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红学的参考借鉴(2)
有关高鹗的介绍也很简单:
高鹗字兰墅,奉天铁岭人,镶黄旗汉军,乾隆六十年乙卯进士,余未详。
《小说史大略》对后四十回问题,同样不大清楚:
《红楼梦》后四十回题目,是否原书有目无文,抑或无回目,并文皆高鹗续撰,今不可考。
有如此多的“不知”、“未详”、“不可考”,《小说史大略》有关《红楼梦》的部分就显得颇为单薄甚至可以说是有些粗陋。由此也可以看出,新红学对后来的《中国小说史略》有着重要影响。
到《中国小说史略》刊行的时候,胡适的《红楼梦考证》改定稿已公开发表,该书及时借鉴吸收,有关《红楼梦》的部分明显发生变化。比如有关曹雪芹的介绍就比较详细准确,并明确交代材料来源:“详见《胡适文选》。”
除此之外,鲁迅在该书《红楼梦》部分多次引用胡适、俞平伯的研究成就,这里摘录一些语句,以见一斑:
纳兰成德家事说……胡适作《红楼梦考证》(《文存》三),已历正其失。
……
康熙朝政治状态说……然胡适既考得作者生平,而此说遂不立,最有力者即曹雪芹为汉军,而《石头记》实其自叙也。
……
然谓《红楼梦》乃作者自叙,与本书开篇契合者,其说之出实最先,而确定反最后。……迨胡适作考证,乃较然彰明。
……
续《红楼梦》八十回者,尚不止一高鹗。俞平伯从戚蓼生所序之八十回本旧评中抉剔,知先有续书三十回,似叙贾氏子孙流散,宝玉贫寒不堪,“悬崖撒手”,终于为僧;然其详不可考(《红楼梦辨》下有专论)。
鲁迅在曹雪芹、高鹗生平、自传说、后四十回等问题上基本接受了胡适、俞平伯的观点。在《中国小说史略》一书的《红楼梦》部分,除小说情节的复述外,这些内容占了大部分篇幅,由此可见新红学对鲁迅红学研究的重要影响。
在内容较为简略的《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一书中,鲁迅再次提到了胡适的红学研究成果:
《红楼梦》的作者,大家都知道是曹雪芹,因为这是书上写着的。至于曹雪芹是何等样人,却少有人提起过;现经胡适之先生的考证,我们可以知道大概了。
1923年12月28日,鲁迅还写信向胡适请教有关《红楼梦》的问题:
作《红楼梦索隐》之王沈二人,先生知其名(非字)否?
其后,鲁迅虽然更多的精力放在文学创作方面,但对中国小说研究方面的进展仍时有关注,并在修订《中国小说史略》时及时采用。在红学方面,他仍注意吸收胡适等人的研究成果。
1934年5月23日,鲁迅接到杨霁云的来信。杨霁云在信中告知胡适有关曹雪芹卒年的考证成果。对此,鲁迅于第二天回信表示感谢:
顷得廿三日函,蒙示曹霑诸事,甚感。《小说史略》尚在北新,闻存书有千余册,一时盖未能再版,他日重印,当改正也。
1934年5月29日,他专门给杨霁云写信询问这一问题:
前惠函谓曹雪芹卒年,可依胡适所得脂砚斋本改为乾隆二十七年。此事是否已见于胡之论文,本拟面询,而遂忘却,尚希拨冗见示为幸。
5月31日,鲁迅收到杨霁云所寄的《胡适文选》,该书中有鲁迅要找的《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一文。
当天夜里,鲁迅就给增田涉写信,指出根据胡适的新考证需要修改的部分:
《小说史略》第二九七——二九八页的文字,请订正如下:
二九七页:
第六行,“一字芹圃,镶蓝旗汉军”改为“字芹溪,一字芹圃,正白旗汉军”。
第十二行,“乾隆二十九年”改为“乾隆二十七年”。
又“数月而卒”改为“至除夕,卒”。
二九八页:
第一行,“——一七六四”改为“一七六三”。
又,“其《石头记》未成,止八十回”改为“其《石头记》尚未就,今所传者,止八十回”。
又,“次年遂有传写本”一句,删去。
又,“(详见胡适……《努力周报》一)”改为“(详见《胡适文选》)”。
又二九九页第二行从“以上,作者生平……”至三○○页第十行“……才有了百二十回的《红楼梦》”止,共二十一行,请全部删去。
根据胡适的新考证,鲁迅对其《中国小说史略》一书中的《红楼梦》部分进行了8处改动。应该说这个改动不能算小,由此可见鲁迅对胡适红学研究的重视程度。此前,鲁迅曾多次撰文对胡适的思想、行为进行讽讥,但这并不影响他对胡适学术成就的尊重。胡适也是如此,尽管他在政治、思想等方面与鲁迅存在着很大差异,立场甚至是对立的,但对鲁迅的小说史研究无论是在其生前还是身后,一直都给予很高的评价。无论是鲁迅还是胡适,均能将思想立场和个人情谊、学术研究分开,胸怀坦荡,不因人废言,这是十分难得和可贵的,在为人为文方面皆堪称后学者的楷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