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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开国大帝》 隋文帝杨坚
均田租赋 筑仓积谷
作者 : 常桦


  杨坚即位后,在经济方面的措施首先是继续推行均田令。农民受田,仍按北齐的方法,每丁受露田(即规定种植粮食的耕地)80亩,桑田或麻田20亩,妇女受露田40亩。露田在人死后交还国家,桑田或麻田可传给子孙。丁牛一头受田60亩,一家限牛四头。但杨坚的均田制在执行时并不彻底,田“均”得相当有限。因为周武帝遵循齐制,杨坚也遵循齐制,实际上就是承认富贵人家已占田地的合法性。

   杨坚派遣使官到各地推行均田法,地少人多的地方,富豪们想方设法抵制均田,甚至有人发动叛乱,杨坚乘机发兵镇压,然后没收其田地,分给无地的贫民。或者是鼓励农民向地广人稀的地方迁移,大量垦荒。从公元598年到605年,全国的耕地面积大为增加。

  

   与均田相联系的是租赋的调整。杨坚数次下诏减免徭役和租税。租赋一般以床为单位,丁男一床,纳租粟三石,桑田调绢一匹,绵三两,麻田纳布一端,麻3斤。单丁及奴婢纳一半租税。在徭役方面,每丁男每年服役一个月。不久又下令减轻租赋徭役,成丁年龄由18岁提高到21岁。每年服役时间由一个月减为20天,调绢由一匹减为2丈。后来又允许50岁以上的人可以输庸代役,即交纳布帛代替力役,这些措施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为了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杨坚在建立隋朝后,采用了两项措施,即“大索貌阅”和“输籍定样”。

  

   大索貌阅是根据年龄和面貌来检查户口,是不是隐瞒了,或者报了虚假年龄。

  

   杨坚首先设立三长,作为控制户口的基层组织,即在畿内设保长、闾正和族正,在畿外设保长、里正和党长,令他们负起检查户口的责任。公元585年,多查出443 000丁,1 641 500口。

  

   此外,对于那些依附于豪强的农民,杨坚颁布“输籍之法”。由政府规定各农户的等级,从轻征收其租税的数量,使那些浮客知道自己的劳动大多被强家所侵占,现在政府从农户手中征收的租税,要比他们被强家侵占的少。这是一种皇帝从豪强地主手中争夺农户的策略。

  

   “输籍之法”公布以后,过去依附于豪强地主的农民,现在纷纷脱离豪强,向地方政府报出自己的户口,向政府缴纳租税。于是,隋朝的丁口大增,国家租税的收入也以惊人的速度增加。

  

   轻征租赋,户口剧增,隋朝的财政收入也在急剧增长。经过几年时间,府库藏满,只好堆积在廊庑之下。丰收之年不忘灾荒。杨坚命人在洛阳、河南、河北等地大造粮仓,广积谷物,以防凶年。隋文帝筑的粮仓有两类:一类是官仓,一类是义仓。

  

   官仓为国家掌握,内储租米,供朝廷之用。隋文帝建都长安,关中粮食不够京城消费,漕运又受到三门峡的阻碍,一遇荒年,关中军民便没有粮食。公元583年,隋朝在卫州筑黎阳仓,陕州筑常平仓,在华州筑广通仓,三仓逐次转运,供给关中。后来,隋朝迁都洛阳,又在洛口筑兴洛仓。

  

   义仓也称社仓,是民间自筑的公共粮仓。公元585年,杨坚采纳大臣的建议,初置义仓。义仓设在乡间,不让州官管理,开仓方便,一遇灾荒,随时可以开仓,就地赈给。公元596年,又令诸州百姓及军人收获时,按照贫富分为三等,各出粮若干,在当地筑仓储蓄,委托乡官管理。

  

   官仓可以防大灾,义仓可以防小灾,城乡共置粮仓,官民共同管理。这种积谷防灾的办法,确是杨坚的又一高明之处。

  

   由于有了这些有效的措施,所以,整个隋朝都是很富足的。
武汉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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