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这种雅量
总的来看,在这场红学交锋中,胡适一派占了上风。但必须说明的是,胡适并非取得全胜,蔡元培也并非全败,新红学从建立之初就暴露了其致命的缺陷,正如当时一位旁观者黄乃秋在《评胡适红楼梦考证》一文中所说的:
余尝细阅其文,觉其所以斥人者甚是;惟其积极之论端,则犹不免武断,且似适蹈王梦阮、蔡孑民附会之覆辙。
可惜这一点被人们有意或无意地忽略了,这场学术辩论标志着新红学的最后形成,从此新红学成为红学研究的主流,其地位得到学界的承认。新红学的创立为学界研究《红楼梦》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前提和基础,其后的研究多是以此为起点进行的。
需要说明的是,蔡元培虽然不再撰文反驳,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已经认同了胡适的观点,他还保留着自己的意见。1926年,他在为同乡寿鹏飞《红楼梦本事辨证》一书写序时表明了这一点:
先生不赞成胡适之君以此书为曹雪芹自述生平之说,余所赞同。
1937年,蔡元培在阅读《雪桥诗话》一书时,联想到《红楼梦》中的一些人物,基本上仍是延续《石头记索隐》的思路。
此外,在止笔于1940年2月的《自写年谱》中,他再次声明:
我自信这本索隐,决不是牵强附会的。
除辩论内容本身外,参加这场辩论的双方的态度和方式也是很值得注意的。它基本上是在平等友善、随时沟通的气氛下进行,虽然学术观点针锋相对,互不相让,但不失君子之风,相对于后世频繁发起却没有结果、由学术论争屡屡演变成人身攻击的诸多红学论争,它可以为学界提供许多值得思考的东西。
胡适在《跋〈红楼梦考证〉》一文中曾引用亚里士多德的如下一段话,用以表明自己论辩时的态度和立场:
讨论这个学说(指柏拉图的《名象论》)使我们感觉一种不愉快,因为主张这个学说的人是我们的朋友。但我们既是爱智慧的人,为维持真理起见,就是不得已把我们自己的主张推翻了,也是应该的。朋友和真理既然都是我们心爱的东西,我们就不得不爱真理过于爱朋友了。
1961年2月18日,胡适在和胡颂平的谈话中提到了这场争论:
当年蔡先生的《红楼梦索隐》,我曾说了许多批评的话。那时蔡先生当校长,我当教授,但他并不生气,他有这种雅量。
最能说明这一点的是发生在此间的一个小插曲。在两人论争期间,蔡元培帮胡适借到了其久寻不遇的《四松堂集》刻本,为胡适解决了有关曹雪芹生平的一些问题,胡适为此很是兴奋,他在《跋〈红楼梦考证〉》一文中这样写道:
我寻此书近一年多了,忽然三日之内两个本子一齐到我手里,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了。
在1922年4月21日的日记中,胡适还专门记下了这件事。
同样,胡适也把《雪桥诗话》借给蔡元培,让他了解其中所载曹雪芹情况。蔡元培在其1937年4月11日的日记曾有记载:
忆在北平时,曾向胡适之君借阅初、二集,然仅检读有关曹雪芹各条,未及全读也。
两人的这种雅量和胸怀是后世许多学人无法企及的,堪称典范之举。
从蔡、胡二人日后密切交往的情况看,这场红学争论并没有影响到两人的友谊,两人私交一直不错。
这里摘引两人往来书信中的一些内容以作说明。如蔡元培1925年5月13日致胡适信:
奉惠书,知贵体渐康复,于授课外兼从事中国哲学史长编,甚慰,甚慰。然尚祈注意调摄,切勿过劳。
蔡元培1929年6月10日致胡适信:
奉惠书并大著《人权与约法》,振聩发聋,不胜佩服。……明午约任叔永、翁咏霓诸君到望平街觉林蔬食处便餐,届时敬请惠临一叙,藉以畅谈。
既然没有冤案存在,自然也就不需要给蔡元培平什么反。至于对蔡元培的《红楼梦》研究,也不能一味指责,应该给予较为客观、全面、宽容的评价,这是没有问题的,应该去做这一工作。
1940年3月5日,蔡氏去世,胡适对其一生成就给予了自己的评价,他在1940年3月6日的日记中这样写道:
到家才知道蔡孑民先生昨天死在香港,年七十三(1867—1940)。与周鲠生兄谈,同嗟叹蔡公是真能做领袖的。他自己的学问上的成绩,思想上的地位,都不算高。但他能充分用人,他用的人的成绩都可算是他的成绩。
应该说,这个评价还算是比较公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