,刘晓丽的家长现在是何状况,但是现在人已经死去,我们这里从内心深处向其家人致以深深的歉意,是我对不起他们的女儿,希望他们节哀。而作为我,将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相应的代价,甚至包括法律处我以极刑,我也无怨无悔,心甘情愿。我曾经就是因为自私自利而犯了罪,现在我不能再自私下去了,我要以我的实际行动去证实我的“悔罪”。俗话说“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这次就是法律给了我宽大处理,如果我死不悔改,总有一天,天堂地狱都不会收留我。第三,这次事件给了我的家人一定的打击,因为我的犯罪,我的父母肯定是伤心透顶,悲痛欲绝,我还不知道我是否有机会去报答我父母对我的养育之恩。
最后,我请求政府给我的罪行以相应的惩罚,我对我的罪行不想狡辩什么,心甘情愿接受法律对我的制裁。我相信,法律是永远公正和威严的,如果法律和政府能够在考虑到关于我的一切有利的因素的前提下宽大处理,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我保证,我一定老老实实接受改造,争取早日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一点贡献,以报答政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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