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领袖说红楼陈独秀与《红楼梦》(1)
无论是在中国现代政治史上还是中国现代学术文化史上,陈独秀都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量级人物。先前由于意识形态因素的影响,人们多从政治角度对其进行评述,且时有不实之辞,使一位个性独具、血肉丰满的人物变成一个抽象的政治符号。近年来,随着政治文化环境的宽松,随着大量珍贵史料的披露,学界对陈独秀有了更为全面、深入地了解,对其评价日趋客观、公正。相关的研究也更为丰富和深入,其中对陈独秀学术文化层面的研究逐渐增多。在这种较为良好的氛围中,陈独秀的真实面目日渐清晰,其在学术文化方面的建树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比如最近出版的石钟扬的《文人陈独秀》一书就对陈独秀在学术文化领域的建树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梳理和分析。
这里以陈独秀与《红楼梦》的关系为例,通过梳理和归纳,进行初步的探讨,以见其学术文化成就之一斑。
五四干将论小说
陈独秀从小接受的是典型的旧式教育,即以科举为最终目标的应试教育,所读的书与当时千千万万的孩子们一样,不过是四书五经之类。对此,他在《实庵自传》中曾有十分生动的介绍:
我从六岁到八九岁,都是这位祖父教我读书。我从小有点小聪明,可是这点小聪明却害苦了我。我大哥的读书,他从来不大注意,独独看中了我,恨不得我一年之中把《四书》、《五经》都读完,他才称意,《四书》、《诗经》还罢了,我最怕的是《左传》,幸亏这位祖父或者还不知道“三礼”的重要,否则会送掉我的小性命。
在这种情况下,《三国演义》、《红楼梦》之类的闲书自然只能在课外或私下偷偷阅读。具体情况,陈独秀没有谈及,但以其个性和兴趣而言,他在青少年时代当是读过这类小说的。毕竟这类小说流传很广,找来读读并不算难。
陈独秀一生参与的社会文化活动甚多,或留学,或办报,或撰文,但其注意力主要放在政治方面,对文学艺术关注并不太多,只是偶尔谈及,专门谈论这些问题的文章也比较少,但就是这少数的几篇文章,颇能见其学力、性情。由于陈独秀在当时是时代潮流的领军人物,在社会上有着很大的影响,因此其见解有着较为广泛的代表性,体现着文化学术的发展趋势。
就陈独秀一生的事迹来看,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前后几年是他对文学艺术最为关注的一个时期。其间,他担任北京大学的文科学长和《新青年》的主编,和胡适、钱玄同、刘半农、鲁迅等人一起,以提倡白话为突破口,发起了轰轰烈烈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开创了中国文化的新时代。
由于当时讨论的一个核心话题是白话,大家也就不可避免会涉及到对中国古代白话作品,特别是章回小说的评价。陈独秀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谈论古代小说的,这里重点介绍其中有关《红楼梦》的部分。
总的来看,陈独秀对《红楼梦》有着很高的评价。在其影响深远的《文学革命论》一文中,他曾有这样的评述:
元、明剧本,明、清小说,乃近代文学之粲然可观者,惜为妖魔所厄,未及出胎,竟尔流产,以至今日中国之文学,委琐陈腐,远不能与欧洲比肩。此妖魔为何?即明之前后七子及八家文派之归、方、刘、姚是也。此十八妖魔辈,尊古蔑今,咬文嚼字,称霸文坛。反使盖代文豪若马东篱,若施耐庵,若曹雪芹诸人之姓名,几不为国人所识。
从这段话可知,陈独秀将曹雪芹称作“盖代文豪”,由此不难想见其对《红楼梦》的评价。他还对曹雪芹等人姓名“几不为国人所识”的现象表示不满。这种不满是在与文言作品的比较中产生的,陈独秀的观点带有明显的时代色彩,为了提倡白话文,故意贬低文言作品,以其为陪衬,将一部文学史描述成文言作品对白话作品的压迫史。这在当时是一种颇有代表性的观点,尽管并不真正符合文学发展的实际。
在1917年3月1日给钱玄同的书信中,他又重申了这一思想:
国人恶习,鄙夷戏曲小说为不足齿数,是以贤者不为,其道日卑,此种风气,倘不转移,文学界决无进步之可言。
他以《红楼梦》为例,认为是“文之大本领”:
章太炎先生,亦薄视小说者也。然亦称《红楼梦》善写人情,夫善写人情,岂非文之大本领乎?
与今日众多红学研究者和爱好者将《红楼梦》无限抬高相比,陈独秀对这部作品的肯定是有条件的,那就是和文言作品相比,在中国文学作品的范围中,《红楼梦》等白话小说是“粲然可观”的。但是,它们还不是陈独秀理想中的作品,因为在他心目中,还有另外一个标准,那就是以西方文学为参照。他认为中国文学“远不能与欧洲比肩”,《红楼梦》等作品虽然使用白话,但在思想、艺术上还不够理想。正如他在1917年8月1日给钱玄同的书信中所说的:
吾人赏识近代文学,只因为他文章和材料,都和现在社会接近些,不过短中取长罢了。若是把元、明以来的词曲小说,当做吾人理想的新文学,那就大错了。
话说得很明确,因为理想的新文学作品还没有创作出来,只好以古代白话小说为典范进行宣传。在这封信中,陈独秀说出了对古代白话小说不满的具体原因:
中国小说,有两大毛病:第一是描写淫态,过于显露;第二是过贪冗长。(《金瓶梅》、《红楼梦》细细说那饮食、衣服、装饰、摆设,实在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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