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元培的索隐同道
当时比较有影响的索隐之作除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之外,还有王梦阮、沈瓶庵二人合写的《红楼梦索隐》。王氏生平不详,待考,沈氏则为中华书局编辑。该书的索隐提要1914年曾在《中华小说界》第1卷第6—7期连载,1916年由中华书局附载作品中一起印行,书前有《序》、《例言》和《提要》,索隐文字则分回分段附在正文中。该书篇幅较大,有数十万字。
作者认为《红楼梦》“大抵为纪事之作,非言情之作,特其事为时忌讳,作者有所不敢言,亦有所不忍言,不得已乃以变例出之”,这是他们立论的基本前提。因此,他们要“苦心穿插,逐卷证明”(《红楼梦索隐》提要)、“以注经之法注《红楼》”(《红楼梦索隐》例言),将《红楼梦》变为一部“有价值之历史专书”。
他们所发掘的真事就是传说中顺治、董小宛的爱情故事,“是书全为清世祖与董鄂妃而作”,“诚千古未有之奇事,史不敢书,此《红楼》一书所由作也”。具体说来,贾宝玉影射顺治皇帝,林黛玉影射董小宛。至于该书所采用的索隐式研究法,与蔡元培《石头记索隐》一书大同小异,甚至更为复杂,为自圆其说,更发明化身、分写、合写之说,这一方法为后来的索隐派广泛采用。总的来看,多为捕风捉影之谈、随意捏合之言,少合情合理、自然切实之论,与其他索隐家相比,不过索隐所得的具体结论不同而已。
不过,《红楼梦索隐》一书在当时很有市场,在很短的时间里就重印了十三次,一时成为畅销书,由此可见其在社会上引起的轰动程度。后来,著名历史学家孟森曾撰《董小宛考》一文,明确指出:
顺治八年辛卯正月二日,小宛死。是年小宛为二十八岁,巢民为四十一岁,而清太祖则犹十四岁之童年。盖小宛之年长以倍,谓有入宫邀宠之理乎?
该文征引大量文献资料,以无可辩驳的历史事实证明顺治、董小宛之间的所谓浪漫爱情故事纯属虚构,并非信史。此后,顺治、董小宛爱情故事说才渐渐偃旗息鼓。
此外,邓狂言的《红楼梦释真》(上海民权出版社1919年版)也是当时一部较有影响的索隐派著作。该书篇幅更巨,约27万字。在《石头记索隐》、《红楼梦索隐》的基础上继续发挥,认为《红楼梦》是一部写种族斗争的小说,是一部“明清兴亡史”。对作者问题也提出新的看法,认为前八十回的作者为吴梅村,后四十回的作者为朱竹。与前面二书相比,涉及范围更广,也更细。其牵强附会处也更明显。
需要说明的是,尽管这些索隐派著作面世后曾引起较大的社会反响,但在当时还是有不少头脑清醒之士著文反对这种以谐音、拆字、猜谜为主要手段的索隐式研究法。比如顾燮光在《崇堪墨话》中指出,《红楼梦索隐》是“附会穿凿”,并从顺治与董小宛年龄的差别来指出这种附会之错误。冥飞亦持类似观点,他在《古今小说评林》一文中对《红楼梦索隐》的评价是:“牵强附会,武断舞文,为从来所未有,可笑之至也。”海鸣更是在《古今小说评林》一文中从整体上对这种索隐式研究法进行批评:
《红楼梦》是无上上一部言情小说,硬被一般刁钻先生挥洒其考证家之余毒,谓曰暗合某某事。于是顺治帝也,年大将军也,一切鬼鬼怪怪,均欲为宝玉等天仙化人之化身,必置此书于龌龊之地而后快,此真千古恨事也。
严谨科学的学术探讨与捕风捉影式的猜谜索隐并行,各门各派的红学观点共存,同样都有着自己固定的读者群和拥护者,呈现出多元化的态势,这正是此一时期独特的文化景观。经过一百多年的酝酿孕育,在众多研究者的参与下,红学逐渐发展成为一门具有现代学科性质的专学。不过,其最后的完成还要到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